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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13-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91 股票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13—013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公司接到股东包头市实创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通知,称该公司已将其质押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我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42,700,000 股中的24,060,000股解除了质押。

      包头市实创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85,404,9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61%。截止目前,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共计质押我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为18,640,000股。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7月22日

      股票简称:华资实业 股票代码:600191 公告编号:临2013-014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国有产权

      整体挂牌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收到潍坊创科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潍坊创科”)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3年7月1日对潍坊创科下发了《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30915号),依法对潍坊创科提交的《要约收购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2013年7月22日潍坊创科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 [2013]934号《关于核准潍坊创科实业有限公司公告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批复》,对该要约收购报告书无异议。详情见同日披露的《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后续本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 华资实业 编号:2013-015

      潍坊创科实业有限公司

      关于要约收购包头华资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申报公告

      重要提示: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详情,应阅读收购人于2013年7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

      ●投资者预受要约申报代码:706027

      ●申报简称:华资收购

      ●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要约收购价格:5.73元/股

      ●要约收购数量:全面要约

      ●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申报卖出,撤销已预受的要约应申报买入

      ●要约收购有效期:2013年7月25日至2013年8月23日,共计30个自然日

      ●要约收购期届满后,过户清算手续办理时间另行公告。

      收购人潍坊创科实业有限公司本次要约收购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获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现就要约收购有关事项向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的有关事项

      1、要约收购的提示

      《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后30日内,收购人将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3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

      2、要约收购申报程序

      本次要约收购的申报代码为“706027”,简称为“华资收购”。

      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要约收购价格:5.73元/股

      要约收购有效期:2013年7月25日至2013年8月23日,共计30个自然日

      要约收购有效期限内,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依法申请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的,可以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股东应当在要约收购有效期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申报卖出,撤销已预受的要约应申报买入。预受要约有效的股份数量以股东当日收市后实际持有的未被冻结、质押的股份余额为准。

      (2)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当日可以撤销预受申报,股东在申报当日收市前未撤销预受申报的,其预受申报在当日收市后生效。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的当日申报卖出已预受股份的,卖出申报有效,但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计入有效预受申报。

      (3)有效预受要约的股份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予以临时保管。股份在临时保管期间,股东不得再行转让该部分股份。

      (4)股东拟撤回预受要约的,可以在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申报撤回,已预受要约的股份将于撤回申报的次日解除临时保管,并可以进行转让。若申报撤回预受要约数量大于已预受股份(含当日预受)数量,则超出部分无效,剩余撤回申报有效。

      在要约期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接受要约条件的股东不得撤回对要约的预受。

      (5)收购要约有效期限内,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条件的,原要约预受无效,股东拟接受变更后的要约的,应当重新申报预受要约。

      (6)被收购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股东仍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二、要约收购期间的交易

      被收购公司股票在要约收购期间正常交易。

      三、要约收购手续费

      要约期满后,接受要约的股东在办理预受股份转让及换股过户登记手续时,所涉及的税费项目及标准参照A股交易执行。

      四、要约收购的清算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满后,收购人将另行发布要约收购结果公告,在公告发布日前公司股票将申请停牌,如有股份接受要约,将发布收购清算交割办理公告。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潍坊高新区东风街与金马路交叉路口(金马国际商务大厦B1901室)

      联系电话:0536-8867500

      特此公告。

      潍坊创科实业有限公司

      2013年 7 月 22 日

      ●备查文件

      证监会关于核准要约收购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