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28 证券简称:昌九生化 公告编号:2013-022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7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13年7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八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的议案》;
由于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九集团”)的注册地址已于2013年7月10日变更为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黄屋坪路25号,为便于工作开展,昌九集团建议将公司注册地址由南昌市迁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黄屋坪路25号,登记机关也由现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改为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经认真讨论,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注册地址由“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尤氨路”变更为“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黄屋坪路25号”。
二、以八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编号:2013-023);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的召开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七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28 证券简称:昌九生化 公告编号:2013-023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7月17日召开的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第一章 第五条
原条款为:“公司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尤氨路。邮政编码:330012。”
拟修改为:“公司住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黄屋坪路25号。邮政编码:341000。”
第五章 第二节 第一百零六条
原条款为:“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
拟修改为:“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
第七章 第二节 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段
原条款为:“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拟修改为:“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该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