•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特别报道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价值
  • A7:研究·数据
  • A8:上证研究院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A145:信息披露
  • A146:信息披露
  • A147:信息披露
  • A148:信息披露
  • A149:信息披露
  • A150:信息披露
  • A151:信息披露
  • A152:信息披露
  • A153:信息披露
  • A154:信息披露
  • A155:信息披露
  • A156:信息披露
  • A157:信息披露
  • A158:信息披露
  • A159:信息披露
  • A160:信息披露
  • A161:信息披露
  • A162:信息披露
  • A163:信息披露
  • A164:信息披露
  • A165:信息披露
  • A166:信息披露
  • A167:信息披露
  • A168:信息披露
  • A169:信息披露
  • A170:信息披露
  • A171:信息披露
  • A172:信息披露
  • A173:信息披露
  • A174:信息披露
  • A175:信息披露
  • A176:信息披露
  • A177:信息披露
  • A178:信息披露
  • A179:信息披露
  • A180:信息披露
  • A181:信息披露
  • A182:信息披露
  • A183:信息披露
  • A184:信息披露
  • A185:信息披露
  • A186:信息披露
  • A187:信息披露
  • A188:信息披露
  • A189:信息披露
  • A190:信息披露
  • A191:信息披露
  • A192:信息披露
  • A193:信息披露
  • A194:信息披露
  • A195:信息披露
  • A196:信息披露
  • 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嘉实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2013年7月19日   按日期查找
    A8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80版:信息披露
    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嘉实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7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4月1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图: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9月24日至2013年6月30日)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9月24日至报告期末未满1年。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三部分(二)投资范围和(六)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的有关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任职日期是指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3)2013年7月5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陈雯雯女士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由万晓西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配套法规、《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各投资组合按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决策,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完善交易范围内各类交易的公平交易执行细则、严格的流程控制、持续的技术改进,确保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通过IT系统和人工监控等方式进行日常监控,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本基金坚持符合基金风格定位的高收益债券投资策略,适当提高组合的杠杆与久期比重,灵活调整信用债类属与等级的比重,发掘高收益债券中被错误定位的品种,努力为投资人创造更好的回报。6月中国货币市场出现较长时间的流动性紧张,当回购利率飙升到超过7%之上时,我们判断这一状况是不可持续的,本着为持有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没有在利率最高时大量减持债券。目前随着隔夜回购利率回落至4%之下,各种债券收益率也大幅回落。

    值得反思的是,在5月下旬,我们已经意识到资金面可能会有问题,并将策略定义为低杠杆,但是还是对于利率紧张的程度估计有所不足,未采取负杠杆策略,未能创造额外超额收益,在此深表歉意。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22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3%,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5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今年上半年宏观经济数据频频低于预期,各大投行纷纷调低中国2013年增长预期,其中高盛调低到7.4%。我们认为2013年中国经济增长低于预期,既有长周期因素,也有去年以来人民币升值速度过快的短期因素,国际清算银行(BIS)统计,2012年10月至2013年5月,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升值8.2%。

    因此,我们认为下半年宏观经济存在失速的风险,通胀无忧。因此本基金将继续坚持符合基金风格定位的高收益债券投资策略,适当调整组合的杠杆与久期比重,灵活调整信用债类属与等级的比重,发掘高收益债券中被错误定位的品种,努力为投资人创造更好的回报。同时根据市场变动情况,适当降低杠杆水平,为9月份开放做好充足的流动性准备。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仅持有上述7只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5.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9.3 其他资产构成

    5.9.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9.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份额。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协议》;

    (5)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 报告期内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公告的各项原稿。

    7.2 存放地点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8层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3 查阅方式

    (1)书面查询:查阅时间为每工作日8:30-11:30,13:00-17:30。投资者可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2)网站查询: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jsfund.cn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600-8800,或发电子邮件,E-mail:service@jsfund.cn。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9日

    基金简称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
    基金主代码07003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9月24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389,091,255.94份
    投资目标本基金在审慎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下,力争当期总回报最大化,以谋求长期保值增值。
    投资策略在具备足够多预期风险可控、收益率良好的投资标的时,优先考虑短期融资券及非AAA级别的其他信用债券的配置。同时,还可通过其他债券,衍生工具等辅助投资策略,规避风险、增强收益;基于深入的宏观信用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基本面研究,运用定性定量模型,采取适度分散的行业配置策略以及自下而上的个债精选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企业债总财富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报告期( 2013年4月1日 - 2013年6月30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41,415,642.38
    2.本期利润40,187,477.09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119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3,463,259,589.66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22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1.13%0.13%1.52%0.12%-0.39%0.01%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陈雯雯本基金基金经理、嘉实信用债券基金经理2012年9月24日-6年2006年7月加盟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固定收益部信用分析师、投资组合经理。会计学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中国国籍。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
     其中:股票--
    2固定收益投资5,304,352,460.9794.41
     其中:债券5,177,360,460.9792.15
     资产支持证券126,992,000.002.26
    3金融衍生品投资--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2,270,228.411.29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14,669,944.682.04
    6其他资产127,244,178.102.26
     合计5,618,536,812.16100.00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97,090,000.002.80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50,370,000.001.4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50,370,000.001.45
    4企业债券3,505,864,460.97101.23
    5企业短期融资券1,192,415,000.0034.43
    6中期票据331,621,000.009.58
    7可转债--
    8其他--
     合计5,177,360,460.97149.49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2274912石油021,600,000157,536,000.004.55
    204126402712郑煤CP0011,300,000130,429,000.003.77
    312299608常城建998,650101,462,840.002.93
    408002008国债201,000,00097,090,000.002.80
    512413613太城投950,00097,090,000.002.80

    序号证券代码证券名称数量(份)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19026侨城04300,00030,000,000.000.87
    2119025侨城03230,00023,000,000.000.66
    3119024侨城02210,00021,000,000.000.61
    4119023侨城01190,00019,000,000.000.55
    506120400312中银1B200,00018,302,000.000.53
    606120500212上元1B100,0009,610,000.000.28
    706120500112上元1A200,0006,080,000.000.18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243,656.20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127,000,521.90
    5应收申购款-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合计127,244,178.1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3,387,506,188.91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1,585,067.03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389,091,255.94

      2013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3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