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06 股票简称:香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30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香梨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7月21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新水酒店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7月11日分别以专人送达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位,实到董事5位,其中:董事李昌明先生、独立董事侍克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分别授权委托董事刘建文先生、独立董事王金龙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建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由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融盛投资为昌源水务的全资子公司,融盛投资为本次重组的关联方,融盛投资委派的本公司董事刘建文先生、陈昌雄先生、李昌明先生(授权刘建文先生代为表决)、季伟先生为本次重组的关联董事,董事会审议下述(一)至(九)项议案时,回避表决。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向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源水务”)全体4名股东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水务”)、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新业”)、深圳市博纳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深圳博纳”)和湖北航天瑞麒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瑞麒”)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昌源水务100%股权,并吸收合并昌源水务;同时向中国水务、新疆新业、钱江硅谷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钱江硅谷”)、深圳市富威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威特”)、河南惠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河南惠和”)、北京大东胜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胜境”)、天津硅谷天堂盈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硅谷天堂盈盛”)、天津硅谷天堂恒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硅谷天堂恒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总额的25%。新疆融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盛投资”)为昌源水务的全资子公司,为减少管理层级、简化股权架构,昌源水务吸收合并融盛投资与本次重组同时实行。重组完成后,昌源水务全体股东直接持有香梨股份股权。融盛投资持有的香梨股份3,725.5813万股股份予以注销,昌源水务、融盛投资全部资产、负债由香梨股份承接,昌源水务、融盛投资所有人员、业务由香梨股份承接。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条件,经审慎核查后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融盛投资须回避表决。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吸收合并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向昌源水务全体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昌源水务100%股权并吸收合并昌源水务;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同时,公司向中国水务、新疆新业、钱江硅谷、富威特、河南惠和、大东胜境、硅谷天堂盈盛、硅谷天堂恒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总额的25%。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昌源水务全体股东中国水务、新疆新业、深圳博纳、湖北瑞麒。中国水务、新疆新业、深圳博纳、湖北瑞麒以其持有的经评估作价的昌源水务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认购公司向其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3)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经有权国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标的资产评估结果(以2013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为准。
本次向昌源水务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8.83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票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亦将重新计算作相应调整,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将重新计算作相应调整。
4)发行数量;
公司向昌源水务全体股东发行股份作为购买相关标的资产的对价。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法为:发行股份的数量=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的标的资产评估值/8.83元/股,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经有权国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评估报告之评估结果计算确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票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亦将重新计算作相应调整,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将重新计算作相应调整。
5)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过渡期间”)产生的盈利及其他净资产增加由上市公司享有,亏损及其他净资产减少由昌源水务全体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补足。
为明确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内的净资产变化,将以交割日最近的一个月末或各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为审计基准日,由各方共同确认的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在相关期间的净资产变化进行审计。
6)昌源水务(吸收合并对象)和融盛投资的相关安排;
融盛投资为昌源水务的全资子公司,为减少管理层级、简化股权架构,昌源水务吸收合并融盛投资与本次重组同时实行。昌源水务吸收合并融盛投资完成后,融盛投资的全部资产、负债及权益并入昌源水务,其现有的法人资格因合并而注销。
昌源水务作为被吸并方、吸收合并对象,在交割日后,其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和人员等,无论其交接、转移、权属变更登记或备案等手续是否履行完毕,均将由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为此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根据重组方案及重组协议享有和承担。交接、转移、权属变更登记或备案等手续履行完毕后,昌源水务注销。
7)锁定期;
中国水务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股份自相关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新疆新业、深圳博纳、湖北瑞麒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股份自相关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8)滚存利润的安排;
香梨股份截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日前香梨股份已经宣派的股息、红利等仍由香梨股份原股东享有。
9)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0)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决议的有效期限。
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议案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重组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止。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为向中国水务、新疆新业、钱江硅谷、富威特、河南惠和、大东胜境、硅谷天堂盈盛、硅谷天堂恒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总额的25%。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中国水务、新疆新业、钱江硅谷、富威特、河南惠和、大东胜境、硅谷天堂盈盛、硅谷天堂恒信。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所有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公司向其非公开发行的相应股份。
上述发行对象中,中国水务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钱江硅谷为中国水务的全资子公司。
4)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8.83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票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亦将重新计算作相应调整,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将重新计算作相应调整。
5)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
按本次交易预估值测算,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9,297万股,具体发行对象拟认购股数量如下:
| 序号 | 投资者 | 认购股份(万股) |
| 1 | 中国水务 | 800 |
| 2 | 新疆新业 | 1,250 |
| 3 | 硅谷天堂盈盛 | 1,250 |
| 4 | 硅谷天堂恒信 | 1,350 |
| 5 | 河南惠和 | 800 |
| 6 | 大东胜境 | 1,000 |
| 7 | 钱江硅谷 | 1,550 |
| 8 | 富威特 | 1,297 |
最终发行数量以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拟购买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确定,投资者的最终认购股份数量按上述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票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亦将重新计算作相应调整,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将重新计算作相应调整。
6)锁定期;
上述发行对象于本次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取得的股份自相关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滚存利润的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配套融资的金额不超过本次重组交易总金额的 25%,按交易预估值经初步测算配套融资金额不超过8.21亿元,将用于提高重组项目整合绩效,主要用于本次并购重组所涉及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及运营资金安排等。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老君庙二级供水工程项目,项目投资总金额9.38亿元。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要量的部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
9)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0)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决议的有效期限。
与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议案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重组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融盛投资须回避表决。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象包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水务,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重组构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融盛投资须回避表决。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吸收合并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订了《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吸收合并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融盛投资须回避表决。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审慎判断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司认真对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并经审慎判断,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标的为昌源水务100%的股权,标的资产涉及的立项、行业准入、环保及用地等有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或已取得相关批准文件。
昌源水务现拥有53宗土地,总计面积10,527,324.2平方米(最终宗数、面积以取得土地证的宗数和面积为准),其中已拥有出让使用权土地7宗,面积366,521.75平方米;拟取得出让使用权土地39宗,面积895,098.95平方米,出让使用权手续已在办理中;拟取得划拨使用权土地7宗,面积9,265,703.50平方米,划拨使用权手续已在办理中。拟取得划拨使用权的7宗土地均为水库用地,其属于划拨用地目录项下的“水利设施用地”,可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后保留“划拨”性质使用。
昌源水务下属子公司阜康供水、银泉供水、哈密水务及阿勒泰供水已取得当地的供水特许经营权,准东供水的特许经营权尚未取得,目前正在办理中。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完成对资产评估结果的核准或备案以及批准本次交易方案,香梨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方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就上述事项取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香梨股份已在重组预案中披露了相关报批事项的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昌源水务100%股权,该公司不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交易对方持有的昌源水务股权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资产的完整性(包括取得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及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公司董事会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1、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履行法定程序的说明。
1)2013年4月24日,因公司筹划本次重组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并就筹划本次重组事项进行了公告;
2)公司筹划本次重组事项信息披露前20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因此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的相关标准;
3)停牌后,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并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
4)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组时间进展情况公告;
5)2013年7月20日,公司与相关认购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6)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吸收合并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2、关于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就本次重组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提交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综上,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履行法定程序完备、合规,提交的法律文件有效。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与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与中国水务、新疆新业、深圳博纳、湖北瑞麒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融盛投资须回避表决。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与相关投资者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与中国水务、新疆新业、钱江硅谷、富威特、河南惠和、大东胜境、硅谷天堂盈盛、硅谷天堂恒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融盛投资须回避表决。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豁免中国水务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议案》。
根据标的资产预估值初步推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水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超过30%,鉴于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且中国水务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中国水务及其一致行动人发行的新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国水务符合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条件,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中国水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融盛投资须回避表决。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吸收合并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会处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事宜。
具体内容包括:
1、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实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的具体方案和交易细节;
2、根据审批部门的批准情况和市场情况,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框架范围内,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的具体相关事宜;
3、修改、修正、补充、补正、递交、呈报、签收、签署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有关的法律文件、申报文件等;
4、应审批部门的要求或根据监管部门的政策规定及市场条件发生的变化,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的方案进行相应调整,批准、签署有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盈利预测等一切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有关的协议和文件的修改;
5、组织实施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相关的资产过户、股权登记、公司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的相关事宜;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实施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有关股本和注册资本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报请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办理相关的变更事宜;
7、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相关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锁定上市等事宜;
8、聘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涉及的中介机构;
9、办理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重组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提请暂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吸收合并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盈利预测审核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暂不召集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待审计、评估、盈利预测审核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对上述事项等作出决议,并公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由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吸收合并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三、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先提交我们审阅。经认真审议,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议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可操作性,无重大法律政策障碍。
3.本次拟购买的资产价格将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具有独立性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经有权国有资产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评估报告之评估结果为准,经公司股东大会确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4.本次发行新股的定价原则符合相关规定,定价公平合理。
5.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象包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6.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将获得标的资产,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增强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7.本次重组预案以及拟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重组预案具备可操作性。同意公司董事会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总体安排。
8.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审核工作完成后,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内容再次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时,我们将就相关事项再次发表意见。
四、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报备文件:
(一)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会议记录
证券代码:600506 股票简称:香梨股份 编号:临2013-031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4月18日刊发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临2013—006号),公司股票自2013年4月18日起停牌;2013年4月24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3—010号),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由于公司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经申请分别于2013年5月23日发布了《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临2013—017号)、2013年6月18日发布了《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临2013—021号),公司股票停牌时间延期至2013年7月23日。
本公司于2013年7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吸收合并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于2013年7月23日披露上述决议及《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吸收合并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本公司股票自2013年7月23日起恢复交易。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