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特别报道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价值
  • A7:研究·数据
  • A8:上证研究院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A145:信息披露
  • A146:信息披露
  • A147:信息披露
  • A148:信息披露
  • A149:信息披露
  • A150:信息披露
  • A151:信息披露
  • A152:信息披露
  • A153:信息披露
  • A154:信息披露
  • A155:信息披露
  • A156:信息披露
  • A157:信息披露
  • A158:信息披露
  • A159:信息披露
  • A160:信息披露
  • A161:信息披露
  • A162:信息披露
  • A163:信息披露
  • A164:信息披露
  • A165:信息披露
  • A166:信息披露
  • A167:信息披露
  • A168:信息披露
  • A169:信息披露
  • A170:信息披露
  • A171:信息披露
  • A172:信息披露
  • A173:信息披露
  • A174:信息披露
  • A175:信息披露
  • A176:信息披露
  • A177:信息披露
  • A178:信息披露
  • A179:信息披露
  • A180:信息披露
  • A181:信息披露
  • A182:信息披露
  • A183:信息披露
  • A184:信息披露
  • A185:信息披露
  • A186:信息披露
  • A187:信息披露
  • A188:信息披露
  • A189:信息披露
  • A190:信息披露
  • A191:信息披露
  • A192:信息披露
  • A193:信息披露
  • A194:信息披露
  • A195:信息披露
  • A196:信息披露
  • 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华安安信消费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安信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  
    2013年7月19日   按日期查找
    A14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144版:信息披露
    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安安信消费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安信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7月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2年11月8日至2013年6月30日)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将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及其他投资组合资产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全部纳入公平交易管理中。控制措施包括:在研究环节,研究员在为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提供研究信息、投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发送邮件、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同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授权机制,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环节,公司实行强制公平交易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1) 交易所二级市场业务,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控制原则,实现同一时间下达指令的投资组合在交易时机上的公平性。(2) 交易所一级市场业务,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行业务申报,集中交易部以投资组合名义对外进行申报。若该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签,则按实际中签情况以价格优先、比例分配原则进行分配。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合规监察员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3) 银行间市场业务遵循指令时间优先原则,先到先询价的控制原则。通过内部共同的iwind群,发布询价需求和结果,做到信息公开。若是多个投资组合进行一级市场投标,则各投资组合经理须以各投资组合名义向集中交易部下达投资意向,交易员以此进行投标,以确保中签结果与投资组合投标意向一一对应。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合规监察员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公司合规监察稽核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合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投资品种、进行场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风险管理部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如:中债登的债券估值),定期对各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合规监察稽核部会同基金投资、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公募基金、专户针对股票、债券、回购等投资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控制规则,并在投资系统中进行了设置,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同时加强了对基金、专户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风险管理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统,对相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分析。本报告期内,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出现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次数为2次,未出现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二季度宏观经济增速继续回落,从PPI等指标看经济总需求仍然低迷,尽管一季度社会融资总量增速较高,但对经济需求的推升作用并不大,说明经济仍需继续去杠杆、去过剩产能。监管层为防范金融风险,出台了包括治理非标业务、套利套汇、银行间期限错配等政策措施,资金面出现结构性紧张,无风险利率上升,市场继续深幅调整。期间以创业板为代表的成长股仍逆势上涨,市场风格分化非常显著。本基金在报告期内超配了电子、医药行业,以及各行业内的偏成长个股。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46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9.5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0.23%,基金净值表现领先比较基准0.66%,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过去30个交易日日均跟踪偏离度为0.11%(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三季度宏观经济难言明显复苏,资金面上可能面临美国量化宽松退出对新兴市场的冲击。但市场经过前期调整后,权重周期板块静态估值水平已创下新低,预期三季度市场以震荡为主的概率较大,从结构上仍关注业绩稳定增长并估值合理的行业,以及中报业绩稳定的个股。作为MSCI中国A股增强型指数基金的管理人,我们将在跟踪指数的前提下,通过适度增强操作,勤勉尽责,为投资者获得长期稳定的回报。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2 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3.2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8.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股指期货。

    5.8.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无。

    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本基金投资的中国平安因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项目中存在违规行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被中国证监会处以人民币5,110万元的罚款,并暂停其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9.2 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9.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5.9.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9.5.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5.9.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2、《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7.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http://www.huaan.com.cn。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九日

    基金简称华安中国A股增强指数
    基金主代码040002
    前端交易代码040002
    后端交易代码04100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2年11月8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1,255,651,519.02份
    投资目标运用增强性指数化投资方法,通过控制股票投资组合相对MSCI中国A股指数有限度的偏离,力求基金收益率适度超越本基金比较基准,并在谋求基金资产长期增值的基础上,择机实现一定的收益和分配。
    投资策略(2)股票投资:本基金以MSCI中国A股指数成分股构成及其权重等指标为基础,通过复制和有限度的增强管理方法,构造指数化投资组合。在投资组合建立后,基金经理定期检验该组合与比较基准的跟踪偏离度,适时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使跟踪偏离度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此外,本基金还将积极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申购、股票增发等。

    (3)其它投资:本基金将审慎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金融工具,减少基金资产的风险并提高基金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95% ×MSCI中国A股指数收益率 + 5%×金融同业存款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增强型指数基金,通过承担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来获取市场的平均回报,属于中等风险、中等收益的投资产品。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报告期(2013年4月1日-2013年6月30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72,480,776.75
    2.本期利润-488,171,052.02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493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5,206,498,337.93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463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9.57%1.34%-10.23%1.36%0.66%-0.02%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牛勇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0-9-2-8年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FRM(金融风险管理师),8年证券金融从业经历,曾在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工作。2008年5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后任风险管理与金融工程部高级金融工程师,2009年7月至2010年8月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0年6月至2012年12月担任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0年9月起同时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0年11月起担任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6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4,360,074,421.9583.41
     其中:股票4,360,074,421.9583.41
    2固定收益投资119,568,000.002.29
     其中:债券119,568,000.002.29
     资产支持证券--
    3金融衍生品投资--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20,951,530.912.31
    6其他各项资产626,847,476.2711.99
    7合计5,227,441,429.13100.00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
    B采矿业--
    C制造业47,860,766.410.92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
    F批发和零售业--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H住宿和餐饮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J金融业--
    K房地产业--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教育--
    Q卫生和社会工作--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综合--
     合计47,860,766.410.92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23,011,917.600.44
    B采矿业226,880,875.644.36
    C制造业1,837,499,142.9835.29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99,959,120.341.92
    E建筑业219,957,168.404.22
    F批发和零售业85,664,140.541.65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8,288,527.011.50
    H住宿和餐饮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02,272,737.263.89
    J金融业1,079,335,705.9420.73
    K房地产业349,009,030.926.70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1,370,524.600.41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5,874,300.140.69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教育--
    Q卫生和社会工作--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169,238.490.16
    S综合44,921,225.680.86
     合计4,312,213,655.5482.82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1318中国平安3,950,616137,323,412.162.64
    2600016民生银行15,880,516136,096,022.122.61
    3600036招商银行10,508,283121,896,082.802.34
    4600048保利地产11,462,854113,596,883.142.18
    5600030中信证券9,805,86399,333,392.191.91
    6600837海通证券9,903,16392,891,668.941.78
    7600050中国联通29,116,90190,844,731.121.74
    8000002万 科A7,777,00676,603,509.101.47
    9600000浦发银行8,638,15871,523,948.241.37
    10601166兴业银行4,658,64368,808,157.111.32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0422昆明制药999,01126,473,791.500.51
    2002179中航光电592,5037,110,036.000.14
    3601238广汽集团655,2754,822,824.000.09
    4600527江南高纤712,2843,981,667.560.08
    5600742一汽富维162,9452,271,453.300.04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119,568,000.002.30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企业债券--
    5企业短期融资券--
    6中期票据--
    7可转债--
    8其他--
    9合计119,568,000.002.30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2001912国债191,200,000119,568,000.002.30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1,679,013.34
    2应收证券清算款12,353,189.60
    3应收股利7,032,695.69
    4应收利息2,515,308.49
    5应收申购款603,267,269.15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626,847,476.27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11,695,480,254.58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2,629,653,993.76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3,069,482,729.32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1,255,651,519.02

      2013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3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