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33 股票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13-45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13 年7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3 年7月23日在公司五楼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
会议由董事长丁振国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大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马环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对所属“铬渣综合治理项目”资产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66,553.8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计提大额固定资产减值的公告》(编号:临2013-47)。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议议案并出具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 “铬渣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经专业评估公司评估资产组账面值为84,807.39万元,评估值为18,253.54万元,评估减值66,553.85万元,减值率为78.48%。
公司本次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义马环保的实际状况、按《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核销规程》的有关要求实施的;本次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编号:临2013-46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7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于2013年7月23日在公司五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参加会议的监事为3人,现场出席人数为2人。监事长周敏女士因公委托肖羿先生出席并表决。
会议推举监事肖羿先生主持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大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合理规避财务风险,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赞成: 3人 反对:0 人 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东湖高新 证券代码:600133 公告编号:临2013-47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大额固定资产减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3年7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大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大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的原因
公司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马环保”)是以治理铬渣为目的的综合利用发电工程,是国内首个以社会资本投资工业危险废弃物治理的示范企业。由于无法享受电价优惠政策、同时煤炭价格一直高位运行等原因,义马环保投产运营以来一直面临较大经营困难,发生了较大亏损。同时义马环保承担着铬渣、灰渣的综合治理任务,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将含有剧毒6价铬的工业固废物掺入燃煤中燃烧,通过高温焚烧、还原技术,将其还原为无毒的3价铬。由于其工艺特殊,电厂烟气脱硫系统仅能采用干法烟气脱硫技术,受该技术工艺条件的限制,其脱硫效率最高仅能达到80%,义马环保目前也未安装脱硝装置,无法达到义马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环保要求,义马环保及公司均无能力筹措技术改造所需巨额资金。因此,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停产的议案》,决定全面停止义马环保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于2013年6月27日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停产的公告》,义马环保全部机组于2013年6月30日关停。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当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时,包括 “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等,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提减值准备。为此,公司聘请湖北万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其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并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结果对相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的依据和计提金额
1、评估方法的选择
按照《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有确凿证据表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可回收金额的估计,应以被评估资产组在剩余使用寿命内可以预计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与被评估资产组市场价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因义马环保“铬渣综合利用发电”资产组已停产,公司后期也不投入资金进行技术改造,最终选定被评估资产组市场价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资产组的可回收价值,采用成本法确定资产组市场价值。被评估资产组市场价值定义为在拆除变现和有序变现假设条件的单项资产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2、计提减值金额
根据资产组市场价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认为资产组的可回收价值,2013年6月30日义马环保“铬渣综合利用发电”资产组账面值为84,807.39万元,评估值为18,253.54万元,评估减值66,553.85万元,减值率为78.48%。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2013年度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项减值准备的计提将导致2013年度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资产减值损失66,553.85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减少66,553.85万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就该等计提大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 “铬渣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经专业评估公司评估资产组账面值为84,807.39万元,评估值为18,253.54万元,评估减值66,553.85万元,减值率为78.48%。
公司本次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义马环保的实际状况、按《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核销规程》的有关要求实施的;本次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
同意公司计提该项资产减值准备。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核销规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并能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计提该项资产减值准备,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战略委员会意见
战略委员会认真分析了公司的发展定位及资产运行状况,严肃讨论了公司关于计提大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同意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合理规避财务风险,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33 股票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3-48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3年半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000万元左右,具体数据公司将在2013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1.11万元。
(二)每股收益:0.01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根据公司2013年6月27日《关于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停产的公告》(详见2013年6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马环保”)由于发电成本较高、现有设备无法达到义马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通知书》要求的治理标准,义马环保及公司均无能力筹措技术改造所需巨额资金,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停产的议案》,决定全面停止义马环保一切生产经营活动,义马环保全部机组于2013年6月30日关停。因此义马环保 “铬渣综合利用发电”资产组已出现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已出现减值迹象的资产组计提减值准备66,553.85万元(详见2013年7月2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计提大额固定资产减值的公告》(编号:临2013-47))。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13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