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事件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地产
  • A7:研究·数据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  
    2013年7月23日   按日期查找
    A2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28版:信息披露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2013-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A27版)

    单位:万元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吉安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进行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或改制情况

    1、2010年5月17日,经吉安纸容器股东会审议通过,福建省泰盛包装彩印有限公司和福建泰盛进发实业有限公司以每出资额3.30元的价格货币增资。其中,福建省泰盛包装彩印有限公司增资39,404.6393万元,11,942.6082万元为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7,462.031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福建泰盛进发实业有限公司增资20,850.8352万元,其中6,319.3918万元为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4,531.443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以上出资业经海盐中联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盐中会师一验(2010)第160号《验资报告》。

    2、2010年12月8日,泰兴纸业股东会审议通过,原股东上海泰盛和中远发将持有泰兴纸业全部股权转让给吉安纸容器。同日,吉安纸容器与上海泰盛、中远发分别签署《浙江泰兴纸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吉安纸容器收购上海泰盛和中远发持有的泰兴纸业100%的股权,转让对价为5,872,765.12元,作价依据为2010年10月31日账面净资产。泰兴纸业已于2010年12月28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010年12月8日,经中远发股东会审议通过,原股东林文新、宋金添、林文斌持有中远发全部股权转让给吉安纸容器。同日,吉安纸容器与林文新、宋金添和林文斌分别签署《浙江中远发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吉安纸容器收购林文新、宋金添和林文斌持有的中远发100%的股权,转让对价为9,463,414.06元,作价依据为2010年10月31日账面净资产。中远发已于2010年12月23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2010年12月10日,阳光纸业股东会审议通过,原股东福建兴达商贸有限公司将持有阳光纸业全部股权转让给吉安纸容器。同日,吉安纸容器与福建兴达商贸有限公司签署《福建省莆田市阳光纸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吉安纸容器收购福建兴达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阳光纸业100%的股权,转让对价为10,797,162.70元,作价依据为2010年10月31日账面净资产。阳光纸业已于2010年12月28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2010年12月23日,Cycle Link USA Inc股东会审议通过,原股东吴明希将持有的Cycle Link USA Inc100%转让给吉安纸容器。同日,吉安纸容器与吴明希签署了《Cycle Link USA Inc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吉安纸容器收购吴明希持有的Cycle Link USA Inc100%股权,转让对价为8,478,006.24元,作价依据为2010年10月31日净资产账面值。已于2010年12月27日支付上述股权受让款,并办理了相应的财产权交接手续。

    6、2010年12月16日,泰盛包装彩印与莆田祥恒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双方约定由莆田祥恒收购泰盛包装彩印拥有的与包装印刷业务相关的设备、存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及其他应付款等资产与负债,具体的资产、负债净值如下表所示:

    7、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审(2011)4538号《审计报告》和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10〕489号《评估报告》,吉安纸容器以截止2011年4月30日的净资产1,575,272,895.35元,折成股份93,600万股,每股1元,折股溢价639,272,895.35元计入吉安集团的资本公积金。2011年7月7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天健验(2011)274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1年6月30日止,吉安集团全体发起人认缴的出资均全部出资到位。2011年7月20日公司在嘉兴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工商注册号:330424000018507,注册资本93,600万元,每股面值1元,法定代表人为吴明武。

    (四)交易标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吉安集团及其子公司标的额在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00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仲裁如下:

    1、吉安集团诉LORDEN INTERNATIONAL INC废纸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1年4月15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已作出“[2011]中国贸仲沪裁字第106号”《裁决书》,裁定被申请人LORDEN INTERNATIONAL INC赔偿吉安集团差价损失176,000美元,开立信用证费用人民币1,425.64元,并承担案件的仲裁费用。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吉安集团尚未收到上述款项。

    2、吉安集团诉上海泽芸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12年12月28日,海盐县人民法院已作出“(2011)嘉盐民初字第3097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上海泽芸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返还吉安集团150万元。2013年1月5日,上海泽芸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海盐县人民法院(2011)嘉盐民初字第3097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进行审理。

    3、吉安集团诉Rock Tenn CP,LLC买卖合同争议案件,于2012年9月14日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编号:G20120654。在该废纸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中,吉安集团作为申请人要求裁决被申请人Rock Tenn CP,LLC支付因被申请人违约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失:因购买合同标的物替代品的差价损失233,000美元和开立信用证费用人民币8,446.76元。该案件已于2012年12月17日组织开庭,2013年2月4日,仲裁庭作出如下裁决:1、Rock Tenn CP,LLC支付吉安集团233,000美元和人民币8,446.76元;2、Rock Tenn CP,LLC补偿吉安集团本案律师费8,000元;3、Rock Tenn CP,LLC承担本案仲裁费用66,952元。

    4、艾伦公司诉Cycle Link USA Inc、吉安集团等民事案件,于2010年12月14日,由洛杉矶高等法院民事庭受理,案件编号:BC451253。

    艾伦公司针对Cycle Link USA Inc的起诉:Cycle Link USA Inc与艾伦公司签订了4份购买废纸的合同。废纸市场崩溃时,Cycle Link USA Inc与艾伦公司重新谈判要求支付比4份合同规定金额少的金额。艾伦公司称,若艾伦公司不同意按其要求降价,Cycle Link USA Inc威胁不支付金额,除非艾伦公司同意以较低的价格支付。艾伦公司诉请判决重新协商的低价无效,并请求法院责令Cycle Link USA Inc按原合同价格支付。艾伦公司要求索回金额约573,000美元。

    艾伦公司对吉安集团的起诉:吉安集团与艾伦公司签订了3份购买废纸的合同。废纸市场崩溃时,吉安集团与艾伦公司重新谈判要求支付比3份合同规定金额少的金额。艾伦公司称,若艾伦公司不同意按其要求降价,吉安集团威胁不支付其金额。艾伦公司诉请判决重新谈判的低价无效,并请求法院责令吉安集团按合同价格支付。艾伦公司要求索回金额约481,000美元。

    Cycle Link USA Inc已提交答辩状以否认指控并提出反诉,称艾伦公司未能按时交付废纸,并有充分的书面证据。Cycle Link USA Inc将指控因艾伦公司未能及时交付废纸导致其客户拒收,并有充分的书面证据。因此,Cycle Link USA Inc和艾伦公司重新协商交易价格。

    5、山东世纪阳光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阳光”)诉被告吉安集团、寿光市顺发经贸有限公司及青州市宇阳经贸有限公司专利侵权案件,于2012年7月30日由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针对吉安集团,原告要求:判令吉安集团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发明专利权——涂布白面牛卡纸及其制造方法(专利号ZL200910016756.4)的行为,包括使用专利方法,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并判令吉安集团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承担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32,644.89元;承担该案全部诉讼费用。截至本重组报告书摘要出具日,该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尚处于司法鉴定期间。

    吉安集团已委托山东文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积极应诉,代理律师认为:鉴于吉安集团与世纪阳光的专利权侵权纠纷,无论从两者间均是合法取得产品及制造方法发明专利权的事实,还是两者间从生产工艺与产品制造原辅料成份而言,根据《民法通则》、《专利法》及其相关解释,吉安公司都没有侵犯世纪阳光公司的专利权,吉安集团轻涂白面牛卡纸生产采用自有的专利技术“一种本色涂布牛卡纸及其制造方法(专利号ZL 201110091856.0)”,应驳回对吉安集团的起诉。

    根据案件的诉讼文件、《司法鉴定意见书》、行业协会意见及案涉专利文件等相关资料,天册律师认为:

    (1)关于涂布牛卡纸的制造方法及其产品专利,非世纪阳光一家独有,也非世纪阳光最早提出。在2009年7月7日世纪阳光申请专利之前,国内就已经有相关单位研制涂布牛卡纸的生产方法,并有其他造纸企业生产同类别的涂布牛卡纸或申请相关的专利。

    根据相关报道,国内第一条“涂布牛卡”生产线早在1996年就已经在浙江(湖州)震洲纸业有限公司投产。2005年,浙江永泰纸业集团就已经立项建设20万吨涂布牛卡纸项目。2006年,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成功开发出涂布牛卡纸生产技术。2008年11月13日,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涂布白牛卡纸”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并于2009年8月19日取得专利授权。2008年8月7日,浙江永泰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一种利用国产化纸机生产涂布牛卡纸的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并于2011年11月9日,取得专利授权。

    2011年4月13日,吉安集团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一种本色涂布牛卡纸及其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并于2012年10月3日,取得专利授权。

    吉安集团亦出具说明:本公司轻涂白面牛卡纸生产技术为自有技术,该产品制造方法已申请发明专利,并获得授权,专利权名称为“一种本色涂布牛卡纸及其制造方法(专利号ZL 201110091856.0)”。公司涂布牛卡纸生产技术同世纪阳光的专利存在差异,不存在侵犯其专利权的问题。

    (2)对比世纪阳光的涂布白面牛卡纸专利和吉安集团的本色涂布牛卡纸专利的专利文件,可以发现专利文件记载的该两项专利所要求保护的生产原理、核心工艺、使用原料等均有着实质性的差异。

    在世纪阳光申请了“涂布白面牛卡纸及其制造方法”专利后,吉安集团所申请的“一种本色涂布牛卡纸及其制造方法”专利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核通过,并获授权。这表明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后,认为吉安集团的涂布牛卡纸及其制造方法较世纪阳光的涂布白面牛卡纸及其制造方法具有专利法下发明专利的所必须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两者有着实质性的不同,吉安集团所申请的“一种本色涂布牛卡纸及其制造方法”专利是一项新的发明专利。

    (3)浙江省造纸行业协会出具了《关于山东世纪阳光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起诉吉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利侵权一事的意见说明》,认为:涂布牛卡纸属于造纸行业内成熟产品,非世纪阳光的专利产品;吉安集团涂布牛卡纸生产技术同世纪阳光的专利存在差异;吉安集团涂布牛卡纸生产所使用的技术均为自有技术且已获专利授权,不存在使用世纪阳光专利技术的情形。

    (4)上海公信扬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于2013年6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吉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涂布牛卡纸生产工艺与专利号ZL200910016756.4“涂布白面牛卡纸及其制造方法”发明专利技术特征是否相同或等同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吉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5万吨涂布牛卡纸生产线的生产工艺文件记载的技术方案和专利号ZL200910016756.4“涂布白面牛卡纸及其制造方法”发明专利技术特征既不相同,也不等同。

    同时为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已作出承诺:如该案最终生效司法文书认定吉安集团需支付赔偿,则由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承担吉安集团的全部实际损失,并在该等金额确定之日起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等额人民币补偿给吉安集团。同时,如该案最终生效司法文书认定吉安集团需停止专利侵权且不得继续生产涂布白面牛卡纸,则由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承担吉安集团进行产品调整所需的全部技术改造费用。

    综上,根据该诉讼案件的原被告双方递交的诉讼文件、《司法鉴定意见书》、行业协会意见及案涉专利文件等相关资料,天册律师认为,吉安集团产品采用自有专利技术,上述专利纠纷对吉安集团60万吨轻涂白面牛卡纸生产项目的生产经营将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构成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质性障碍。

    6、2013年1月9日,原告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起诉吉安集团。原告请求判令吉安集团支付剩余工程款341.8万元、延期付款利息15万元、赶工奖70万元、窝工损失205.88886万元、“因延迟向原告退还履约保证金”而给原告造成的利息损失16万元,合计总金额648.68886万元。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7、2013年1月14日,原告吉安集团诉山东世纪阳光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东南包装印刷发展有限公司专利侵权案件。原告要求:判令山东世纪阳光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专利号ZL201110091856.0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包括使用专利方法,生产、销售侵权产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判令莆田市东南包装印刷发展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专利号ZL201110091856.0发明专利权产品的行为,承担人民币100万元经济损失的连带赔偿责任;承担原告调查侵权事实的费用人民币18,645.4元;承担该案全部诉讼费用。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8、Thomas Chenh、Mee Kyung Jasmine Chung曾为美国Chung Nam LLC公司工作,离职后加入Cycle Link USA Inc。2011年5月20日美国Chung Nam LLC公司对Cycle Link USA Inc和Thomas Chenh向洛杉矶高等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1年9月22日,将Mee Kyung Jasmine Chung追加为被告。2013年1月11日至15日洛杉矶高等法院正式确定陪审团成员,并于1月16日至28日进行了多次庭审。

    美国Chung Nam LLC公司诉称Thomas Chenh和Mee Kyung Jasmine Chung在其公司工作期间接触过该公司的商业机密,并指控其带走了该等属于美国Chung Nam LLC公司的商业机密,并在未经其允许的情况下透露给Cycle Link USA Inc。

    美国Chung Nam LLC公司提出如下主要请求:(1)赔偿美国Chung Nam LLC公司受到的实际损失;(2)证据支持的惩罚性赔偿;(3)让Cycle Link USA Inc恢复原状;(4)向美国Chung Nam LLC公司归还其商业秘密和保密资料;(5)不得利用Thomas Chenh和Mee Kyung Jasmine Chung取得美国Chung Nam LLC公司的商业机密兜揽供应商或与其进行交易;(6)合理的律师费用。

    2013年1月21日的庭审中,美国Chung Nam LLC公司的专家证人提交了一份关于证明Cycle Link USA Inc从美国Chung Nam LLC公司损失中获利金额的证据,根据美国Chung Nam LLC公司的专家证人的计算,Cycle Link USA Inc对美国Chung Nam LLC公司造成的损失总金额为13,145,890美元。

    2013年3月12日,吉安集团控股股东泰盛实业出具承诺:“如该案最终生效司法文书(或此后美国Chung Nam LLC公司与Cycle Link USA Inc达成的和解协议)认定Cycle Link USA Inc需支付赔偿,则由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承担Cycle Link USA Inc的全部实际损失,并在该等金额确定之日起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等额人民币补偿给吉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6日,加利福尼亚州高等法院《判决书》(案件编号:BC462000)出具如下判决结果:

    (1)Cycle Link USA Inc 与Thomas Chenh向美国Chung Nam LLC 公司支付损害赔偿金总计18,145,890美元,两被告对该赔偿金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2)Mee Kyung Jasmine Chung 与Cycle Link USA Inc 向美国 Chung Nam LLC公司支付损害赔偿金总计18,000美元,两被告对该赔偿金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在收到上述判决后,Cycle Link USA Inc与美国Chung Nam LLC公司就该案件达成和解,于2013年5月10日签订了《和解协议》,约定最终和解金额为610 万美元,该和解款项已支付完毕。根据《和解协议》,双方表示就此案件相互豁免及不起诉,案涉纠纷业已终结。

    吉安集团控股股东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已按其承诺,按 Cycle Link USA Inc 和美国Chung Nam LLC公司之间《和解协议》确定的赔偿金额 610万美元,将等额人民币 3,760万元补偿给了吉安集团。

    独立财务顾问已核查了相应的银行流水及记账凭证确认上述补偿事项已完成,泰盛实业已经履行完毕上述承诺,完全具备履约能力。

    9、原告北京京锡同辉贸易中心诉被告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天津祥恒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12年8月22日,为河北省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所受理,原告北京京锡同辉贸易中心诉请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货款200万元及违约金。根据天津祥恒出具的说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该案件系因天津祥恒的厂房建设单位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原告北京京锡同辉贸易中心之间的货款纠纷,天津祥恒与原告之间无合同关系。截至本重组报告书摘要签署日,该案件尚在审理中。

    10、原告Cycle Link USA Inc诉被告山东世纪阳光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13年3月12日为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Cycle Link USA Inc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515,193.93美元;案件诉讼费用、律师费及公证费用由被告承担”。截至本重组报告书摘要签署日,该案件尚在审理中。

    (五)交易标的行政处罚情况

    最近三年,吉安集团未发生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011年1月14日,嘉兴海关对吉安集团前身浙江吉安纸容器有限公司出具了嘉关缉查字[2011]1号《行政处罚书》,因2008年3月至5月间,当事人将不能免税进口的设备伪报成引纸机、滤浆器和齿轮减速器免税进口,共涉及2套纸尾切割装置和其他61种零配件,共偷逃税款合计991,831.01元。嘉兴海关没收了上述走私进口的2套纸尾切割装置和61种零配件,企业补交了偷逃税款。

    导致上述行政处罚的行为发生在2008年,且相应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同时,上述行政处罚的涉案金额与当期吉安纸容器的业务收入、净资产总额、进出口业务额相较,均占比较小,对吉安纸容器业务、资产均不构成重大影响。故上述行政处罚所涉的违法行为,不会对吉安集团的经营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重大不利影响或实质性障碍。

    (六)标的资产的重组情况

    2010年底,根据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吉安纸容器实施了同一控制下股权收购、经营性资产收购及非同一控制下的股权收购,消除了同业竞争、减少了关联交易,实现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废纸收购、造纸及纸箱业务的整合,为公司的业务发展壮大创造了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1.同一控制下股权收购

    在本次股权收购前,上海泰盛和中远发分别持有泰兴纸业58.33%和41.67%的股权,主要业务为废纸收购。为了减少泰兴纸业与吉安纸容器的关联交易和上市主体产业链的完整性,吉安纸容器进行了股权收购。

    2010年12月8日,泰兴纸业股东会审议通过,原股东上海泰盛和中远发将持有泰兴纸业全部股权转让给吉安纸容器。同日,吉安纸容器与上海泰盛、中远发分别签署《浙江泰兴纸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吉安纸容器收购上海泰盛和中远发持有的泰兴纸业100%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以2010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所对应的审计后的泰兴纸业账面净资产5,872,765.12元。吉安纸容器已于2010年12月15日支付上述股权受让款,泰兴纸业已于2010年12月28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同一控制下经营性资产收购

    在本次业务重组前,控股股东泰盛包装彩印股权结构为吴明武持有55%的股权,天鸿木制品持有37.5%的股权,林文新持有3.75%的股权,吴明希持有3.75%的股权,主营业务为包装纸板、纸箱的生产与销售。为了消除吉安纸容器与控股股东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吉安纸容器通过全资子公司莆田祥恒收购控股股东的经营性资产,将控股股东包装纸板纸箱业务纳入吉安纸容器。

    2010年12月16日,泰盛包装彩印与莆田祥恒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双方约定由莆田祥恒收购泰盛包装彩印拥有的与包装印刷业务相关的设备、存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及其他应付款等资产与负债,具体的资产、负债净值如下表所示。

    3.非同一控制下股权收购

    (1)收购中远发100%股权

    在本次股权转让前,林文新、宋金添、林文斌分别持有中远发76%、12%和12%的股权,中远发主营业务为提供物流运输服务。为了减少中远发与吉安纸容器的关联交易,吉安纸容器进行了股权收购。

    2010年12月8日,经中远发股东会审议通过,原股东林文新、宋金添、林文斌持有中远发全部股权转让给吉安纸容器。同日,吉安纸容器与林文新、宋金添和林文斌分别签署《浙江中远发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吉安纸容器收购林文新、宋金添和林文斌持有的中远发100%的股权,转让对价为9,463,414.06元,作价依据为2010年10月31日净资产账面值。吉安纸容器已于2010年12月15日支付上述股权受让款,中远发已于2010年12月28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收购阳光纸业100%股权

    在本次股权转让前,阳光纸业为吉安纸容器关联方福建兴达商贸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废纸收购。为了减少泰兴纸业与吉安纸容器的关联交易,吉安纸容器进行了股权收购。

    2010年12月10日,阳光纸业股东会审议通过,原股东福建兴达商贸有限公司将持有阳光纸业全部股权转让给吉安纸容器。同日,吉安纸容器与福建兴达商贸有限公司签署《福建省莆田市阳光纸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吉安纸容器收购福建兴达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阳光纸业100%的股权,转让对价为10,797,162.70元,作价依据为2010年10月31日净资产账面值。吉安纸容器已于2010年12月15日支付上述股权受让款,阳光纸业已于2010年12月23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收购Cycle Link USA100%股权

    在本次股权转让前,吴明希持有Cycle Link USA100%的股权,Cycle Link USA主营业务为废纸收购及贸易。为了减少Cycle Link USA与吉安纸容器的关联交易,吉安纸容器进行了股权收购。

    2010年12月23日,Cycle Link USA股东会审议通过,原股东吴明希持有Cycle Link USA全部股权转让给吉安纸容器。同日,吉安纸容器与Cycle Link USA签署《Cycle Link USA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吉安纸容器收购吴明希持有的Cycle Link USA100%的股权,转让对价为8,478,006.24元,作价依据为2010年10月31日净资产账面值。吉安纸容器已于2010年12月27日支付上述股权受让款,并办理了相应的财产权交接手续。

    (4)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的规定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及其他相关规定,我们计算了本次重组的指标如下表所示。

    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认为,吉安纸容器的重组中进入吉安集团的业务与吉安集团重组前的业务具有相关性,重组的相关财务指标占比较低,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及其他相关规定。吉安集团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七)标的资产2010年后历次股权转让和增资情况说明

    1、标的资产2010年后历次股权转让和增资的作价依据及合理性

    注:第七次增资后,标的资产账面净资产变为1.46元/出资额

    吉安集团2010年以后的增资及股份转让涉及的股东中,吴明武、吴明希、林文新、吴丽萍、泰盛包装彩印(后更名为泰盛实业)、泰盛进发、腾荣达林业系关联方。其中,吴明希系吴明武的弟弟,林文新系吴明武的妹夫,吴丽萍系吴明武的妹妹,泰盛包装彩印、泰盛进发、腾荣达林业均系吴明武及其关联自然人控制的企业。吉安集团第四次、第六次股权转让均系吴明武、吴明希、林文新、吴丽萍、泰盛包装彩印、泰盛进发、腾荣达林业等关联方之间的股份转让,转让价格为每份出资额对应的净资产额。吉安集团第七次增资时股东及增资方均系吴明武的关联方,出于控制股本的考虑,增资价格协商确定为3.3元/单位出资额。

    吉安集团第五次股权转让中自然人受让方及四个投资中心的合伙人大部分为吴明武、徐丽凡夫妇控制企业的管理层及业务骨干,主要系吴明武为保持企业管理层及业务骨干的稳定性。其他自然人受让方及投资中心合伙人为吴明武先生的好友,对吴明武先生的包装纸事业的发展提供过积极帮助。第五次股权转让价格为每份出资额对应的净资产额,即1.46元/单位出资额。

    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2010年后历次股权转让和增资的作价合理。

    2、标的资产2010年以来历次股权变动的原因

    标的资产2010年以来历次股权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吉安集团2010年以后的增资及股份转让涉及的股东中,吴明武、吴明希、林文新、吴丽萍、泰盛包装彩印(后更名为泰盛实业)、泰盛进发、腾荣达林业系关联方。其中,吴明希系吴明武的弟弟,林文新系吴明武的妹夫,吴丽萍系吴明武的妹妹,泰盛包装彩印、泰盛进发、腾荣达林业均系吴明武及其关联自然人控制的企业。吉安集团第四次、第六次股权转让均系吴明武、吴明希、林文新、吴丽萍、泰盛包装彩印、泰盛进发、腾荣达林业等关联方之间的股份转让,转让价格为每份出资额对应的净资产额。吉安集团第七次增资时股东及增资方均系吴明武的关联方,出于控制股本的考虑,增资价格协商确定为3.3元/单位出资额。

    吉安集团第四次、第六次股权转让系吴明武及其关联方之间的股权转让,原因系出于管理的需要吴明武对其控制的企业股权分布进行调整。

    吉安集团第五次股权转让中自然人受让方及四个投资中心的合伙人大部分为吴明武、徐丽凡夫妇控制企业的管理层及业务骨干,主要系吴明武为保持企业管理层及业务骨干的稳定性。其他自然人受让方及投资中心合伙人为吴明武先生的好友,对吴明武先生的包装纸事业的发展提供过积极帮助。第五次股权转让价格为每份出资额对应的净资产额,即1.46元/单位出资额。

    3、是否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形

    历次股权变动的相关方均出具承诺:股权转让或增资为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代持或委托持股情况,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的股权和利益安排。

    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认为,标的资产历次股权变动均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形。

    九、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吉安集团主要从事箱板纸、瓦楞原纸、纸板及纸箱的生产和销售以及国外废纸贸易业务,具有从废纸收购、原纸生产、纸板纸箱制造与印刷完整的产业链。吉安集团坚持走循环经济道路,以废纸为主要原材料开展生产经营,经过多年的发展,吉安集团产品系列丰富、技术水平领先、生产规模位居同行业前列、具有较高品牌知名度,目前已形成年产135万吨包装用纸和4亿平方米中高档包装纸箱的生产能力。吉安集团产品销售区域覆盖长三角、珠三角及环渤海湾等经济发达地区,下游客户涵盖轻工、食品、家电等多个领域。

    (一)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二)主要产品工艺流程图

    1、箱板纸

    2、高强瓦楞原纸

    3、白面牛卡纸

    4、瓦楞纸板及纸箱

    (1)瓦楞纸板制造流程

    (2)纸箱预印生产工艺流程

    (3)纸箱后印生产工艺流程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吉安集团造纸业务的主要原辅材料有进口废纸(美废、欧废、日废等)、国内废纸、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硫酸铝、淀粉、施胶剂等。纸板、纸箱业务主要原辅材料为各种规格的原纸(箱板纸、瓦楞原纸等)、油墨等。

    (1)采购组织形式

    废纸是吉安集团造纸业务的重要原材料,吉安集团通过国内和海外分别设立全资子公司来专门从事废纸的收购业务。经过多年的经营,吉安集团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废纸收购网络,并拥有一批较为稳定、长期的合作伙伴。

    吉安集团纸板、纸箱业务所需的原纸,小部分由吉安集团提供,其余部分就近采购其他造纸生产企业的原纸。

    (2)采购流程

    ① 制订采购计划

    采购部门根据生产部门制定的生产计划、仓库实际库存情况及材料供货周期,确定采购项目及采购数量,编制采购计划;由仓储部门根据采购计划填制材料请购单,上报审批,审批后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相关事宜。

    ② 确定供应商、采购价格及采购条件

    采购部收到经审批的请购单后,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选择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向其发出询价单,根据询价结果进行充分的比较、议价后确定订货价格及供应商,同时商定验收标准、付款方式、售后服务及违约责任等其他采购条件。

    ③ 签订采购合同

    对于大宗原材料的采购,吉安集团一般根据预算进行批量采购,与供应商签订框架合同。在每次实际采购时,与供应商就采购价格及其他采购条件达成一致后,由采购部向客户发出材料订货单。对于低值易耗品等临时性采购,一般在实际需要时,由采购部确定供应商及采购条件后,经负责采购的领导审批后,与客户签订采购合同。

    ④ 到货验收

    材料到货后,由仓储部门负责核对送货单、合同的相关内容;如核对有差异,由仓储部门、采购部门与供应商协商,查明原因后进行相关处理。

    ⑤ 货款支付

    由采购部门根据当月及以往采购情况编制当月付款计划,经负责采购的领导批准后,编制材料请款单,由财务部门根据经审批的材料请款单安排付款。

    2、生产模式

    吉安集团具有完整的生产体系,产品均为自产。纸箱和纸板按照客户的需求,根据订单进行生产,原纸会根据以往的市场供求情况,先自行备货生产部分常规产品,以利于提高交货速度,提高生产效率。

    (1)确定生产计划

    生产计划分为年度生产计划和月度生产计划。年度生产计划即根据吉安集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编制的全年生产预算。月度生产计划由每月生产部门研究确定,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月度销售计划,结合当前库存情况、产能情况和预计停产检修等因素,形成生产安排计划。经批准后,将计划下发到生产、财务、仓储、质检、采购等相关部门。

    (2)生产过程控制

    ① 产品质量控制

    吉安集团通过对生产的全过程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的质量管理来保证产品的最终品质。吉安集团生产过程严格按照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使生产过程从物料进厂到产成品出厂的全过程均处于受控状态,确保产品质量。吉安集团完全按照产品工艺规程、岗位标准操作规程、设备标准操作规程、原辅料检验规程、半成品检验规程、安全生产规程等文件的规定进行生产。成品交库前由质检部抽检,检验合格后才能入库。

    ② 安全生产控制

    吉安集团已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员工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设备操作,确保安全生产。

    ③ 成本控制

    各生产车间在接到生产部下达的生产指令后,严格按生产指令单的要求进行定额领用,对于未用完的材料应实行退库并计算回收率和物料平衡范围是否在合理范围。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消耗量控制及生产效率控制,有效的控制了生产成本。

    3、销售模式

    经过多年发展,吉安集团已建立较为完善的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同时也拥有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

    不同业务类别分别设有销售部门,开展市场营销工作,销售模式主要以直销为主,造纸业务客户主要为瓦楞包装生产企业;纸箱客户遍布食品、饮料、电子信息、家电等行业;废纸贸易业务客户主要为国内外造纸企业。

    (1)销售流程

    (2)销售计划

    销售计划分为年度销售计划与月度销售计划。年度销售计划即吉安集团年度预算体系中的销售预算。月度销售计划由公司层面的销售会议和部门层面的销售会议研究确定,其中月度公司销售会议主要确定销售基价和计划销售总量;月度销售部门会议主要将吉安集团的计划销售总量分解到各片区。

    (3)订单管理

    首先审查客户订单是否包括订货品种、数量、克重、幅宽和交货期,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订单由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沟通;同时判断订单累计数量是否超过合同数量的允差范围,对于超过允差范围的,需要对超出数量进行补签合同;第三,对于连续三个月没有对账的客户,吉安集团将通知客户对账,在对账无误后通知客户重新下订单,对于跨月或跨年的长期合同,且合同中没有约定数量与价格,则按照销售合同部分中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第四,通过审核的订单,在进入排单流程前,先查询库存中是否有符合订单要求的产品,如果库存中有符合订单要求的产品,根据系统生成发货通知单,进入发货进程。

    (4)销售组织

    在原纸销售组织管理方面,吉安集团将销售区域分为华北、华中、华东、华南四个大区,每个片区根据市场需求大小,配备相应数量的销售经理与业务员,吉安集团销售部门实施扁平化管理,加强对市场的把控;各片区建立目标客户资料库,并制定了明确的奖惩制度,通过与营销人员签订销售计划书,加强吉安集团产品在全国各地的销售;通过建立自身的销售网点,形成了完整的销售网络,并建立供应、需求和销售等方面的信息通报与反馈制度,跟踪并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增强市场的预测能力,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在稳定老客户的同时,加强市场开拓,增进与新客户的联系,提高售后服务质量。

    (5)客户管理

    在客户管理方面,吉安集团实施客户信用评价制度,通过对规模、采购量、回款速度等指标评价客户的信用能力,从而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客户采取不同的订单、付款方式;针对采购稳定、回款速度较快的客户,销售人员通过对客户进行产品信息反馈,深入客户对产品的要求,针对客户需求生产不同指标的新产品,深挖客户潜力;通过准确的排期以及及时与客户沟通交货时间,从而缩短产品供货时间,提高客户服务质量。

    (四)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

    2012年度

    2011年度

    2010年度

    (五)主要客户情况

    1、造纸业务前五位客户

    2、纸板纸箱业务前五位客户

    3、废纸贸易前五位客户

    吉安集团不存在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50%的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吉安集团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不存在占有权益的情况。

    (六)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吉安集团的主要原材料为进口废纸(美废、欧废、日废等)、国内废纸、木浆、硫酸铝、淀粉、施胶剂等。所需的能源主要系电能,吉安集团自备热电厂,造纸生产使用的电力部分由热电厂提供,部分外购;造纸生产使用的蒸汽全部由热电厂提供;热电厂主要消耗煤。

    近三年,吉安集团的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稳定。

    (七)主要供应商情况

    1、造纸及废纸贸易业务前五位供应商

    2、纸板纸箱业务前五位供应商

    吉安集团不存在向单一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50%的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吉安集团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不存在占有权益的情况。

    (八)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1、质量控制标准

    吉安集团先后通过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从而对吉安集团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进行规范。吉安集团已获得相关的认证如下:

    吉安集团产品相关国家标准如下:

    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吉安集团对各种产品都依据相关国家标准及客户要求制定了严格的企业标准,具体品质检测及分析方法标准如下:

    2、质量控制措施

    吉安集团坚持“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原则,建立了完善的品质管理制度。吉安集团通过设立产品质量化验室,负责吉安集团全面质量管理。该机构建立了完善的《化验室管理制度》、《品质管理制度》等制度,对成品、半成品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标准》、《半成品检验规定》、《成品检验规定》、《产品等级判定办法》的定量、耐破度、耐折度、撕裂度等指标进行检测,确保了主要产品质量的安全、环保。同时,吉安集团还制订了《品质类客诉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对于因产品品质问题所引发的客户投诉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对相关产品生产、检验人员进行处罚。

    3、产品质量纠纷情况

    吉安集团建立并保持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每件出厂产品均严格按技术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和检测,产品均严格符合国家和行业认证要求。吉安集团自成立至今未发生重大质量纠纷事件。

    (九)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

    1、安全生产情况

    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吉安集团始终以安全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将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作为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吉安集团在生产运营中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有完善的安全管理措施。首先,吉安集团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于各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细化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体系,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各部门的绩效考核挂钩;其次,吉安集团建立了各类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关于氧气、乙炔、液化气瓶存放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等,健全的制度为吉安集团安全生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第三,吉安集团大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制度、设备操作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等,同时通过《灭火与疏散演练的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了吉安集团在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反应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012年7月5日,泰兴纸业记包员未按公司作业制度,在木浆包阴影区乘凉,因原料堆垛倒塌被压身亡。2012年9月19日,吉安集团叉车员工因驾驶叉车不当,与其他叉车相撞不幸死亡。上述事故发生后,吉安集团给予高度重视,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并认真总结,吸取经验,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海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出具证明,吉安集团自2010年1月1日以来,在安全生产方面能够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生重大或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现有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违法行为。

    2、环境保护情况

    吉安集团建立了严格完善的环境管理、环境保护制度。吉安集团在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中,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政策,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011年12月3日,吉安集团荣获中国造纸协会2010-2011年度“中国造纸工业协会环境友好企业”。

    根据吉安集团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证明,吉安集团及其子公司近三年在生产经营中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发生污染事故和纠纷,各项环境指标均达到环境保护的要求,不存在因违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标的资产有关立项、环评情况

    标的资产中涉及生产经营公司的投资项目均通过了相关政府部门的立项、环评等审批,取得了相关批文,具体情况如下:

    注:年产1.2亿平方米瓦楞纸板生产技改项目原项目主体为浙江纸容器有限公司,后因浙江纸容器有限公司将纸板纸箱业务改制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祥恒,故项目主体与原立项、环评批复主体有所差异。

    按照相关规定,纸制品生产项目需要立项、环评批复,获得相关批复后方可开工建设。建设完工后,需向环保部门申请试生产,试生产期间若环保符合要求,则可向环保部门申请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将正式生产。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摘要出具日,武汉祥恒、莆田祥恒、厦门祥恒均已获得立项环评批复,正处于建设过程中。建设完工后将申请试生产,并根据试生产结果申请环保验收。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武汉祥恒、莆田祥恒、厦门祥恒均已获得立项环评批复,正处于建设过程中,环保验收将在建设完成后进行。

    (十一)核心生产技术及其所处阶段

    1、吉安集团目前所运用的生产技术

    吉安集团通过聘请国内专家指导、自行研发相结合,在充分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其技术创新主要包括工艺技术创新与原辅材料应用创新。工艺技术的改进可提高设备生产效率,保持产品质量稳定,降低能耗;原辅材料创新应用是通过对废纸、木浆性能的测试,调节适合的化工辅料比重和设备技术参数,实现生产出优质产品的同时,降低原辅材料用量和机器设备的损耗。

    (下转A29版)

    科 目2012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561,401.47
    其中:短期借款407,019.16
    应付票据20,800.00
    应付账款84,021.97
    预收账款1,701.57
    应付职工薪酬3,498.19
    应交税费2,367.26
    应付利息2,497.79
    其他应付款3,672.6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5,617.12
    非流动负债163,487.02
    其中:长期借款120,422.73
    长期应付款29,214.78
    预计负债11,405.60
    其他非流动负债2,443.91

    资产负债
    项目净值(元)项目净值(元)
    经营性应收款71,327,235.98经营性应付款18,738,164.85
    其中:应收账款71,054,783.03其中:应付账款11,497,038.78
    其他应收款66,442.77其他应付款3,844,528.07
    预付款206,010.18应付职工薪酬3,396,598.00
    存货27,972,761.85  
    固定资产57,086,850.78  
    在建工程100,966.00  
    无形资产95,097.72  
    合计156,582,912.33合计18,738,164.85

    时间内容金额(元)定价依据重组意图备注
    2010年12月收购泰兴纸业100%股权5,872,765.12账面净值上游废纸收购业务纳入吉安纸容器,减少关联交易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10年12月吉安纸容器全资子公司莆田祥恒购买泰盛包装彩印与纸箱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137,844,747.47下游纸板纸箱业务纳入吉安纸容器,减少关联交易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
    2010年12月收购中远发100%股权9,953,686.88配套物流服务纳入吉安纸容器,减少关联交易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10年12月收购阳光纸业100%股权10,797,162,70上游废纸收购业务纳入吉安纸容器,减少关联交易
    2010年12月收购Cycle Link USA100%股权8,478,006.24上游废纸收购业务纳入吉安纸容器,减少关联交易

    资产负债
    项目净值(元)项目净值(元)
    经营性应收款71,327,235.98经营性应付款18,738,164.85
    其中:应收账款71,054,783.03其中:应付账款11,497,038.78
    其他应收款66,442.77其他应付款3,844,528.07
    预付款206,010.18应付职工薪酬3,396,598.00
    存货27,972,761.85  
    固定资产57,086,850.78  
    在建工程100,966.00  
    无形资产95,097.72  
    合计156,582,912.33合计18,738,164.85

    公司名称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
    2009年12月31日2009年度2009年度
    同一控制下合并
    泰兴纸业116,882,024.82554,605.50-113,243.21
    泰盛包装彩印重组为莆田祥恒的资产187,397,165.07236,243,894.5133,417,462.67
    合计304,279,189.89236,798,500.0133,304,219.46
    合计占比10.20%13.51%24.7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中远发10,529,367.972,390,784.70-179,615.13
    阳光纸业10,000,000.00--
    CycleLinkUSA83,876,523.3320,087,740.53-2,496,457.59
    合计104,405,891.3022,478,525.23-2,676,072.72
    合计占比3.50%1.28%-
    吉安纸容器2,983,887,159.421,752,558,343.31134,819,913.24

     作价依据每股/出资额价格(元)
    第四次股权转让转让时的企业账面净资产1.01
    第七次增资协商定价3.3
    第五次股权转让转让时的企业账面净资产1.46
    第六次股权转让持股成本

     股权变动情况
    第四次股权转让腾荣达林业将其持有的0.26%的股权转让给林文新, 25.14%的股权转让给泰盛包装彩印
    第七次增资泰盛包装彩印和泰盛进发货币增资
    第五次股权转让泰盛进发将其持有的34.60%股权转让给4家有限合伙企业及26名自然人
    第六次股权转让吴明希将其所持有的7.31%股权转让给泰盛包装彩印, 0.45%股权转让给吴丽萍

    业务类型产品名称产品图示产品说明
    造纸箱板纸牛卡纸主要以废纸、木浆原料制成,用于包装纸箱外层,主要是用于轻工、家电等产品运输包装,是木材、金属等系列包装的替代产品。
    白面牛卡纸主要用于食品等精美商品销售的包装,它既有牛卡纸的强度,又有白纸板印刷的效果,是介于运输包装和消费包装之间的新型包装材料。
    瓦楞原纸瓦楞原纸是生产瓦楞纸板的重要组成材料之一。瓦楞原纸要求纤维结合强度好,纸面平整,有较好的紧度和挺度,有一定的弹性,以保证制成的纸箱具有防震和耐压能力。
    纸制品纸板由箱板纸和瓦楞原纸制作而成,箱板纸主要用作纸板的面和底,瓦楞原纸主要用作纸板的瓦楞芯层。
    纸箱瓦楞纸箱主要用于各种产品的包装,既起到保护产品的作用,又可用于产品的印刷、标识、广告宣传等。

    产品产量销量销售收入(万元)
    原纸

    (万吨)

    对外销售112.3798.36280,402.51
    内部销售5.4314,859.52
    合计103.79295,262.03
    纸制品(万平方米)23,491.0823,285.2157,168.89
    废纸贸易(万吨)57.3569,410.05
    合计421,840.97

    产品产量销量销售收入(万元)
    原纸

    (万吨)

    对外销售69.6268.95224,749.70
    内部销售1.785,628.61
    合计70.73230,378.31
    纸制品(万平方米)23,856.6423,534.5757,885.08
    废纸贸易(万吨)82.12129,596.83
    合计412,231.61

    产品产量销量销售收入(万元)
    原纸

    (万吨)

    对外销售67.5060.64192,416.18
    内部销售1.353,075.54
    合计61.99195,491.72
    纸制品(万平方米)24,726.8124,846.9757,484.73
    合计249,900.91

    时间客户名称营业收入(万元)占吉安集团造纸业务收入的比例
    2012年秉信集团15,440.215.51%
    淄博三众商贸有限公司8,272.772.95%
    金华市龙翔进出口有限公司8,194.762.92%
    浙江武义张氏包装实业有限公司7,896.132.82%
    上海福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6,565.552.34%
    小计46,369.4216.54%
    2011年秉信集团12,681.475.64%
    金华市龙翔进出口有限公司10,384.424.62%
    济南博凯顺达经贸有限公司4,649.592.07%
    浙江中包派克奇包装有限公司4,330.371.93%
    上海勇玖包装材料有限公司4,115.231.83%
    小计36,161.0816.09%
    2010年秉信集团18,284.899.50%
    金华市龙翔进出口有限公司6,956.563.62%
    浙江中包派克奇包装有限公司3,781.611.97%
    烟台龙大包装制造有限公司3,678.921.91%
    济南博凯顺达经贸有限公司3,592.181.87%
    小计36,294.1618.86%

    时间客户名称营业收入(万元)占吉安集团纸板纸箱业务收入的比例
    2012年英博啤酒15,356.0626.86%
    统一集团2,306.394.03%
    青岛啤酒(福州)有限公司1,142.302.00%
    福州宏利兴包装有限公司938.291.64%
    福州开发区青大纸业有限公司932.761.63%
    小计20,675.8036.17%
    2011年英博啤酒15,935.5827.53%
    福州开发区青大纸业有限公司1,170.322.02%
    宁波奥迪斯丹包装有限公司942.991.63%
    福州宏利兴包装有限公司914.691.58%
    青岛啤酒(福州)有限公司891.041.54%
    小计19,854.6234.30%
    2010年英博啤酒12,205.9221.23%
    宁波市镇海豪发包装彩印纸箱厂1,455.712.53%
    福州开发区青大纸业有限公司1,205.822.10%
    宁波奥迪斯丹包装有限公司1,028.841.79%
    福州宏利兴包装有限公司1,013.371.76%
    小计16,909.6629.42%

    时间客户名称营业收入(万元)占吉安集团废纸贸易业务收入的比例
    2012年东莞市金田纸业有限公司12,853.4118.52%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6,293.799.07%
    青岛益佳华益进出口有限公司5,470.127.88%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31.097.39%
    永丰余造纸股份有限公司3,238.874.67%
    小计32,987.2847.53%
    2011年东莞市金田纸业有限公司15,630.2312.06%
    广州万利达纸制品有限公司13,903.1610.73%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10,640.048.21%
    漳州港兴纸业有限公司6,115.854.72%
    浙江远大纸业有限公司5,839.054.51%
    小计52,128.3340.22%

    时间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

    (万元)

    占吉安集团造纸业务成本的比例
    2012年秦皇岛秦晋通商贸有限公司28,500.229.81%
    嘉兴电力局20,954.917.21%
    WM RECYCLE AMERICA13,581.654.68%
    REFISEC13,442.604.63%
    BOSTON GROUP, INC.12,617.114.34%
    小计89,096.4930.68%
    2011年秦皇岛秦晋通商贸有限公司(原秦皇岛泛亚实业有限公司更名)17,875.475.62
    PEUTE PAPER RECYCLING11,300.133.56%
    WASTE PAPER TRADE C.V.10,963.873.45%
    BOSTON GROUP, INC.9,954.803.13%
    嘉兴电力局9,013.802.84%
    小计59,108.0718.61%
    2010年Cycle Link USA Inc49,439.5330.83%
    秦皇岛泛亚实业有限公司19,500.4312.16%
    福建省莆田市阳光纸业有限公司13,299.498.29%
    POTENTIAL INDUSTRIES.,INC7,191.414.48%
    嘉兴电力局6,224.483.88%
    小计95,644.9559.65%

    时间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

    (万元)

    占吉安集团纸板纸箱业务成本的比例
    2012年联盛纸业3,216.617.33%
    理文纸业1,867.314.25%
    漳州盈晟纸业有限公司1,377.903.14%
    天津广聚源纸业集团有限公司1,126.342.57%
    杭州长岗纸业有限公司801.421.83%
    小计8,389.5819.11%
    2011年联盛纸业4,522.229.37%
    山东世纪阳光纸业集团有限公司4,411.629.14%
    山东丰源中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2,684.455.56%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190.524.54%
    漳州盈晟纸业有限公司1,935.394.01%
    小计15,744.2032.62%
    2010年山东世纪阳光纸业集团有限公司2,681.115.62%
    龙海市佳利达纸业有限公司2,599.195.45%
    联盛纸业2,279.524.78%
    浙江荣胜纸业股份有限公司1,956.624.10%
    漳州盈晟纸业有限公司1,720.383.61%
    小计11,236.8223.56%

    认证标准认证产品有效期至认证编号认证单位
    ISO9001:2008箱板纸、牛卡纸的设计、开发和生产2014年9月26日00211Q14816ROM方圆标志认证集团
    ISO14001:2004箱板纸、牛卡纸的设计、开发和生产及相关的环境管理活动2014年9月26日00211E21346ROM方圆标志认证集团

    标准类型标准号标准名称
    产品标准GB/T6544-2008瓦楞原纸
    产品标准GB/T13024-2003箱纸板
    产品标准GB/T 10335.3-2004涂布纸和纸板 涂布白卡纸
    产品标准GB/T 10335.4-2004涂布纸和纸板 涂布白纸板
    产品标准GB/T 10335.2-2005涂布纸和纸板 轻量涂布纸
    产品标准GB/T6543-2008瓦楞纸箱
    产品标准GB/T6544-2008瓦楞纸板

    检测项目具体检测、分析方法
    造纸产品:
    纸张耐破度测试按GB/ T 1539-2007《纸张耐破度检测方法》标准检测
    纸与纸板平滑度测试按GB/T 456-2002《纸与纸板平滑度的测定(别克法)》标准检测
    纸和纸板耐折度测试按GB/T 457-2008《纸和纸板耐折度的测定》标准检测
    纸和纸板吸水性测试按GB/T 1540-2002《纸和纸板吸水性的测定(可勃法)》标准检测
    包装产品:
    纸张、纸箱耐破强度测试使用电动耐破度测试仪,取正反面各5点的平均值
    纸张、纸箱规格测试使用标准钢卷尺、钢直尺
    纸张、纸箱厚度测试使用测厚仪,取10点的平均值
    纸张耐折度测试使用电子式纸张耐折度测定仪,取10点的平均值
    纸张环压强度测试使用电脑测控压缩试验仪,取10个数据的平均值
    纸张、纸箱水份测试使用电热恒温干燥箱
    纸张定量测试使用微量天平试验仪,取10个数据的平均值
    纸箱抗压强度测试使用纸箱抗压强度测试仪
    纸箱边压强度测试使用电脑测控压缩试验仪,取10个数据的平均值
    纸箱粘合强度测试使用电脑测控压缩试验仪,每面测5个数据的总平均值
    印刷品表面耐磨测试使用印刷品耐磨擦试验仪
    制糊流动性测试使用涂-4杯试验仪

    公司名称项目名称立项批复环评批复环保验收或试生产批复
    吉安集团年产20万吨高强瓦楞原纸项目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出具“浙计设计[2003]309号”《关于吉安纸容器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强瓦楞纸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出具“浙环建[2003]156号”《关于浙江吉安纸容器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强度瓦楞原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出具“浙环建验(2007)015号”《负责验收的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年产45万吨高强牛皮卡箱板纸生产线项目嘉兴市经济贸易委员出具“嘉经贸备案[2007]110号”《嘉兴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技术改造)》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出具“浙环建[2006]94号”《关于浙江吉安纸容器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高强牛皮卡箱板纸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出具“浙环建验(2008)40号”《负责验收的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年产60万吨轻涂白面牛卡纸、10万吨渣浆瓦楞原纸生产线嘉兴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于2009年6月11日下发的“嘉经贸备案[2009]25号”《嘉兴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技术改造)》嘉兴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嘉环建函[2010]5号”《关于浙江吉安纸容器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轻涂白面牛卡纸、10万吨渣浆瓦楞原纸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嘉兴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嘉环建验【2003】2号”《关于浙江吉安纸容器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轻涂白面牛卡纸、10万吨渣浆瓦楞原纸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
    造纸项目配套自备热电厂项目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浙发改基础[2004]157号”《关于浙江吉安纸容器造纸项目配套自备热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出具“浙环建[2004]8号”《关于浙江吉安纸容器有限公司造纸项目配套自备热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出具“浙环建验(2007)075号”《负责验收的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热电背压机组扩建项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电力0938号”《企业投资项目受理单》(浙江吉安纸容器有限公司热电背压机组扩建项目)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出具“浙环建[2010]13号”《关于浙江吉安纸容器有限公司热电背压机组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试生产
    莆田祥恒城厢区福利包装厂扩建工程莆田市城厢区计划局出具“莆城计(2001)46号”《关于同意城厢区福利包装厂扩建工程立项的批复》莆田市荔城区环境保护局2002年12月27日出具的《审查意见》莆田市荔城区环境监测站2006年7月出具的《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表》
    年产3亿平方米纸板纸箱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莆田市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12年8月22日下发的“闽发改备[2012]B02023号”《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莆田市荔城区环境保护局2013年3月12日出具的《审查意见》建设中,尚未环保验收
    浙江祥恒年产1.2亿平方米瓦楞纸板生产技改项目【注】海盐县经济贸易局出具“盐经贸投资备案[2009]233号”《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技术改造)》海盐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盐环建[2009]165号”《关于浙江吉安纸容器有限公司年产1.2亿平方米瓦楞纸板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海盐县环境保护局于2012年3月30日同意验收通过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
    合肥祥恒年产1.2亿平方米高档瓦楞纸板纸箱项目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发改中字[2011]013号”《关于建设1.2亿平方米高档瓦楞纸板纸箱项目的备案》肥西县环境保护局出具“肥环建审[2011]054号”《关于合肥祥恒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2亿平方米高档瓦楞纸板纸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肥西县环保局出具《合肥市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环保审查表》,同意合肥祥恒试生产
    天津祥恒年产2.5亿平方米高档瓦楞纸板纸箱生产线天津市武清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天津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天津市武清区环境保护局出具“津武环保许可表[2011]071号”《审批意见》天津市武清区环境保护局出具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准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武汉祥恒年产3亿平方米高档瓦楞纸箱生产项目东西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2012011222310123”《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武汉市东西湖区环保局出具同意建设《审批意见》建设中,尚未环保验收
    厦门祥恒年产0.96亿平方米纸板纸箱一体化生产基地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翔发改备[2012]9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厦门市环境保护局于2012年11月8日下发的“夏环翔审[2012]环209号”《审批意见》建设中,尚未环保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