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参加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参加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米基金”)协商,决定自2013年7月25日起,增加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149、C类000150)参加数米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优惠活动的内容
自2013年7月25日起,投资者通过数米基金在线基金交易平台-数米基金超市(market.fund123.cn)和销售网点申购(包括定投)本基金,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优惠。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参加本次活动的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公告。
2、有关本次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本公司会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咨询办法:
(1)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www.huaan.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决定自2013年7月25日至2014年6月30日15:00(截至当日法定交易时间)期间,增加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149,C类:000150)参加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费率优惠
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本基金,可享受基金申购费率(前端模式)8折优惠,即: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基金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但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将不再折扣,按原费率执行。
三、注意事项
1、如投资者持有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并已开通交通银行基金网银交易,登录交通银行网站www.bankcomm.com,点击“基金超市”栏目,即可进行基金交易;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本公司相关公告;
3、本次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不适用于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优惠活动参见其它相关公告;
4、此次公告优惠活动内容或业务规则如与之前公告信息不同,请以本次公告信息为准;
5、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及时间以交通银行的业务规定为准;
6、交通银行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 www.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2、本公司网址:www.huaan.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关于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日的公告
根据《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并决定2013年7月24日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与折算日上海黄金交易所挂盘交易的黄金现货实盘合约Au99.99(以下简称“Au99.99”)收盘价的百分之一基本一致,即折算日基金份额净值对应约0.01克黄金价格。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的方法
1、基金份额折算程序与计算公式
(1)基金管理人确定基金份额折算日(T日)并公告。
(2)T日收市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X、基金份额总额Y,并与基金托管人进行核对。
(3)假设T日Au99.99的收盘价为I,折算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与折算日Au99.99收盘价的对应关系为1:K,则T日目标基金份额净值为I/K,基金份额折算比例的计算公式为:折算比例=(X/Y)/(I/K),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8位。
(4)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折算比例,对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的基金份额进行折算,折算后的基金份额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整数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加总得到折算后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管理人将折算后的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据发送给登记结算机构,并将折算后的基金份额总额数据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5)登记结算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数据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根据折算后的基金份额总额,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计算T日折算后的基金份额净值,并互相核对。
(7)T+2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折算比例及折算后的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可在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折算后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2、基金份额折算的举例
假设某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内认购了5,000份,基金份额折算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为5,050,000,000.00 元,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000,000,000份,折算日Au99.99的收盘价为259.39,基金管理人公告折算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与折算日Au99.99收盘价的对应关系为1:100。
(1)折算比例=(5,050,000,000.00/5,000,000,000)/(259.39/100)=0. 38937507
(2)该投资者折算后的基金份额=5,000×0. 38937507=1,947份
二、其他应注意事项
1、如果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本基金管理人可延迟办理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2、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3、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上市交易份额数额将相应发生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就其具体事宜进行必要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进行份额折算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3年6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上市交易相关事宜,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3年7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7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安黄金易(ETF) |
场内简称 | 黄金ETF |
基金主代码 | 518880 |
基金运作方式 | 交易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7月18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依据 | 《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申购起始日 | 2013年7月29日 |
赎回起始日 | 2013年7月29日 |
注: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申购、赎回或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两种方式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如无特指,本公告内容适用于本基金的现金申购、赎回业务和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现金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日及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2013年7月29日起开始办理现金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者办理现金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开放时间为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上海证券交易所变更交易时间或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对办理现金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日、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投资者应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2.2 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日及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2013年7月29日起开始办理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者办理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开放时间为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3:00,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投资者在办理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业务前应向基金管理人申请办理账户备案,账户备案成功后则具备办理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业务资格。投资者办理账户备案业务的规则及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在公司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若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上海黄金交易所变更交易时间或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对办理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日、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投资者应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份额限制
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 30万份,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投资者需求等因素对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进行调整,并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黄金现货合约的交易情况等因素,设定申购份额上限,以对当日的申购总规模进行控制,并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办理现金申购时,业务办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一定的费用/佣金,其中包含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投资者在办理黄金现货合约申购时,业务办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0.1%的标准收取一定的费用/佣金,其中包含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 30万份,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投资者需求等因素对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进行调整,并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黄金现货合约的交易情况等因素,设定赎回份额上限,以对当日的赎回总规模进行控制,并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
4.2赎回费率
投资者在办理现金赎回时,业务办理机构构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一定的费用/佣金,其中包含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投资者在办理黄金现货合约赎回时,业务办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0.1%的标准收取一定的费用/佣金,其中包含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现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现金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机构为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简称“代办证券公司”)。本基金的代办证券公司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各代办证券公司办理本基金现金申购、赎回业务的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参照各代办证券公司的规定。若增加新的代办证券公司,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5.2 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机构为经上海黄金交易所确认的会员单位(简称“代办会员单位”),本基金的代办会员单位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3年6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
7.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上市交易相关事宜,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3年7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7.3申购、赎回的原则
7.3.1本基金申购、赎回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7.3.2本基金现金申购、赎回的对价包括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本基金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的对价包括黄金现货合约、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7.3.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7.3.4申购、赎回应遵守业务规则及基金管理人的相关规定。
7.3.5未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7.3.6未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开通本基金的场外申购、赎回业务,并提前公布场外申购、赎回的原则。
7.3.7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
7.4申购、赎回的程序
7.4.1申购、赎回申请的提出
(1)账户准备与账户备案
1)投资者办理现金申购或现金赎回业务,应持有并使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以下简称“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基金账户”)。
2)投资者办理黄金现货合约申购或黄金现货合约赎回业务,应同时持有并使用证券账户和黄金账户,并在办理业务前按照代办会员单位规定的程序和规则通过代办会员单位向基金管理人提交账户备案申请。黄金账户是指投资者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或直接向上海黄金交易所申请开立的用于交易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现货合约的账户及其所对应的交易编码。
3)投资者在进行账户备案时使用的证券账户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必须属于本基金的代办证券公司,且该代办证券公司必须与基金管理人就协助投资者办理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业务事项签署相关协议和提交相关承诺。投资者在进行账户备案前应将其使用的证券账户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名称告知基金管理人。可以办理账户备案的证券账户所属代办证券公司名单,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或不时更新,敬请投资者关注。
4)投资者在进行账户备案时使用的证券账户和黄金账户必须有效且名称必须一致。如果投资者为自然人,投资者证券账户和黄金账户的名称和开户时的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必须一致;如果投资者为法人,投资者证券账户和黄金账户的名称和开户时的营业执照号或组织机构代码必须一致。
5)若投资者原账户备案信息发生变更,投资者应按照代办会员单位规定的程序和规则及时通过代办会员单位向基金管理人申请更新账户备案信息,如因投资者未及时更新账户备案信息导致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业务失败或处理迟延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在本基金募集期完成账户备案并办理黄金现货合约认购业务的投资者,若需办理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业务,需重新办理账户备案业务。
(2)投资者必须根据业务办理机构规定的程序以及申购、赎回的具体方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3)投资者提交申购申请时,必须根据当日申购赎回清单以及申购的具体方式备足相应数量的对价,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无效。
(4)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无效。
(5)投资者提交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申请时,应填写进行账户备案时使用的证券账户指定交易的交易单元信息。投资者证券账户所属代办证券公司应及时向投资者提供其开立的证券账户信息以及该账户指定交易的交易单元信息,并保证投资者证券账户指定交易的交易单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始终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处于登录连接状态。若投资者证券账户原指定交易的交易单元发生变化,代办证券公司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办理变更指定交易手续,同时向投资者提供重新指定交易的交易单元信息。如因交易单元信息存在错误或交易单元登录连接状态存在异常造成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失败或基金份额无法及时卖出的,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如代办证券公司存在过错的,应对投资者或基金管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7.4.2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
投资者T日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者未能按照申请当日申购赎回清单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失败;如投资者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申请当日申购赎回清单要求准备足额的预估现金,则赎回申请失败。
正常情况下,投资者T日提交的现金申购申请,在受理并确认后,基金份额在T+1日可卖出、可赎回;投资者T日提交的黄金现货合约申购申请,在受理并确认后,基金份额在T日可卖出、可赎回。
业务办理机构受理申购、赎回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购、赎回申请一定成功。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7.5申购、赎回的对价
7.5.1现金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现金赎回对价是指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给投资者的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现金申购对价、现金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
7.5.2黄金现货合约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黄金现货合约、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黄金现货合约赎回对价是指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给投资者的黄金现货合约、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
7.5.3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日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计算公式为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估值日基金份额总数。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具体包括现金申购赎回清单和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清单。其中T日的现金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T日的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清单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开市前公告。
7.6投资者在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及时关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基金管理人、代办证券公司、代办会员单位发布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清单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7.7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8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3年7月24日起,上述代销机构开始代理销售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000216、C类:000217)。投资者可到上述代销机构在全国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认购及其他相关业务。
详情请咨询:
(1)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991)96518
网址:www.uccb.com.cn
(2)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电话:021-38600676
网址: www.noah-fund.com
(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电话:021-58788678
网址: www.e-rich.com.cn
(4)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0069
网址:www.wy-fund.com
(5)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www.huaa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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