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股30%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3-050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30%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7月18日接到持股30%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吴伟洋先生的通知,吴伟洋先生于2013年7月17日购入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增持人:吴伟洋先生,吴伟洋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子文、吴丽珠之子,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互为一致行动人。
2、增持的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吴伟洋先生拟在未来6个月内(自2013年7月17日起算),将视资本市场情况再决定是否增持公司股份,增持公司股份总额不低于公司总股份的0.6%但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2%(含此次已增持的股份在内)。
3、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4、本次增持的情况
吴伟洋先生于2013年7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10,500股,于2013年7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1,250,000股,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260,5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595%。
本次增持前,吴伟洋先生与实际控制人吴子文先生、吴丽珠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9,0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0.882%。本次增持后,吴伟洋先生与实际控制人吴子文先生、吴丽珠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0,33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61.477%。
5、本次增持的价格
本次吴伟洋先生增持平均价格约为:6.752元。
6、上述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7、其他说明:
吴伟洋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将继续关注吴伟洋先生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