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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贸易外汇管理
    便利简化
    2013-07-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李丹丹 ○编辑 颜剑

      5万美元以下交易将无需审单

      9月1日起,服务贸易小额收付汇业务可在金融机构直接办理,5万美元以下交易无需审单

      ⊙记者 李丹丹 ○编辑 颜剑

      日前,外汇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决定自今年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本次改革旨在推进外汇管理便利化,允许服务贸易小额收付汇业务可在金融机构直接办理,金融机构对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下的服务贸易收付汇业务原则上可不审核交易单证。

      外汇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改革是外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推进外汇管理便利化为宗旨,境内机构和个人办理服务贸易外汇业务的便利度将显著提高。

      其中最显著的方面就是等值5万美元以下服务贸易收付汇业务无需审单。服务贸易小额收付汇业务可在金融机构直接办理,金融机构对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下的服务贸易收付汇业务原则上可不审核交易单证。通过此项措施,可以使绝大多数服务贸易业务实现便利化。

      而对于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服务贸易收付汇业务,金融机构仍需审核单证。实则,对于仍需审核单证的业务,审单要求也进行了多项简化,例如对现行的数十类单证审核规定进行简化与合并;取消对绝大部分主管部门核准、备案文件的审核要求;取消对外付汇税务证明等。

      上述负责人介绍,“分界点”为5万美元是有依据的。根据2012年数据统计结果,取消对单笔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的企业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单证审核,按笔数计算,可覆盖约88%的企业服务贸易交易,从而便利了我国绝大多数服务贸易企业;而其余12%需在金融机构审核单证的服务贸易交易,其金额约占企业服务贸易交易总金额的92%。这种抓大放小、突出重点的管理方式,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外汇管理效率,降低社会成本。

      与此同时,《通知》放宽了境内机构服务贸易外汇收入境外存放条件,允许企业集团服务贸易外汇收入集中存放境外。

      硬币的一面是外汇管理的便利化,另一面则是跨境资金风险防范。上述负责人表示,“便利化”与“防风险”相结合是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的重要原则。在大力推进服务贸易便利化的同时,外汇管理部门强化了均衡管理和事后管理,加强对服务贸易外汇资金流入、流出的双向监测,建立由宏观分析、中观监测、微观核查紧密结合的非现场监管体系,提高对风险的识别、预判和防范能力。

      同时,抓大放小,抓住重点主体和大额交易。而且规定境内机构和个人在金融机构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后,不论金额大小,均需留存每笔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相关交易单证5年,以备外汇局事后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