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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回应市场热点 7个券商资产证券化专项计划正在审核中
    2013-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券商资产证券化:下一步证监会将大力推动证券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目前共批准8家证券公司设立17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另有7个此类专项计划正在审核

      券商资管:业务总体运作规范,风险可控,未发现券商资产管理存在资金池业务问题

      IPO:关于重启时间点问题,口径没有新变化

      ⊙记者 马婧妤 郭玉志 ○编辑 姚问

      

      中国证监会昨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对于我国台资机构1000亿元人民币开展RQFII业务进展等热点问题进行了集中回应。

      在今年6月签署的《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中,证监会允许我国台资金融机构以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方式投资大陆资本市场,投资额度考虑按1000亿元掌握。该发言人指出,对于台资金融机构参与RQFII试点,大陆方面将参照现有RQFII试点的相关法规,积极为落实上述承诺做好准备工作。

      

      7个券商资产证券化专项计划正在审核

      根据证监会3月15日发布的《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债权类资产,一类是收益权类资产。

      对于资产证券化如何做到完全意义的破产隔离,是否需要担保的问题,该发言人表示,按照现有法律法规,债权类资产可以实现真实销售,做到破产隔离;收益权类资产,由于相关收益依赖于原始权益人正常经营,与原始权益人难以完全独立。为此,《规定》对该类资产的原始权益人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无重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等,避免由于原始权益人破产影响基础资产正常运行及资产支持证券的兑付。

      同时,证监会允许管理人根据基础资产的特性和交易结构,选择采用结构分层、差额支付、外部担保、流动性补偿等多种方式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信用增级,并未要求必须有外部担保。

      据悉,下一步,证监会将大力推动证券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升证券公司利用资产证券化手段盘活存量资产、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国家产业结构升级转型。

      截至目前,证监会共批准8家证券公司设立17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另有7个此类专项计划正在审核,证监会将进一步提高审核效率,加快审批进度。

      

      未发现券商资管存在资金池业务问题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在今年上半年对券商现场检查中已将资产管理业务列为检查重点,目前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体运作规范,风险基本可控,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严重损害客户权益问题,也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本实现单独建账,规范管理,每个资管产品与其投资资产一一对应,未发现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存在资金池业务问题。

      不过,现场检查也发现证券公司在客户适当性管理、风险揭示、定向业务合作对象选择及合同责任约定、公司内部管控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及潜在风险。为督促证券公司有效防范业务风险,促进资产管理业务健康发展,近期证监会及证券业协会都发布相关通知要求,其中明确禁止开展“资金池”业务,旨在重申资产管理业务必须坚持每只资管产品、每个定向合同单独设置账户、独立核算、独立估值,每个资管产品、每个定向合同与其投资资产对应的监管要求,防止证券公司变相开展资金池业务,防范业务风险。

      

      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上周,证监会发布消息,证监会已要求国信、平安证券对已领取批文的项目暂停安排后续发行进程。对于因保荐天丰节能而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光大证券,其已经获批的再融资计划是否有变?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上市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此外,对于IPO重启时间点的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该问题近期已经多次回应,口径没有新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