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融通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3-07-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基金”)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补充协议,自2013年7月30日起,上海银行将开始代理销售融通基金旗下融通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并开通定投业务与基金转换业务。
一、 代销基金名称及代码:
融通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A类基金份额代码:161603、
B类基金份额代码:161653、
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161693。
二、重要提示:
1、转换业务:投资者可通过上海银行办理本基金与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资基金及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3、定投业务具体程序和业务规则详见上海银行的相关规定,转换业务费率和业务规则详见相关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银行咨询电话:021-962888、网站(www.bankofshanghai.com);
2、融通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0755-26948088、网站(www.rt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