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同意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3-026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同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整合国有资源,强化国有资本运作,充分发挥资产规模效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庆市涪陵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涪陵区国资委”)拟将其所持公司35.57%的股份(即55,132,759股)划转至其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陵国投”)持有。公司于2013年6月14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3-01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2013年6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013年7月25日,公司接到涪陵区国资委通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3]558号),同意将涪陵区国资委所持本公司55,132,759 股股份全部无偿划转至其全资子公司涪陵国投。
涪陵国投原持有本公司股票7,567,2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8%,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完成后,涪陵国投将持有本公司股票62,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45%,涪陵国投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涪陵区国资委仍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宜还需要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程序;故本次股权划转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以上事项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3]558号 )。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