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轮候冻结公告
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ST国恒 公告编号:2013-032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轮候冻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于2013年2月1日召开,会议通过决议责成内控委员会对公司历史问题进行自查(公告编号:2013-002)。近日内控委员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结算公司”)查询,获悉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国恒”)所持公司206,310,43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已被轮候冻结,轮候冻结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13.81%,根据中登结算公司提供的查询资料,公司将深圳国恒所持股份轮候冻结情况披露如下:
2012年3月28日,根据广东深圳市中级法院文件(【2012】深中法执字第110、111号),深圳国恒持有的本公司150,391,800股被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算)。
2012年3月28日,根据江西赣州市中级法院文件(【2012】赣中民二初保字第32号),深圳国恒持有的本公司206,310,436股被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算)。
2012年5月31日,根据浙江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文件(【2012】杭拱商初字第456号),深圳国恒持有的本公司206,310,436股被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算)。
2012年8月15日,根据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文件(【2012】长执字第166号),深圳国恒持有的本公司206,310,436股被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算)。
2012年8月21日,因华夏银行广州分行申请执行广东国恒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威谊光通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华生创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鸿源星贸易有限公司、成清波公证债权文书一案(案件详情见公司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0),根据广东省广州市中级法院《执行通知书》(【2012】穗中法执字第1440号),深圳国恒持有的本公司44,400,000股被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算)。
2013年2月18日,根据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文件(【2013】鄂武汉中民商初字第00029号),深圳国恒持有的本公司13,400,000股被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算)。
2013年3月27日,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文件(【2013】深中法执恢字第23/24号),深圳国恒持有的本公司6,143 ,634股被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算)。
2013年4月3日,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文件(【2013】深中法执字第359-1号),深圳国恒持有的本公司206,310,436股被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算)。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国恒持有本公司股票总计206,310,43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81%,累计轮候冻结股数为206,310,43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81%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ST国恒 公告编号:2013-033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于2013年2月1日召开,会议通过决议责成内控委员会对公司历史问题进行自查(公告编号:2013-002)。近日内控委员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结算公司”)查询,获悉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国恒”)所持公司股份除了113,391,800股已于2010年1月27日质押给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外(公司已于2010年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公告,公告编号:2010-003),还有205,527,427股陆续进行了质押。根据中登结算公司提供的查询资料,经与深圳国恒沟通,公司将深圳国恒所持股份质押情况披露如下:
深圳国恒于2009年3月26日,将其持有的国恒铁路754,19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5%)质押给上海震宇实业有限公司,上述股权已于2009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深圳国恒分别于2010 年2月3日、2010年7月8日,将其持有的国恒铁路1,798,37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2%)、359,67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24 %)质押给自然人石兴明,上述股权已分别于2010 年2月3日、2010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深圳国恒分别于2010 年3月2日、2010年7月8日,将其持有的国恒铁路37,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8%)、30,078,3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1%)质押给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权已分别于2010 年3月2日、2010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深圳国恒于2010年7月8日,将其持有的国恒铁路150,83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1%)质押给上海震宇实业有限公司,上述股权已于2010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深圳国恒于2010年7月8日,将其持有的国恒铁路21,2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2%)质押给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权已于2010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国恒持有公司股票总计206,310,43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81%,累计质押股数为205,527 ,42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76%。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