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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3-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版)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服电话400-800-1001网址www.essence.com.cn

    66)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联系人李丹
    客服电话400-620-8888网址www.bocichina.com

    67)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联系人张瑾
    客服电话400-891-8918;021-962518网址http://www.962518.com

    69)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客服电话0571-96336,962336(上海地区)网址www.ctsec.com

    70)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客服电话400-820-9898网址www.cnhbstock.com

    71)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楼
    法定代表人沈强联系人王霈霈
    客服电话95548网址www.bigsun.com.cn

    72)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服电话400-818-8118网址www.guodu.com

    73)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联系人李昕田
    客服电话96668、4006898888网址www.hlzqgs.com

    74)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联系人王旭华
    客服电话0471-4960762网址www.cnht.com.cn

    75)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联系人陶颖

    76)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6/7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客服电话0571-967777网址www.stocke.com.cn

    77)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联系人王钧
    客服电话400-881-1177网址www.xzsec.com

    78)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30、31层
    法定代表人赵文安
    客服电话4008-188-688网址www.ydsc.com.cn

    79)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外馆斜街甲1号泰利明苑写字楼A座二区4层
    法定代表人黎维彬联系人朱瑜
    客服电话010-51789309网址www.gkzq.com.cn

    80)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联系人文思婷
    客服电话400-660-9839网址http://www.rxzq.com.cn

    81)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联系人高国泽
    客服电话400-871-8880网址www.hongtastock.com

    82)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货大厦38、39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联系人谢立军
    客服电话4008-169-169网址www.daton.com.cn

    83)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5、6楼
    法定代表人薛荣年联系人王叶平
    客服电话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88-3888;

    全国统一电话委托号码:400-880-2888

    网址www.chinalions.com

    84)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曾小普联系人陈明
    客服电话400-8222-111网址www.gsstock.com

    8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联系人刘一宏
    客服电话4006-600109网址www.gjzq.com.cn

    86)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29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联系人刘军
    客服电话400-1022-011网址http://www.zszq.com/

    87)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联系人陈敏
    客服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网址www.cfsc.com.cn

    88)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47层01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永衡联系人赖君伟
    客服电话400-184-0028网址www.wkzq.com.cn

    89)开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联系人王姣
    客服电话400-860-8866网址www.kysec.cn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2)场内代销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联系人崔巍
    电话010-66210988,010-59378888传真010-66210938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及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联系人黎明
    电话021-31358666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即东3办公楼)16层
    执行事务人吴港平联系人王珊珊
    电话010-58153280;010-58152145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慧民、王珊珊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若本基金日后聘请境外投资顾问,则境外投资顾问费由管理费支付,不另行收取;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含境外托管人收取的费用;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税务顾问费;

    7.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所投资基金的销售费用及在境外市场开户、交易、清算、登记等各项费用;

    8.外汇兑换交易的相关费用;

    9.代表基金投票或其他与基金投资活动有关的费用;

    10.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及基金资产由原基金托管人转移至新基金托管人以及由于境外托管人更换导致基金资产转移所引起的费用;

    11.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缴纳的、购买或处置证券有关的任何税收、征费、关税、印花税、交易及其他税收及预扣提税(以及与前述各项有关的任何利息、罚金及费用)以及相关手续费、汇款费等;

    12.为了基金利益,除去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人因自身原因而导致的、与基金有关的诉讼、追索费用;

    13.基金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

    14.其他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合理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8%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税收

    基金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基金投资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中国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除因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疏忽、故意行为导致的基金在税收方面造成的损失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

    对于非代扣代缴的税收, 基金管理人可聘请税收顾问对相关投资市场的税收情况给予意见和建议。境外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指示具体协调基金在海外税务的申报、缴纳及索取税收返还等相关工作。基金管理人或其聘请的税务顾问对最终税务的处理的真实准确负责。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四、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3、在“五、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2013年3月31日的基金投资业绩。

    4、在“六、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的概况及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5、在“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更新了本基金在直销业务中对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赎回费率的情况;此外,更新了基金份额强制赎回的相关业务规则。

    6、在“十八、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7、在“十九、境外资产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境外托管人的资料。

    8、在“二十、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及开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并更新了部分代销机构的资料。

    9、在“二十二、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托管人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信息。

    10、在“二十三、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部分,更新了为投资者提供电子交易与服务的内容。

    11、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对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重要公告信息进行了更新。

    12、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