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成对重庆宏声印务有限
责任公司9%股权收购的公告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3-035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对重庆宏声印务有限
责任公司9%股权收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嘉股份”、“公司”)于2013年7月25日收到重庆宏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宏声”)关于完成重庆宏声工商变更登记的通知,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权收购事项前期公告情况
2013年6月18日,公司与常俊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受让重庆宏声9%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6,610万元。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3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6月1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收购重庆宏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9%股权的公告》。
二、股权收购完成情况
1、近日,重庆宏声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1)股东名称:
变更前:劲嘉股份持有重庆宏声57%股权、涪陵宏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涪陵宏声”)持有重庆宏声33%股权、常俊持有重庆宏声10%股权。
变更后:劲嘉股份持有重庆宏声66%股权、涪陵宏声持有重庆宏声34%股权。
(2)董事:
变更前:乔鲁予、吴陶林、肖基德、常俊、李德华、侯旭东、梁丽
变更后:乔鲁予、吴陶林、肖基德、李德华、侯旭东、王永钢、梁丽(独立董事)
2、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中有关过渡期安排的条款,2015年12月31日前,公司将所持的占重庆宏声实收资本合计19%的表决权委托给涪陵宏声行使,在此期间,公司将不合并重庆宏声的财务报表,将按照权益法核算对重庆宏声的投资收益。2016年1月1日开始,重庆宏声将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及公司的会计政策,公司确定本次收购重庆宏声9%股权的并购日为2013年7月1日,即公司自2013年7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按照权益法核算对重庆宏声的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3-036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的结果,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但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最终公布的半年度报告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3年1-6月份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 目 | 2013年1-6月 | 2012年1-6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 | 111,215.01 | 117,801.59 | -5.59% |
| 营业利润 | 31,208.43 | 30,878.76 | 1.07% |
| 利润总额 | 31,332.30 | 30,971.36 | 1.1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5,917.51 | 23,560.66 | 10.00% |
| 基本每股收益 | 0.40 | 0.37 | 8.11%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38% | 10.84% | 减少0.46个百分点 |
| 项 目 | 2013年6月末 | 2012年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 资 产 | 418,040.85 | 431,463.35 | -3.1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262,557.29 | 236,733.42 | 10.91% |
| 股 本(万股) | 64,200.00 | 64,200.00 | 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4.09 | 3.69 | 10.84% |
注: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报告期,公司在国家宏观经济增速减缓,烟草行业产品结构调整和继续推行烟标采购招标,同行竞争进一步激烈等诸多经营不利因素的情况下,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紧抓市场业务拓展,一方面加快山东子公司的建设速度,另一方面通过进一步收购位于重庆、珠海的两家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继续巩固市场地位;紧抓集团化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集团化整合、效益最大化的思想,有效控制了经营成本;紧抓生产精细化管理工作,产品质量、技术创新继续保持良性发展,从而使公司经营业绩继续保持稳定增长。
三、是否与前次业绩预告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2013年半年度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前次业绩预告相符合。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2013年半年度业绩快报的内部审计报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