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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欧成长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 中欧成长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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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欧成长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中欧成长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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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欧成长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3-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A19版)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本公告“一、本次基金募集和基金份额发售的基本情况(十三)发售机构”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增加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十二)单笔最低认购限制

      本基金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直销机构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0元,不设级差限制(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暂不受此限制,具体规定请至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人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认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两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三)发售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8层

      联系人:吉亦超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lcfunds.com

      2、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www.lcfunds.com

      (二)其他销售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王琳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客服热线:95533

      公司网站:www.ccb.com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金鼎大厦A座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文彦娜

      传真: 010-68858117

      客服热线: 95580

      网址:www.psbc.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陈铭铭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40

      客户热线: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赵树林

      电话:010-65556960

      传真:010-65550828

      客服热线: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27F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电话:021-38637673

      传真:021-50979507

      客服热线:95511-3

      网址:bank.pingan.com

      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服热线: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7、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万鸣

      电话:025-83290979

      传真:025-51863323

      客服热线: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6楼

      法人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热线: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热线: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0、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客服热线: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1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正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2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黄英

      电话:0591-38162212

      传真:0591-38507538

      客服热线: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12、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林爽

      电话:010-66045608

      传真:010-66045521

      客服热线: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www.jjm.com.cn

      1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客服热线: 95525,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14、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157 号新天地大厦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 号新天地大厦7至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客服热线:0591-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15、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号

      办公地址:北京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6层

      法定代表人:汤世生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201

      传真:010-88085240

      客服热线:4008-000-562、010-62294600

      网址:www.hysec.com

      1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888

      传真:010-66568990

      客服热线: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7、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 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 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185

      客服热线: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18、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人:李清怡

      电话:021-33389888或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电话委托:021-962505

      网址:www.sywg.com

      1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热线:95553

      网址:www.htsec.com

      20、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人代表:凤良志

      联系人:李飞

      电话:0551-2246298

      传真:0551-2272100

      客服热线:95578,4008888777

      网址:www.gyzq.com.cn

      21、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客服热线:95511-8

      网址:www.pingan.com

      2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吴倩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热线: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2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客服热线: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s.com.cn

      2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热线: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25、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叶蕾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880

      客服热线: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2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热线:95558

      网址:www.citics.com

      27、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马贤清

      电话:0755-83025022

      客服热线:4008-888-228

      网址:www.jyzq.cn

      28、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热线: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29、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张煜

      电话:023-63786141

      传真:023-63786212

      公司网址:www.swsc.com.cn

      30、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江南大道 588号 恒鑫大厦19、20楼

      办公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江南大道 588号 恒鑫大厦19、20楼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周研

      电话:0571-86078823

      客服热线:0571-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31、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惠州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四楼

      办公地址:广东惠州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四楼

      法定代表人:徐刚

      联系人:张悦

      电话:0752-2119391

      客服热线:400-8888-929

      网址:www.lxzq.com.cn

      32、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21楼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21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电话:0931-4890619

      客服热线:0931-4890100、0931-4890619、0931-4890618

      网址:www.hlzqgs.com

      33、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联系人:沈刚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公司网址:www.glsc.com.cn

      客服热线:95570

      3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热线:4008601555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35、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A座3层、5层

      法定代表人: 宋德清

      联系人: 黄恒

      电话:010-58568235

      传真:010-58568062

      客服热线:010-58568118

      网址: www.hrsec.com.cn

      3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热线:4006-788-887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电话:0755-33227953

      众禄基金销售网:www.zlfund.cn

      基金买卖网:www.jjmmw.com

      37、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热线:4000-766-123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电话:0571-28829790

      网址:www.fund123.cn

      3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热线:400-089-1289

      传真:021-58787698

      联系电话:021-58788678

      网址:www.erichfund.com

      3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热线: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电话:021-54509998-7019

      网址:www.1234567.com.cn

      4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热线:400-700-9665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电话:021-58870011

      网址:www.ehowbuy.com

      41、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25楼C区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21-68419822

      传真:021-68419822-8566

      客服热线: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42、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088-8802

      客服热线:400-888-6661

      网址:www.myfp.cn

      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十四)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2013年7月22日至2013年8月16日止。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缩短或调整基金的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截至本基金募集期结束之日,若本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5,000万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其中使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方承诺其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的条件下,则本基金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备案手续后,基金合同自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若募集期(包括延长后的募集期)届满,仍未达到法定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将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将已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返还给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十五)如遇突发事件及其它特殊情况,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认购账户

      投资人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人不须另行开立。

      (二)认购方式

      1.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

      2.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已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3.投资人在T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通常应在T+2日后及时到原认购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4.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基金合同生效后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三)认购费率

      ■

      (四)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认购费用=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在认购期内投资1,000,000元认购本基金份额,认购费率为0.4%,这1,000,000元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295.00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数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0/(1+0.4%)=996,015.94元

      认购费用=1,000,000-996,015.94=3,984.06元

      认购份额=(996,015.94+295.00)/1.00=996,310.94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00元认购本基金份额,在认购期结束时,投资人账户登记有本基金份额996,310.94份。

      (五)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六)发售机构

      本基金的发售机构请参见本公告“一、本次基金募集和基金份额发售的基本情况(十三)发售机构”

      如在募集期间新增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本基金认购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1.已有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可持有前述账户到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处办理账户注册,即将已有的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2.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可直接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为其配发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对于配发的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投资人可持基金管理人或代理销售机构提供的账户配号凭条,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打印深圳基金账户卡。

      3.已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机构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人,可在原处直接认购本基金。

      4.已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机构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人,拟通过其他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的,须用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在新的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机构处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

      (二)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人,只能选择一个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2.投资人在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时,不能有效设置分红方式;只有在购买基金时,或已持有基金份额后才能在基金各销售网点有效选择或修改基金的分红方式。对于一个基金账户中的不同基金,可分别设置分红方式。单只基金每次分红最终确定的分红方式以该次分红前最近一次选择或更改的分红方式为准。

      (三)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与认购的程序

      1.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本公司设在上海的直销中心为首次单笔认购金额不低于1万元的投资人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认购手续,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万元(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暂不受此限制,具体规定请至本公司网站查询)。

      2.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及认购的时间:

      2013年7月22日至2013年8月16日9:30-16:3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申请)。

      3.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须提交的材料: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需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则不需重新办理。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或账户注册)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投资者必须提交以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 本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明 (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文职证、武警警官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② 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若有) 原件及复印件;

      ③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并经本人有效签名;

      ④ 指定银行账户的存折或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反面需有本人有效签名);

      ⑤ 承诺函;

      ⑥ 填妥的《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自然人版)》。

      (2)机构投资者必须提交以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 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若有) 原件及复印件;

      ② 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③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④ 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负责人章);

      ⑤ 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⑥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文职证、武警警官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

      ⑦ 加盖预留印鉴(公章、私章各一枚,并加盖公司公章)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

      ⑧ 指定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原件,提供复印件;

      ⑨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

      ⑩承诺函;

      填妥的《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机构版)》。

      注:上述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人开户时预留并确认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唯一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办理认购须提交的材料: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须提供以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 本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 加盖有效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③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并经本人有效签名。

      (2)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须提供以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 已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其在本公司的有效预留印鉴;

      ②加盖有效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③ 经办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缴款:

      投资人需按照中欧基金管理公司直销中心的规定,在办理认购前将足额资金汇入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直销专户一:

      户名: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银行账号:31001520313050011627

      直销专户二:

      户名: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216200100100162028

      投资人所填写的汇款单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认购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以及投资人姓名(如为个人投资者须注明身份证件号码),并确保在募集结束日16:30前到账。

      若投资人认购资金在当日16:30之前未到本公司银行直销账户的,选择认购有效期延长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帐日为准;若由于银行原因,当日无法确认到帐资金的投资人信息,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至投资人信息确认后受理。以上情况最迟延至募集结束日。直销中心可综合各种突发事件对上述安排作适当调整。

      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形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造成无效认购的,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1)投资人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人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人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投资人的认购资金在募集期结束日具体规定时点前仍未到账的;

      (5)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投资人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认购款项将于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如投资人未开户或开户不成功,其认购资金将退回其来款账户。

      (四)中国建设银行办理个人开户(或账户注册)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发售日每天17:00后客户发起的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请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

      ②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

      ③填妥的“个人开通/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五)中国建设银行办理机构开户(或账户注册)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请事先办妥或已有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①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证券业务授权书;

      ③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④填妥的“机构开通/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为准。

      (六)其他代理销售券商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和认购的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人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和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四、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2.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则投资人交纳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登记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办理本基金的权益登记。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含延长的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售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5,000万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2.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

      3. 使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方承诺其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

      符合上述基金合同生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含延长的募集期限)届满或停止发售基金之日起十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但不符合基金合同生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7月19日

      法定代表人:唐步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8层

      电话:021-68609600

      传真:021-33830351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日期:2004年09月17日

      (三)发售机构

      发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一、本次基金募集和基金份额发售的基本情况”中的“(十三)发售机构”。

      (三)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人代表:金颖

      联系人:朱立元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四)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五)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 刘颖

      经办会计师:单峰 刘颖

      七、发售费用

      本次基金发售中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发行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