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9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7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发出,并以电话方式确认。
3、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的修订。修订后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截止2013年7月6日,公司回购股份的期限届满。所回购股份已于2013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1)章程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2,113.38万元”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956.561万元”。
2)章程原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72,113.38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70,956.561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0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年8月8日
●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1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于2013年8月8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该次股东大会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开时间:2013年8月8日(星期四)上午9:30开始。
3、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公司三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名称 | 议案代号 |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 |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3年8月1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并携带上述文件;社会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未登记不影响在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2013年8月2日至会议开始前,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分。
3、登记及联系地址:
(1)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精达股份三楼董秘办
(2)联系电话:(0562)2809086
(3)联系人:胡孔友、周江
(4)传真:(0562)2809086
(5)邮政编码:24406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7月24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己的意思表决。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在“□”中打“√”) |
1 |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赞同□ 反对□ 弃权□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后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其它空格内划“-”。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____ 月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