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记者 郭玉志 ○编辑 姚问
尽管监管部门取消了融资融券客户开户条件窗口指导要求,但是中小资产客户的激增凸显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尤为重要。
记者日前从中国证券金融公司获悉,自证监会今年3月取消融资融券客户开户条件的窗口指导意见要求,证券公司可自行决定客户资产门槛后,今年3月至6月间,券商两融客户月均增加9.2万人,而今年前两月客户月均增加人数仅为2.8万人。其中,新开户的客户主要以中小客户为主,资产规模小于50万元的客户人数占比达到了90%。
由于中小客户对两融业务理解不一,在上半年市场资金面紧张、市场信心受挫,波动较大背景下,少数客户因缺乏风险防范和偿债能力而被强制平仓。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教授李永森表示,虽然监管部门取消开户窗口指导,但是中小投资者需要加强风险识别、防范交易风险,同时,券商也需要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做好相关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工作,建立动态风险防范机制,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融资融券活跃市场 但不改其走势
融资融券自2010年3月份启动试点以来,逐渐成为券商的重要创新业务之一,并被投资者认识并熟悉。然而由于融资融券提供了杠杆和做空机制,社会乃至一些投资者对其认识并不全面,甚至将市场下跌归罪于融资融券。
专家表示,事实上,融资融券只是一种交易机制,也是全球成熟资本市场基础性交易制度,并无左右市场走势的力量,对市场的影响也较为中性。
根据融资融券交易机制,融资和融券均涉及资金和证券的借入与归还,都同时包括买入和卖出的操作,不会对市场产生长期单边的推动力量。
统计显示,目前融券卖出额占A股交易额的比重不足1%,难以对市场产生负面影响,融资融券活跃了市场交易,但不会改变市场基本走势。
不仅如此,融资融券业务开展至今,三年多来的实践表明,其对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例如,从交易机制来讲,此前我国股市仅有市场上涨做多获利,随着融资融券的推出,投资者可以同时做多与做空,结束了长期以来只能通过持股做多获利的单边市格局,改善了市场投资环境。
此外,由于融资融券为投资者提供了投资杠杆和做空机制,特别是两只沪深300ETF纳入标的证券范围以来,投资者可以灵活运用融资和融券工具,进行期现套利、可转债套利等。
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尽管监管部门取消开户窗口指导要求,不过,证券公司可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自行决定客户资产门槛,客户开户期限应遵守《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不少于6个月。
由于开户窗口指导意见的取消,满足了诸多中小客户平等参与融资融券交易的需求。统计显示,今年3月至6月间,客户月均增加9.2万人。较窗口指导意见取消之前明显增加。
据介绍,与当前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类似,目前我国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仍以个人投资者为主,占投资者总数的99.7%,一般机构投资者仅占0.3%,以企业法人等为主。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信托公司等专业机构投资者尚不能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在此背景下,投资者增强融资融券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显得尤为重要。尤其是上半年及6月份“钱荒”对市场下挫的影响,为投资者在融资融券做多做空机制下上了一堂生动的“风险教育”课。
李永森告诉上证报记者,融资融券的推出,从市场功能来看,它具有杠杆和做空机制,为投资者提供了丰富投资工具;从过程来看,降低门槛也是大势所趋。建议投资者在利用融资融券获利的同时,应加强风险识别意识,合理、适度运用融资融券工具,适时做多做空达到避险和投资的目的。
此外,由于客户数量特别是中小客户的增多,客观上也要求证券公司进一步做好客户适当性管理工作。
李永森建议,作为融出一方的券商应严把“开户关”,应该建立从交易到收盘的动态风险防范机制,针对不同的投资者根据比例加以区分,建立不同的风险防范机制。同时,应持续开展投资者教育,建立有效的客户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保护好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