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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2013-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长征电气 编号:临2013—043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为2013年8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7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于2013年7月18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了《贵州长征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信息,现再次将会以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公司拟定于2013年8月5日上午9:30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现场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8月5日上午9: 30-11:30及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选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

    (五)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武汉路长征电气工业园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备忘录的议案》

    5、《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延长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3年7月30日

    2013年7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特别邀请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同时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函;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

    2013年8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五)其他事项

    1、联系办法:

    会议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武汉路长征电气工业园三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852-8620788

    传真:0852-8654903

    邮政编码:563002

    联系人:俞男

    2、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8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3发行数量   
    4发行对象与认购数量   
    5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6发行股票限售期   
    7上市地点   
    8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途   
    9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0决议有效期   
    《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备忘录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延长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说明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或其他本所认可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此附件为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说明。

    投票日期:2013年8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15个(注:存在提案组的,组号不计入提案数量,仅计算子议案数。如:提案组2之下共有2.01-2.05共5个提案,2.00属于对该组一并表决的简化方式,但2.00不计入提案数。此外,全体提案一并表决的99.00也不计入提案数)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112长征投票15(总议案数)A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内容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6号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5项提案99.00元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委托价格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1.00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0
    2.0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2.01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2.02
    2.03发行数量2.03
    2.04发行对象与认购数量2.04
    2.05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2.05
    2.06发行股票限售期2.06
    2.07上市地点2.07
    2.08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途2.08
    2.09未分配利润的安排2.09
    2.10决议有效期2.10
    3《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案)》的议案3.00
    4关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备忘录的议案4.00
    5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5.00
    6关于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延长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6.00

    注:股东大会同时有董事、监事选举议案的,必须将所有董事候选人、所有监事候选人各列一组。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 2013年7月30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某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0112)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112买入99.00元1股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112买入1.00元1股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112买入1.00元2股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112买入1.00元3股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