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647 股票简称:同达创业 公告编号:临2013-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送0.3股、派发现金红利0.065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送0.3股、派发现金红利0.065元;扣税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每股送0.3股、派发现金红利0.04675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每股送0.3股、派发现金红利0.0285元。
●股权登记日:2013年7月31日
●除权(除息)日:2013年8月1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3年8月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8月8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2013年6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发放年度:2012年度。
发放范围:2013年7月3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分配方案:以公司2012年末股份总数107,033,500股为基数,每10股送3股、派发现金股利0.65元(含税)。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 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5%。
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0.0285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对于机构投资者,其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065元。
三、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2013年7月31日
除权除息日:2013年8月1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3年8月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8月8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2013年7月3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股票股利按照中登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将所分派股份直接记入股东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变动数 | 本次变动后 | |||
送股 | 转增 | 合计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国家持有股份 | |||||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
4、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 ||||||
5、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份 | ||||||
6、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 | ||||||
7、一般法人配售股份 | ||||||
8、其他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107033500 | 32110050 | 32110050 | 139143550 | |
B股 | ||||||
H股 | ||||||
其他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107033500 | 32110050 | 32110050 | 139143550 | ||
股份总额 | 107033500 | 139143550 |
七、实施分配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摊薄计算的上年度每股收益
按新股本总额摊薄计算的2012年度每股收益为0.1583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8871928;021-61638809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26日
●报备文件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