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淘汰落后产能有关事宜的公告
2013-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13-027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淘汰落后产能有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2013年第35号公告,对2013年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第一批)进行了公告,要求列入名单企业的落后产能在2013年9月底前关停,并在2013年年底前彻底拆除淘汰。在该企业名单中,涉及到本公司2座焦炉,现将淘汰落后产能(设备)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淘汰设备基本情况
公司此次将淘汰的设备为公司济南分公司3#、4#焦炉(JN43-80型焦炉,2×42孔),年产焦炭约55万吨。3#焦炉于1991年12月投产,4#焦炉于1992年11月投产,目前两座焦炉已于2012年10月份全部停产。淘汰设备原值171,507,753.49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净值53,082,561.87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由于公司上述淘汰设备已停产,因此淘汰上述产能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没有任何影响。公司淘汰设备尚有账面净值53,082,561.87元,待全部拆除后净损失将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进行核算。目前,公司正按照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的政策优惠,尽量减少淘汰设备拆除造成的损失。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