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公告编号:2013-016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信托”)发行的华宝信托-时节好雨资本市场5号集合资金信托于2013年6月28日至2013年7月19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买入了东方银星股票6,400,1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平均买入价格10.61元/股。
该华宝信托-时节好雨资本市场5号集合资金信托由公司控股股东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银星集团”)委托自然人吴尚绩参与认购。银星集团、华宝信托及自然人吴尚绩于2013年7月16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前,银星集团持有东方银星股份26,926,000股,占东方银星总股份21.04%,华宝信托不持有东方银星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银星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华宝信托合计持有东方银星股份总数达33,326,104股,占东方银星总股本比例为26.04%。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详细内容,请阅读同日刊登的银星集团、华宝信托《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华宝信托《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22日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名称: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东方银星
股票代码: 600753
信息披露义务人: 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朝东路66号银星商城10楼
通讯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70号附1号
一致行动人(受托人):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59层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59层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3年7月22日
特别提示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所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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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银星集团
企业名称: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朝东路66号银星商城10楼
法定代表人:李大明
注册资本:7,5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500000000007866
税务登记证号:50010362197964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旅游项目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开发,项目投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国家法律法规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设备租赁,销售化工产品和建筑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机电产品、木材及制品、针纺织品、日用百货。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70号附1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银星集团共有股东6名,其中李大明出资比例65%,为银星集团实际控制人。
银星集团产权及控制关系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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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的简要说明
银星集团目前作为控股集团,主要从事对外投资业务。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持有东方银星权益外,银星集团的子公司包括重庆银星经济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富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名望广告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主要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
2、信息披露义务人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银星集团2010年、2011年及2012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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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到行政处罚以及涉及经济纠纷的重大诉讼和仲裁的情况
银星集团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银星集团主要涉及的尚未了结的经济纠纷诉讼为:重庆市江大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许光达与银星集团及第三人重庆冠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济纠纷一案,银星集团持有的东方银星9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权尚被司法冻结。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银星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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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在最近5年内未受到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东方银星权益外,银星集团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情况。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一致行动人:华宝信托
企业名称: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59层
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注册资本:20亿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15000480736
税务登记证号:310115631241927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上述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59层
股东情况: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8%,浙江省舟山市财政局持股2%
(二)一致行动人情况说明
基于华宝信托在股票市场的操作能力,并考虑到操作的保密性,银星集团委托自然人吴尚绩通过参与华宝信托(作为信托计划受托人)发行的时节好雨资本市场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购买东方银星发行在外的股票。
银星集团与吴尚绩、华宝信托于2013年7月16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对各方一致行动关系作了如下约定:
1、各方同意在处理有关东方银星经营发展、且需要经东方银星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重大事项时应采取一致行动。
2、各方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为:就有关东方银星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行动。
3、各方同意,本协议有效期内,在任一方拟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之前,或在行使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权之前,一致行动人内部先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协调,达成一致意见;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以持股最多的股东意见为准。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各方保证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时按照各方事先协调所达成的一致意见行使表决权。各方可以亲自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也可以共同委托某一代理人代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5、各方应当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行使股东表决权等权利。
6、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若乙方和丙方所签署的《信托合同》终止,则本《一致行动人协议》于《信托合同》终止当日自动终止。
除上述事项所述关系外,银星集团与华宝信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银星集团和华宝信托未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临时保管各自持有的东方银星的全部股票。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东方银星的第一大股东皆为银星集团,未发生变化。银星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上市公司权益的目的是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并进一步巩固控股股东地位。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增持东方银星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银星集团不排除未来12个月继续增加在东方银星拥有的权益。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银星集团持有东方银星股份26,926,000股,占东方银星总股份21.04%。银星集团持有的东方银星股份中,24,724,000股已办理质押,900万股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二节之“一、(四)”的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前,华宝信托不持有东方银星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华宝信托-时节好雨资本市场5号集合资金信托于2013年6月28日至2013年7月19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买入了东方银星股票6,400,1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平均买入价格10.61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银星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华宝信托合计持有东方银星总股份达33,326,104股,占东方银星总股本比例为26.04%。
二、信托计划主要内容
银星集团本次委托自然人吴尚绩(作为信托计划B类权益人)以参与信托计划方式实现上市公司权益的变动,并分别于2013年6月27日和2013年7月5日签署了相关信托合同,信托合同主要内容包括:
(一)华宝信托作为受托人管理“‘时节·好雨’资本市场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并以信托计划的名义持有相应证券账户与证券交易资金账户,可以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品种等。
(二)在华宝信托交易系统内部,华宝信托为本信托计划项下每笔B类权益转让交易分别开立了特定分组账户;使用该特定分组账户,通过信托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进行证券交易、分别记录各特定分组账户项下资产状况。
(三)B类权益人希望向信托计划支付B类权益转让价款后取得特定分组账户B类权益,而该B类权益金额为特定分组账户虚拟权益净值扣除A类权益金额后的余额。
(四)标的股票交易原则及标的限制:特定分组账户运作起始日华宝信托完成特定分组账户数据与资金准备工作之后,由华宝信托按B类权益人依据合同规定下达的交易指令进行标的股票的日常交易;华宝信托应仅以特定资产权益为限进行标的股票交易。
(五)权益分配:特定分组账户虚拟权益净值按如下顺序进行分配(支付):1、相关运作费用;2、A类权益;3、B类权益。在A类权益和相关运作费用未得到完全实现前,B类权益不能得到任何分配或清偿。
(六)合同的解除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本着公平原则协商分担。
2、因信托的委托人未及时足额向信托财产专户交付信托资金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B类权益人要求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需提前一个月将书面申请送达华宝信托。经华宝信托同意后双方可提前终止本合同,但本合同项下的A类权益按照合同约定计算。
(七)特定分组账户投资期限为12个月。
第五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需支付的资金来源于华宝信托-时节好雨资本市场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募集资金,其中,银星集团参与该信托计划投入资金系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的情形。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对东方银星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银星集团暂无改变东方银星当前主营业务或对其主营业务做出任何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对东方银星重大资产、负债进行处置或者采取其他类似的重大决策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银星集团暂无对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负债进行处置或者采取其他类似的重大决策。
三、对东方银星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银星集团暂无改选董事会、监事会或重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
四、对东方银星组织结构的调整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银星集团暂无对东方银星的组织结构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五、对东方银星《公司章程》的修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银星集团暂无提出新的修改东方银星《公司章程》议案的计划。
六、对东方银星现有员工聘用计划的调整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银星集团暂无对东方银星的现有员工聘用计划做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七、对东方银星的分红政策调整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银星集团暂无对东方银星的分红政策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一、对东方银星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银星集团与东方银星将依然保持各自独立的企业运营体系,银星集团将充分保证银星集团与东方银星各自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
二、关联交易
最近三年东方银星与银星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重庆银星经济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银星集团的子公司)销售建材,2012年、2011年和2010年销售金额分别为62.22万元、68.40万元、2.94万元;2012年向重庆天仙湖置业有限公司(与东方银星同一董事长)销售建材60.68万元。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方式。
除上述经常性关联交易外,最近三年东方银星与银星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发生的其他偶发关联交易包括:(1)2010年4月,东方银星向重庆天仙湖置业有限公司购买重庆市万州区天仙湖总面积为109,698.04 平方米的16 宗相邻土地,土地价款为15,960.42万元,以评估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后因城市规划调整,该土地产权尚未完成过户);(2)根据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08]324 号”文件批准的资产重组方案,2010 年4 月,东方银星将总额为163,272,500.55 元的应收账款(净值为63,837,854.06 元)及存货(净值为99,434,646.49 元)出售给重庆银星经济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价格以账面价值为依据。
银星集团将严格遵守有关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与上市公司之间的管理交易将严格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并按照有关法律、中国证监会有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和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从制度上保证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
三、同业竞争
目前东方银星的主要业务为建材销售;东方银星及子公司无拟新开工或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东方银星与银星集团之间不存在直接同业竞争的情况。
鉴于东方银星的业务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所产生的潜在同业竞争,银星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李大明承诺:“本公司/本人作为东方银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公司/本人及下属企业未来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东方银星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将立即通知东方银星,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让予东方银星。”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银星集团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未与东方银星发生以下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银星集团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银星集团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方式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华宝信托-时节好雨资本市场5号集合资金信托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二、银星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银星集团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方式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十节 信息义务披露人财务资料
银星集团最近三年未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一、最近三年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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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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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三年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三、最近三年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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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大明
2013年 7月22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2013年7月22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陈刚 胡俊杰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 7月22日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以及税务登记证;
二、银星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银星集团2010年、2011年和2012年财务报表;
四、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银星集团及银星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查询证明;
五、财务顾问意见。
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大明
2013年 7月22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李大明
日期:2013年7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郑安国
日期:2013年7月22日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方银星
股票代码:600753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59楼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59楼
股份变动性质:新增
签署日期:2013 年 7 月
(一)本报告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银星”)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方银星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个人或机构,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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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名称: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59楼
3、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4、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亿元(含1500万美元)
5、注册号:310115000480736 机构代码:63124192-7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7、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
8、经营期限:一九九八年九月十日至不约定期限。
9、税务登记证号码:国地税沪字310115631241927 号
10、股东及持股比例: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8%,浙江省舟山市财政局持股2%
11、通讯方式: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59楼;电话:021-6840399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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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华宝·境外市场投资2号系列三期QDII单一资金信托持有股票:盈天医药(0570.HK)125,000,000股,占已发行普通股比例为5.8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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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权益变动(持股)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 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3 年6月28日至2013年7月 19 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买入了上市公司6,400,1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
(二)所持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次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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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2013年【6】月【26】日,银星集团委托自然人吴尚绩(作为B类权益人)以购买B类收益权方式通过华宝信托管理的‘时节·好雨’资本市场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购买了东方银星,并分别于2013年6月27日和2013年7月5日签署了相关信托文件。华宝信托作为受托人管理“‘时节·好雨’资本市场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并以信托计划的名义持有相应证券账户与证券交易资金账户。
2013年7月16日,为更好地参与东方银星经营发展,华宝信托、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吴尚绩达成一致行动人协议,各方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为:就有关东方银星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行动。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声 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郑安国
日期:2013年7月2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郑安国
日期:2013年7月22日
东方银星、上市公司 | 指 |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银星集团 | 指 | 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 |
华宝信托 | 指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银星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东方银星股份 |
本报告书 | 指 | 银星集团于2013年7月签署的《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项目 | 2012年12月31日/2012年度 | 2011年12月31日/2011年度 | 2010年12月31日/2010年度 |
资产总额 | 111,625.05 | 116,030.99 | 122,231.75 |
所有者权益 | 39,690.22 | 37,797.74 | 37,581.52 |
资产负债率 | 64.35% | 68.25% | 69.32% |
主营业务收入 | 34,199.68 | 12,361.67 | 4,096.46 |
利润总额 | 3,622.65 | -554.39 | 344.86 |
净资产收益率 | 4.77% | 0.57% | 0.99%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李大明 | 董事长 | 男 | 中国/重庆 | 无 |
叶庆祚 | 董事、总工 | 男 | 中国/重庆 | 无 |
王真梅 | 副董事长、财务负责人 | 女 | 中国/重庆 | 无 |
韦华宁 | 董事、总裁 | 男 | 中国/重庆 | 无 |
马 军 | 董事、副总裁 | 男 | 中国/重庆 | 无 |
李 毅 | 副总裁 | 男 | 中国/重庆 | 无 |
时间 | 买入股票情况 | 卖出股份情况 | ||
均价(股) | 价格区间(元/股) | 成交数量(股) | 价格区间(元/股) | |
2013年6月 | 1,923,951 | 9.55~10.23 | - | - |
2013年7月 | 4,476,153 | 9.57~13.99 | - | - |
资产 | 2012年12月31日 | 2011年12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货币资金 | 43,276,971.60 | 12,626,361.16 | 77,421,370.29 |
应收账款 | 8,159,706.43 | 676,858.22 | 1,020,908.10 |
其他应收款 | 367,229,696.59 | 476,844,355.69 | 356,583,480.08 |
预付账款 | 195,408,847.00 | 165,275,841.82 | 204,371,156.98 |
存货 | 499,955,287.20 | 501,939,920.14 | 577,349,448.00 |
待摊费用 | 860,982.27 | 1,511,355.18 | 2,719,899.56 |
流动资产合计 | 1,114,891,491.09 | 1,158,874,692.21 | 1,219,466,263.01 |
长期股权投资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固定资产净额 | 892,287.20 | 928,928.64 | 774,945.33 |
无形资产 | 366,686.29 | 406,254.11 | 418,526.00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 100,000.00 |
递延税款借项 | - | - | 1,457,757.7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58,973.49 | 1,435,182.75 | 2,851,229.09 |
资产总计 | 1,116,250,464.58 | 1,160,309,874.96 | 1,222,317,492.1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2012年12月31日 | 2011年12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短期借款 | 59,450,000.00 | 17,447,949.48 | 17,447,949.48 |
应付票据 | - | - | 58,000,000.00 |
应付账款 | 119,075,883.36 | 121,380,420.00 | 148,924,500.51 |
预收账款 | 597,027.24 | 167,866,784.39 | 164,813,525.05 |
应付工资 | 268,942.08 | 319,980.17 | 622,272.06 |
应付福利费 | - | - | -147,090.72 |
应交税金 | 10,348,221.93 | 15,888,345.50 | 14,822,974.56 |
其他应付款 | 510,245,955.34 | 295,160,034.84 | 235,045,482.29 |
预提费用 | 18,338,051.16 | 17,575,049.16 | 16,812,164.28 |
流动负债合计 | 718,324,081.11 | 635,638,563.54 | 656,341,777.51 |
长期借款 | - | 156,300,000.00 | 191,000,000.00 |
长期负债合计 | - | 156,300,000.00 | 191,000,000.00 |
负债合计 | 718,324,081.11 | 791,938,563.54 | 847,341,777.51 |
少数股东权益 | 1,024,195.17 | -9,606,080.56 | -839,502.08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资本 | 75,000,000.00 | 75,000,000.00 | 75,000,000.00 |
资本公积 | 311,241,520.12 | 311,241,520.12 | 311,241,520.12 |
盈余公积 | 1,066,066.82 | - | - |
未分配利润 | 9,594,601.37 | -8,264,128.14 | -10,426,303.4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96,902,188.30 | 377,977,391.98 | 375,815,216.6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116,250,464.58 | 1,160,309,874.96 | 1,222,317,492.10 |
项目 | 2012年 | 2011年 | 2010年 |
一、主营业务收入 | 341,996,761.27 | 123,616,678.99 | 40,964,582.00 |
减:主营业务成本 | 268,886,425.61 | 100,760,348.01 | 24,829,913.65 |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 17,099,838.06 | 6,180,833.95 | 2,233,360.44 |
二、主营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6,010,497.60 | 16,675,497.03 | 13,901,307.91 |
加:其他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065.00 | 1,140.00 | 475.00 |
减:营业费用 | 9,770,341.49 | 8,386,316.91 | 6,600,866.13 |
管理费用 | 8,608,961.85 | 16,281,195.15 | 3,215,098.40 |
财务费用 | 1,143,869.00 | -20,553.12 | 6,417,039.27 |
资产减值损失 | -494,926.78 | 8,130,963.45 | 2,602,514.27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6,985,317.04 | -16,101,285.36 | -4,933,735.16 |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10,260,147.43 | - |
营业外收入 | - | 300,000.00 | 9,341,142.88 |
减:营业外支出 | 758,831.78 | 2,717.75 | 958,853.9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6,226,485.26 | -5,543,855.68 | 3,448,553.79 |
减:所得税 | 6,158,502.49 | 1,457,757.76 |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067,982.77 | -7,001,613.44 | 3,448,553.79 |
少数股东损益 | 11,143,186.44 | -9,163,788.75 | -257,240.50 |
归属于母公司利润 | 18,924,796.33 | 2,162,175.31 | 3,705,794.29 |
项目 | 2012年 | 2011年 | 2010年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67,244,155.91 | 127,013,988.21 | 202,988,067.37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7,666,278.14 | 183,794,137.59 | 409,534,815.2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4,910,434.05 | 310,808,125.80 | 612,522,882.6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99,339,334.49 | 71,799,585.50 | 143,861,683.77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847,603.75 | 12,200,137.46 | 10,427,812.4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877,343.61 | 20,494,029.87 | 8,291,263.1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6,723,840.45 | 238,263,593.08 | 315,883,980.9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5,788,122.30 | 342,757,345.91 | 478,464,740.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9,122,311.75 | -31,949,220.11 | 134,058,142.3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357,764.81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10,239,235.19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11,597,000.00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05,217.00 | 410,894.00 | 470,517.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5,217.00 | 410,894.00 | 470,517.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5,217.00 | 11,186,106.00 | -470,517.0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7,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7,000,000.00 | -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61,297,949.48 | 34,700,000.00 | 59,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2,790,614.83 | 8,924,755.08 | 17,013,450.27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77,920.00 | 407,139.94 | 60,636.1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5,266,484.31 | 44,031,895.02 | 76,074,086.3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8,266,484.31 | -44,031,895.02 | -76,074,086.3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0,650,610.44 | -64,795,009.13 | 57,513,539.0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626,361.16 | 77,421,370.29 | 19,907,831.2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3,276,971.60 | 12,626,361.16 | 77,421,370.29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河南省 |
股票简称 | 东方银星 | 股票代码 | 60075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1)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 (2)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一致行动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1)重庆市 (2)上海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26,926,000股 持股比例: 21.04%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6,400,104股 变动比例: 5.00%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 否 ■ (注:可能存在与上市公司之间少量的建材采购业务)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注:不排除未来12个月继续增加在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 □ 否 ■ |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 是 ■ 否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 ■ 否 □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 ■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 □ 否 ■ (注:不存在需取得行政机关批准的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 是 □ 否 ■ |
华宝信托、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东方银星、上市公司 | 指 |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 | 指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在公司任职情况 |
郑安国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董事长 |
钱骏 | 男 | 美国 | 中国 | 是 | 董事/总经理 |
孔祥清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董事 |
王成然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董事 |
贾璐 | 女 | 中国 | 中国 | 否 | 董事 |
夏小军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董事 |
时间 | 买入股票情况 | 卖出股票情况 | ||
成交数量(股) | 价格区间(元/股) | 成交数量(股) | 价格区间(元/股) | |
2013年6月 | 1,923,951 | 9.55~10.23 | - | - |
2013年7月 | 4,476,153 | 9.57~13.99 | - | -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府后街22号 |
股票简称 | 东方银星 | 股票代码 | 60075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59楼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6,400,104股 变动比例:5% 变动后数量:6,400,104股,变动后比例:5%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