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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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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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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3-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于2012年11月9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481号文核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估值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收益品种。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5000万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基金管理人股东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购本基金的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对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其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3年6月2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3年3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管理人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设立日期:2011年6月21日

    法定代表人:阮琪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联系人:刘未

    联系电话:021-6888 6666

    股权结构:

    股 东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

    (%)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8,00040
    杭州市工业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00030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6,00030
    合 计20,000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阮琪先生,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浙江省杭州市财政局综合计划处副处长,处长兼杭州市财政局国债服务部主任,社会保障处处长,现任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未先生,董事,浙江大学经济学硕士。19年的证券从业经历,历任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总经理,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管理部总经理,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筹建部负责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骆旭升先生,董事,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杭州武林实业总公司副总经理,杭州轻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处副处长,杭州市工业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梦根先生,董事,EMBA,高级经济师。历任湖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

    冯立新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经济师。历任深交所监查部总监,融通基金公司总经理,金信证券总经理,中国证券协会副秘书长,国金证券副董事长。

    姚先国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浙江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学院、经济学院教授、常务副院长,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院长。

    朱洪超先生,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历任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

    2、职工监事:

    罗瑞宏先生,职工监事,运营管理部总监、计算机应用专业硕士。历任申银万国电脑网络中心项目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高级项目经理,华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拟任运营总监。

    3、经营管理层人员:

    刘未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王家俊先生,副总经理、市场营销部总监,中山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14年的金融、证券、基金从业经历,历任东方证券遵义路营业部市场部经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徐汇支行会计部,汇添富基金南方大区经理及券商渠道负责人、南方分公司总经理、全国渠道销售总监兼华东分公司总经理。

    4.督察长

    黄惠女士,工商管理硕士、EMBA。历任张家界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代表处主任,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公司高级经理。

    5、基金经理:

    赵媛媛 高级宏观策略研究员、本基金基金经理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宏保险投资部基金投资(FOF),国泰君安证券、联合证券宏观策略研究员,国泰基金策略研究等。

    曹丽娟 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本基金基金经理

    新加坡国立大学机械工程系博士。历任新加坡大华银行风险管理部门助理经理,新加坡渣打银行信用衍生品模型分析员,香港巴克莱银行信用衍生品产品交易设计员,首尔HanaDaeToo Securities派生商品数量交易人员。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刘未先生,总经理;

    吴成勇先生,投资副总监兼专户投资部总监;

    吴松凯先生,基金投资部副总监;

    焦庆先生,研究部总监助理;

    曹丽娟女士,基金经理。

    7、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3年3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63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3年3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305只,其中封闭式10只,开放式295只。自2003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37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法定代表人:阮琪

    电话:021-6888 6666

    传真:021-6888 8321

    联系人:刘未

    客户服务电话:4008 209 888

    公司网址:www.ctfund.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传真:010-66107914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9层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服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cn

    (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电话:0574-89068340

    客服电话:962528

    公司网址:www.nbcb.com.cn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5)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联系人:汤征程

    电话:021-68475888

    客服电话:021-962888

    公司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6)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徐轶青

    电话:0571-87822359

    传真:0571-87818329

    客服电话:96336(浙江),40086-96336(全国)

    公司网址:www.ctsec.com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8)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人:李清怡

    电话:021-54041654

    传真:021-54033888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公司网址:www.sywg.com

    (9)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魏明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0)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层至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层至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1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95525、400-8888-788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1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服电话:95503

    公司网址:www.dfzq.com.cn

    (13)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汪汇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51

    客服电话:400-8888-588,95531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14)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5567

    客服电话:400-6666-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1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16)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021-38565785

    客服电话:95562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1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沈雯斌

    电话:021-58788678-8201

    传真:021—58787698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站:www.erichfund.com

    (1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

    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联系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19)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林爽

    电话:010-66045608

    传真:010-66045527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天相投顾网址: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www.jjm.com.cn

    (20)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传真:0755-82080798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2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

    公司网址:www.gtja.com

    (22)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3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联系人:陈敏

    电话:021-32229888

    客服电话:021-63340678

    公司网址:www.ajzq.com

    (2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牛孟宇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客服电话:95563

    公司网址:www.ghzq.com.cn

    (2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0512-33396288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2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杨翼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8653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0571-88920897

    公司网站:www.ijijin.cn

    (26)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联系人:周嬿旻

    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27)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方成

    电话:021-38602377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站:www.noah-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法定代表人:阮琪

    电话:021-6888 6666

    联系人:薛程

    (三)担保人

    名称:中海信达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31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3101室

    法定代表人:陈国安

    电话:010-51658968

    联系人:付启新

    (四)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法定代表人:韩炯

    电话:021-3135 8666

    传真:021-3135 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五)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吴港平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公司电话:(021)2228 8888

    公司传真:(021)2228 0000

    签章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业务联系人:蒋燕华

    四、基金名称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灵活运用投资组合保险策略,在保障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力争在保本周期内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七、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有如下限制: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4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现金及其它资产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的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各类金融工具划分为安全资产和风险资产,其中债券(可转换债券除外)及货币市场工具等属于安全资产,可转换债券、股票、权证等资产属于风险资产。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分为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根据固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CPPI,Constant 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和时间不变性投资组合保险策略(TIPP,Time Invariant Portfolio Protection),动态调整安全资产与风险资产的投资比例,即资产配置策略;第二个层面,分别针对安全资产和风险资产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以下两个策略进行资产配置:第一,以固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CPPI,Constant 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为基本策略,动态调整安全资产与风险资产的投资比例,力争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稳健的组合收益;第二,实施时间不变性投资组合保险策略(TIPP,Time Invariant Portfolio Protection),通过提高保本周期到期时的目标价值,及时锁定阶段性收益。

    CPPI策略是在风险控制基础上实现收益的基础;而TIPP策略是在依据CPPI策略进行投资运作而获得收益后,通过提高保本周期到期时的目标价值及时锁定阶段性收益的制度保证。两个策略相辅相成,以共同实现收益稳健增长的目标。

    1)CPPI策略

    在CPPI策略中,基金管理人根据组合安全垫的大小,以及制定的风险乘数,确定风险资产的配置比例上限,并根据对市场的主动预判,在配置比例上限以内动态调整安全资产与风险资产的投资比例。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计算安全底线的值。

    根据保本周期到期日投资组合的目标价值和合理的贴现率,计算投资组合的安全底线的值。

    第二步:计算投资组合的安全垫(Cushion),即投资组合净值超过安全底线的数额。

    第三步:确定风险资产的配置比例上限。

    根据组合安全垫和风险资产的风险特性,确定安全垫的放大倍数——风险乘数,然后根据安全垫和风险乘数计算风险资产的配置比例上限。

    风险乘数主要根据对权益类市场的下行风险评估而确定,本基金对于风险乘数采取定期调整的方法进行确定。

    首先,本基金管理人的研究部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每季度对未来一个季度的权益类市场、基金当前的风险资产组合、拟构建的风险资产组合的下行风险进行评估,并将风险评估报告提交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确定风险乘数的决策依据。其中,定量分析手段主要是为本基金设计的波动率监测工具,综合运用历史法、幂指数加权法、隐含波动率方法、GARCH方法等度量市场和基金组合的收益标准差。定性分析主要是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基本面分析和市场面分析,对未来一定时期内权益类资产市场的下行风险进行总体评估。

    其次,投资决策委员会以研究部提交的风险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确定下一季度的风险乘数上限,由基金经理严格按照该指标的约束进行组合管理。在特殊情况下,当市场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预期将产生剧烈波动时,本基金将对风险乘数上限进行及时调整。

    第四步:动态调整安全资产和风险资产的配置比例。

    基金经理根据对市场的预判,在已确定的风险资产的配置比例上限的约束下,进行灵活的资产配置,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2)TIPP策略

    当保本周期内基金资产获得一定收益后,为了提前锁定部分收益,本基金在CPPI策略的基础上引入 TIPP 策略。

    TIPP策略改进了CPPI策略中安全底线的调整方式,每当基金组合收益率达到一定的比率,保本周期到期时的目标价值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向上调整。这样无论以后市场如何变化,当前投资者所获的部分收益在期末都能得到一定保证。

    本基金将严格按照CPPI策略实施动态资产配置,并在实现阶段性收益后,根据对未来市场的判断,决定是否实施TIPP策略及时锁定阶段性收益,力争实现收益的稳健增长。

    (2)安全资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宏观环境分析和微观市场定价分析两个方面进行安全资产的投资,主要投资策略包括债券投资组合策略和动态品种优化策略。

    1)债券投资组合策略

    i)组合久期匹配与动态调整策略

    本基金以风险控制为基本目标,在一般情况下本基金保持安全资产的组合久期与保本周期的剩余期限相匹配,以控制债券投资的利率风险,保证本基金的安全资产组合收益的稳定性。

    ii)收益率曲线策略

    在组合久期不变的条件下,针对收益率曲线形态特征确定合理的组合期限结构,在期限结构配置上适时采取子弹型、哑铃型或阶梯型等策略,进一步优化组合的期限结构, 以期在收益率曲线调整的过程中增强基金的收益。

    2)动态品种优化策略

    本基金依据对类属资产和个券的相对投资价值评估,构建并动态调整安全资产组合中的类属资产配置和具体投资品种构成,以不断提高组合收益率。

    i)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通过分析各类属资产的相对收益和风险因素,确定不同债券种类的配置比例。主要决策依据包括对未来宏观经济和利率环境的研究和预测、利差变动情况、市场容量、信用等级情况和流动性情况等。通过情景分析的方法,判断各个债券类属的预期持有期回报,在不同债券类属之间进行配置。

    ii)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过程中,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定位情况和个券的市场收益率情况,综合判断个券的投资价值,选择风险收益特征最匹配的品种,构建具体的个券组合。

    (3)风险资产投资策略

    1)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同时具备了普通股票所不具备的债性特征和普通债券不具备的股性特征:当其正股下跌时,可转换债券的价格可以受到债券价值的支撑;当其正股上涨时,可转换债券的内含看涨期权可使其分享股价上涨带来的收益。可转换债券是本基金的重要风险资产品种,本基金将通过可转换债券来实施收益增强策略。

    本基金将首先选择那些转股溢价率和纯债溢价率呈现“双低”特征的可转换债券品种,较低的转股溢价率保证了可转换债券在其正股上涨时的涨幅同步性较强,而较低的纯债溢价率则使其正股下跌时的最大损失率也较低。对这些具备“双低”特征的可转换债券,本基金将进一步对其正股的投资价值进行深入分析,选择那些正股具有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进行重点投资。

    当市场上存在足够数量的具备上述特征的可转换债券品种时,本基金将在风险资产组合中重点配置该类可转换债券,充分利用该类可转换债券的优良特征,实施下行风险可控的积极收益增强策略。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价值投资为基本投资理念,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的结果,以价值选股、组合投资为原则,选择具备估值吸引力、增长潜力显著的公司股票构建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将通过选择高流动性股票保证组合的高流动性,并通过分散投资降低组合的个股集中度风险,以保证在股票市场系统风险增加时,可实现股票组合的快速变现,并及时转入安全资产组合,规避市场系统风险。

    3)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权证投资方面主要运用的策略包括:价值发现策略和套利交易策略等。作为辅助性投资工具,本基金将结合自身资产状况进行审慎投资,力图获得最佳风险调整收益。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诸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

    九、基金的保本

    (一)保本

    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认购保本金额,则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含第二十个工作日,下同)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担保人对此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各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其过渡期申购保本金额、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的保本金额,由当期有效的《基金合同》、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或保本义务人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内申购,或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前赎回或转换出的基金份额不适用本条款。

    认购保本金额 = 基金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

    过渡期申购保本金额 = 基金持有人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过渡期内进行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及过渡期申购费用之和。

    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的保本金额 =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上一保本周期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其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

    对于基金持有人多次认购或申购、赎回的情况,以后进先出的原则确定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二)保本示例

    若某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该认购申请被全额确认,即认购金额为100,000元),认购费率为1.0%。假定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20.00元,持有期间基金累计分红0.1元/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1+1.0%)=99,009.90元

    认购费用=100,000-99,009.90=990.10元

    认购份额=(99,009.90+20.00)/1.00=99,029.90份

    1、假设该投资者的认购份额全部持有到保本周期到期。

    (1)若保本周期到期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0.850元。

    保本金额=100,000+20=100,020元

    到期可赎回金额=99,029.90×0.850=84,175.42元

    累计分红金额=99,029.90×0.1=9,902.99元

    到期可赎回金额+累计分红金额=84,175.42+9,902.99=94,078.41元

    即:到期可赎回金额+累计分红金额<保本金额

    若保本周期到期日该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则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保本金额扣除其持有期间的累计分红金额向该投资者支付90,117.01元(即:100,020-9,902.99=90,117.01)。其中,由基金管理人赔付的保本赔付差额为5,941.59元(即:100,020-(84,175.42+9,902.99)=5,941.59)。

    (2)若保本周期到期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500元。

    保本金额=100,000+20=100,020元

    到期可赎回金额=99,029.90×1.500=148,544.85元

    累计分红金额=0.1×99,029.90=9,902.99元

    到期可赎回金额+累计分红金额=158,477.84元

    即:到期可赎回金额+累计分红金额>保本金额

    若保本周期到期日该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则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可赎回金额向该投资者支付148,544.85元。

    2、假设该投资者在保本周期届满前一年,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元时提前赎回2000份,其余份额持有到保本周期到期,即认购并持有到期97,029.90份。

    (1)若保本周期到期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0.850元。

    保本金额=(100,000+20)×(97,029.90/99,029.90)=98,000.00元

    到期可赎回金额=97,029.90×0.850=82,475.42元

    累计分红金额=97,029.90×0.1=9,702.99元

    到期可赎回金额+累计分红金额=82,475.42+9,702.99=92,178.41元

    即:到期可赎回金额+累计分红金额<保本金额

    若保本周期到期日该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则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保本金额扣除其持有期间的累计分红金额向该投资者支付88,297.01元(即:98,000.00-9,702.99=88,297.01)。其中,由基金管理人赔付的保本赔付差额为5,821.59元(即:98,000.00-(82,475.42+9,702.99)=5,821.59)。

    (2)若保本周期到期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500元。

    保本金额=(100,000+20)×(97,029.90/99,029.90)=98,000.00元

    到期可赎回金额=97,029.90×1.500=145,544.85元

    累计分红金额=0.1×97,029.90=9,702.99元

    到期可赎回金额+累计分红金额=155,247.84元

    即:到期可赎回金额+累计分红金额>保本金额

    若保本周期到期日该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则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可赎回金额向该投资者支付145,544.85元。

    (三)保本周期

    本基金的保本周期为三年。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本基金继续存续并转入下一保本周期,该保本周期的具体起讫日期、保本和保本保障安排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四)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1、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2、对于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无论选择赎回、转换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是转型为“财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都同样适用保本条款。

    (五)不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1、在保本周期到期日,按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不低于其认购保本金额/过渡期申购保本金额、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的保本金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但在基金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出的基金份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内申购、转换入的基金份额;

    4、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5、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情形,且担保人不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或保本义务人不同意继续承担偿付责任;

    6、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后(不包括该日)基金份额发生的任何形式的净值减少;

    7、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投资亏损,或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按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基金管理人免于履行保本义务的。

    十、基金保本的保障机制

    为确保履行保本条款,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通过与担保人签订保证合同或与保本义务人签订风险买断合同,由担保人为本基金的保本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或者由保本义务人为本基金承担保本偿付责任,或者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以保证符合条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时可以获得保本金额保证。

    (一)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

    1、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由中海信达担保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为基金管理人的保本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中海信达担保有限公司有关信息如下:

    (1)名称

    中海信达担保有限公司

    (2)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3101

    (3)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3101

    (4)法定代表人

    陈国安

    (5)成立日期

    2007年4月3日

    (6)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7)注册资本

    1000000000.00人民币

    (8)净资产

    2003209736.36人民币

    (9)经营范围

    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融资租赁及经济合同的担保;个人消费信贷担保;汽车消费信贷担保;投资及投资管理;接受委托对企业进行管理;信息咨询。其他担保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其他

    中海信达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二零零七年四月三日,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北京市工商管理局注册成立的国有资产完全控股的全国性国有担保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逾二十亿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北京,目前已在全国设立了13家分公司和2家办事处与2家子公司(香港-中海信达控股集团与台湾-中海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是大陆目前在香港与台湾的唯一担保机构)。截止目前,公司已在北京、上海、南京、广州、海南、安徽、重庆、大连等地担保房地产、风力发电、矿产、金融等多个项目,担保规模累计逾百亿人民币,进入同行前几名,在全国上千家担保公司中,综合实力名列前茅。

    (11)担保人对外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

    截止2012年第二季度,我公司在保责任余额75.63亿人民币,其中保本基金在保余额为22.11亿元人民币。

    截止2012年第二季度,我公司总资产206,576.9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00,607.65万元人民币。

    管理人和担保人签署《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合同》,由担保人为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的保本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的保证范围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金额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认购保本金额的差额部分。

    担保人保证期间为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起六个月。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

    2、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各保本周期的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以及保本保障的额度,由基金管理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开始前公告。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各保本周期的保本保障机制按届时签订的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确定。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各保本周期的保本保障范围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折算日登记在册的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按照基金合同其他约定未获得可享受保本条款确认的基金份额除外)的可赎回金额加上该部分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该部分基金份额的保本金额的差额部分。

    (二)保证合同

    鉴于: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约定了基金管理人的保本义务(见《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担保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保证合同》”)。担保人就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周期内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本合同中,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包含该持有人的净认购金额对应份额及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所折算成的基金份额持有到期的部分)所承担保本义务的履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保证责任的承担以本《保证合同》为准。

    《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担保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其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保证合同》的承认、接受和同意。

    除非本《保证合同》另有约定,本《保证合同》所使用的词语或简称与其在《基金合同》中的释义部分具有相同含义。

    1、保证的范围和最高限额

    (1)本基金为认购本基金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认购保本金额为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及募集期利息之和。

    (2)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即保证范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之乘积(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与该等基金份额于持有期内的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低于认购保本金额的差额部分(该差额部分即为保本赔付差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购,或认购但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前赎回或转换出的基金份额不在保证范围之内,且担保人承担的连带保证保本责任不超过本次保本额度 11亿元人民币。

    (4)保本周期到期日是指本基金保本周期(如无特别指明,保本周期即为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届满的最后一日。本基金的保本周期为三年,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起六个月。

    3、保证的方式

    在保证期间,担保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4、除外责任

    下列情形之一,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1)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与该等基金份额于持有期内的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不低于认购保本金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但在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转换入的基金份额;

    (4)在保本周期内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下转A40版)

      (2013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