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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莲前西路二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办公地址: 厦门市莲前西路二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 傅毅辉
联系人: 卢金文
电话: 0592-5161816
传真: 0592-5161102
客户服务电话: 0592-5163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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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3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法定代表人: 郭林
联系人: 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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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4号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期货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 于宏民
联系人: 谢立军
电话: 0411-39673202
传真: 0411-39673219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69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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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法定代表人:杨鶤
电话: 010-65171166
传真: 010-65187068
联系人: 许鹏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电话: 021-61238888
传真: 021-61238800
联系人: 金毅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金毅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谨慎投资的前提下,本基金力争战胜业绩比较基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持续增值。
第七部分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债券的纯债、资产支持证券、回购和银行定期存款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证券,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以及可分离交易债券,也不投资可转换债券。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内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3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第八部分 投资策略
1、封闭期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债券的纯债、资产支持证券和回购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和权证,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以及可分离交易债券,也不投资可转换债券。
在以上战略性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补充的方法,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国家债券、中央银行票据等)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
(2)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策略是买入与封闭期相匹配的债券,并持有到期,或者是持有回售期与封闭期相匹配的债券,获得本金和票息收入;同时,根据所持债券信用状况变化,进行必要的动态调整;此外,本基金通过正回购,融资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获得杠杆放大收益。在谨慎投资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对于本基金投资的固定收益类证券,主要从四个层次进行独立、客观、综合的考量,以筛选出合适的投资标的。
第一,基于全部公开信息对已经上市或待上市债券的发行主体进行研究,内容主要涉及发行人的股东背景、行业地位及发展趋势、担保方式及担保资产、外部增信质量、自由现金流量动态、债务压力、再融资能力等,并从以上角度对发行主体进行精细化分析和归类,规避同一信用等级中外部评级偏高以及信用风险偏高的个券,甄选同一信用评级中内生资质及外部增信好的个券,纳入债券池。
第二,使用基金管理人内部的信用评估体系对备选个券进行评分,着重考察发行人的偿债能力、现金管理能力、盈利能力三个核心要素。
第三,对市场同类可比债券、信用收益率曲线、市场交易活跃度、机构需求进行偏好分析,对个券进行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的综合定价,判断其合理估值水平。
第四,根据市场结构与需求特征,在前三个层次的分析基础上,对个券进行深入的跟踪分析,发掘其中被市场低估的品种,在控制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对低估品种进行择机配置和交易。
针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基金以持有到期,获得本金和票息收入为主要投资策略,同时,密切关注债券的信用风险变化,力争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较高收益。
2、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0%。每个封闭期首日,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根据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利率水平调整。
本基金选择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0%作为业绩比较基准主要考虑如下:
1、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各类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强调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以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0%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符合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2、业绩比较基准中的“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与本基金每封闭满1年开放一次的运作方式相匹配,其权重“150%”,与本基金通过信用管理,力争获得超越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力争获得持续超额收益的投资目标一致。
综上所述,选择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0%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能比较贴切体现和衡量本基金的投资周期、投资目标、投资策略以及投资业绩。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部分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中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第十一部分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博时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3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 | - |
其中:股票 | - | -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4,249,307,566.30 | 95.06 |
其中:债券 | 4,249,307,566.30 | 95.06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50,293,591.11 | 3.36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70,668,765.64 | 1.58 |
7 | 合计 | 4,470,269,923.05 | 100.00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 | |
1 | 国家债券 |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
3 | 金融债券 | - |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
4 | 企业债券 | 2,285,676,566.30 | 96.51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1,569,465,000.00 | 66.27 | |
6 | 中期票据 | 394,166,000.00 | 16.64 | |
7 | 可转债 | - | - | |
8 | 其他 | - | - | |
9 | 合计 | 4,249,307,566.30 | 179.41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 |
1 | 126016 | 08宝钢债 | 1,903,140 | 183,005,942.40 | 7.73 |
2 | 122213 | 12松建化 | 1,500,000 | 153,450,000.00 | 6.48 |
3 | 112090 | 12中兴01 | 1,325,030 | 131,376,724.50 | 5.55 |
4 | 041251041 | 12沙钢CP002 | 1,300,000 | 130,806,000.00 | 5.52 |
5 | 122079 | 11上港02 | 1,148,150 | 116,433,891.50 | 4.92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149,226.37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70,519,539.27 |
5 | 应收申购款 |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70,668,765.64 |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A类: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12.12.6- 2012.12.31 | 0.10% | 0.02% | 0.32% | 0.01% | -0.22% | 0.01% |
2013.1.1- 2013.03.31 | 1.90% | 0.06% | 1.11% | 0.02% | 0.79% | 0.04% |
2012.12.6- 2013.03.31 | 2.00% | 0.05% | 1.43% | 0.02% | 0.57% | 0.03% |
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C类: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12.12.6- 2012.12.31 | 0.10% | 0.02% | 0.32% | 0.01% | -0.22% | 0.01% |
2013.1.1- 2013.03.31 | 1.80% | 0.06% | 1.11% | 0.02% | 0.69% | 0.04% |
2012.12.6- 2013.03.31 | 1.90% | 0.05% | 1.43% | 0.02% | 0.47% | 0.03% |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注册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4、除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表: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结构
A类基金份额 | |
金额(M) | 申购费率 |
M<100万元 | 0.60% |
100万元≤M<300万元 | 0.30% |
300万元≤M<500万元 | 0.08% |
M≥500万元 | 1000元/笔 |
C类基金份额 | |
申购费率为零 |
1、赎回费用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5%。所收取的赎回费,基金管理人将不低于其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中,对于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C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100%计入基金财产。具体赎回费率见下表:
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结构
持有期间(M) | A类基金份额 |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份额 | 0.10% |
认购或在某一开放期申购并在下一开放期赎回的份额 | 0.05% |
认购或在某一开放期申购,且在下一个开放期未赎回,而是在下一个开放期其后的开放期赎回的份额 | 0 |
C类基金份额 | |
赎回费率 | 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赎回费率为0.90%;持有期限不少于30日(含30日)的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用 |
来源:博时基金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2年10月23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对管理人主要人员的变更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增加了相关服务机构的内容;
4.在“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中,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的内容;
5.在“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增加了本基金截止时间为2013年03月31日的基金股票及其它资产投资组合的数据及列表;
6.在“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中,增加了数据及列表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3年03月31日);
8.在“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中,更新了本基金销售费用的相关内容;
9.在“第二十三部分 其它应披露的事项”中,根据最新情况对相关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