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投机客的法律环境
⊙张书怀
这次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有一大亮点,将新股发行价和原始股东减持所持股份联系了起来:要求发行人控股股东和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管要公开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现在原始股东在锁定期满后不仅减持要求迫切,而且量很大,有的高管甚至不惜以辞职来加速减持。原始股东如此急迫地减持,原因可以摆出好几条,但最根本的一条是原始股成本低廉,而二级市场价格高企。沪深股市的上市公司原始股基本是以一元作一股的,在向二级市场几元、十几元、直至几十元一股的过渡中,股价经过了“三级跳”。第一级跳在上市之前,为了寻找战略投资者和募集资金的需要,一般公司都实行过增资扩股,增资扩股的股价一般会大大高于1元;第二级跳是上市过程中的询价,这时定出的发行价比增资扩股时又有了大幅提高,存在备受诟病的“三高”现象;第三级跳是上市交易,由于沪深股市有暴炒新股的痼疾,所以交易价往往会比发行价高出百分之几十到几倍。笔者并不一味地反对股票溢价,优质公司、成长公司的股票溢价是合理的。不合理的是询价的“三高”和二级市场的暴炒。面对几十倍上百倍的价格差,原始股股东焉能不动心?而减持意味着原始股东获得了超额的利润,而这种利润正是利用我国股市的不成熟和弊端对普通投资者利益的侵害和掠夺,这正是市场对原始股东减持关注和谴责的原因。
延长原始股份锁定期是化解市场矛盾的一种可行办法,但根本之道是对症下药,提高原始股股东的持股成本并尽最大可能降低询价的“三高”及二级市场的暴炒热潮。对此,市场已讨论了许多想法,管理层也拿出了不少办法。笔者今天从另外的角度再提几条建议。
其一,让原始股股东和保荐机构按发行价认购一定数量的新股。因为公司的发行价是由他们两家拍板定案的,他们自己定的发行价自己买当然不会嫌贵。如果你这家公司是货真价实的优质公司,定价又合理,那么这部分新股同样会给他们带来利润,如果你是一个包装出来的劣质公司,那将来这部分股份就会让他们自食其果。这个办法不但有提高原始股东持股成本的作用,还有抑制定价“三高”和抑制美化公司夸大公司投资价值的作用。
其二,实行减持预披露制度。原始股东减持原始股需在一年之初披露减持计划,包括减持原因、数量、起始时间、持续时间,届时无论价格高低均照计划执行,并及时公告每一笔减持情况。这样一来,如果投资者不满意原始股东的减持就会用脚投票,公司股价就会反映原始股东的减持信息。要求在一年之初公布减持计划,可防止减持的随意性,避免原始股东见股价高临时起意减持,或见股价过低而不再减持。
其三,在新三板和场外市场有了相当规模之后,采取凡公司在主板市场上市先要在场外市场挂牌几年的做法。美国的上市公司在主板市场上市之前大多先在场外市场挂牌,经受了市场检验。另外,美国的机构投资者力量较强大,而普通投资者也多为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者,他们不认为新股就一定比老股好。如果我国的公司先在新三板等场外市场先挂牌,在那里经过了一段时间的“价值发现”,经受战略投资、风险投资和市场的检验,一旦在主板上市,炒新风潮自然也就消退了。
其四,通过法律制度和道德约束促使控股股东和公司高管做有作为的企业家,不做只盯住自己的眼前利益、寻找市场机会进进出出的投机客。为更有效地激励控股股东和公司高管携手努力把公司办成中国最好的公司,甚至办成伟大的公司,保荐机构在推荐公司时应着重考察公司管理团队的创业精神、胸怀和眼光。 (作者系资深财经评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