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3-37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继续为深圳市布吉海鲜市场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1、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继续为深圳市布吉海鲜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鲜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具体如下:
海鲜公司拟在其前次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1,800万元,及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900万元偿还后,向招商银行深圳笋岗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1,500万元,及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1,000万元,本公司同意继续为其提供贷款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5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本担保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海鲜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31日,注册资本2460万元,实收资本2460万元,公司持有其51.22%股权,法定代表人:肖彤,注册地:深圳市罗湖区布吉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北侧,经营范围:以海鲜鱼为主的水产品批发市场及提供相应配套设施服务(不含限制项目)。
未经审计,截至2013年3月31日,海鲜公司资产总额11,681万元,净资产4,37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2.56%;经审计,2012年度,布吉海鲜公司实现净利润803万元。
海鲜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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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海鲜公司提供额度人民币2,5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4、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海鲜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董事会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为海鲜公司提供担保。
海鲜公司另一股东深圳市隆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峰公司”)未为海鲜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隆峰公司同意按其出资比例以其持有海鲜公司31.78%的股权为该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海鲜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防控本次担保风险。
二、继续为长沙马王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1、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继续为长沙马王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具体如下:
2012年6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与长沙公司另一股东方长沙市蔬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蔬菜集团”)共同为长沙公司向长沙银行申请共计人民币24,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长沙蔬菜集团为长沙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800万元;公司为长沙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3,2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继续与长沙蔬菜集团共同为长沙公司向长沙银行申请共计人民币24,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其中,公司为长沙公司继续提供贷款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3,2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本担保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2、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长沙公司成立于1999年6月3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公司类型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50.98%股权,法定代表人:庄永锐,注册地:长沙市芙蓉区嘉雨路248号,经营范围:承办蔬菜、海鲜、水产、肉类、水果、禽类、花卉、种子、农药、化肥农产品批发市场(只承办,不经营);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及物流配送中心、配套物业的开发、经营、管理、租赁;农产品物流、配送(不含运输)服务(以上涉及行政许可项的,在本企业有效许可证核定范围内经营)。
未经审计,截至2013年3月31日,长沙公司资产总额为54,788万元,净资产为25,00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4.36%。经审计,2012年度,长沙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0,463万元,净利润为1,947万元。
3、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长沙公司提供额度人民币13,2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4、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长沙公司项目建设,公司董事会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与长沙公司另一股东方长沙蔬菜集团共同为长沙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长沙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防控本次担保风险。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37,0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1.61%;全部为对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没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没有逾期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3-38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7月22日(星期一)上午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1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3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少群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继续为深圳市布吉海鲜市场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布吉海鲜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布吉海鲜公司”)经营发展,公司同意继续为布吉海鲜公司向招商银行深圳笋岗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1,500万元及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1,000 万元提供贷款担保,担保额度合计2,5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布吉海鲜公司另一股东深圳市隆峰实业有限公司未为海鲜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其同意按其出资比例以其持有布吉海鲜公司31.78%的股权为该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关于继续为长沙马王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长沙马王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公司”)项目建设,经与长沙公司其他股东方协商,公司同意与长沙公司另一股东方长沙市蔬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蔬菜集团”)继续为长沙公司向长沙银行申请共计人民币24,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其中,长沙蔬菜集团为长沙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800万元;公司为长沙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3,2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