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净值计算位数变更
及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决定将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位数从小数点后三位变更为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将对《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一、《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
(一)“四、基金份额的类别与净值的计算”之“(四)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原条款为:"泰达中证500 份额、泰达稳健份额、泰达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面3 位,小数点后面第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修订为:"泰达中证500 份额、泰达稳健份额、泰达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面4位,小数点后面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二)“二十、基金资产的估值”之“(五)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原条款为:"泰达中证500 份额、泰达稳健份额、泰达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面3 位,小数点后面第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修订为:"泰达中证500 份额、泰达稳健份额、泰达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面4位,小数点后面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三)“二十、基金资产的估值”之“(八)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
原条款为:"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1 元,小数点后第4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订为:"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 元,小数点后第5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二十、基金资产的估值”之“(九)估值错误的处理”
原条款为:"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 位(含第3 位)内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修订为:"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含第4 位)内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五)“二十二、基金份额的折算 ”之“(一)定期折算”中的“4、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A、原条款为“对于泰达稳健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泰达稳健份额每个会计年度12 月31 日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 元部分,将折算为泰达中证500 份额的场内份额分配给泰达稳健份额持有人。”
修订为:“对于泰达稳健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泰达稳健份额每个会
计年度12 月31 日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0 元部分,将折算为泰达中证500 份额的场内份额分配给泰达稳健份额持有人。”
B.原条款为“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进行泰达中证500份额当年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时,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泰达中证500份额
■
泰达中证500份额持有人新增的泰达中证500份额 =
■
(2)泰达稳健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泰达稳健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1.000元
定期份额折算后泰达稳健份额的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泰达稳健份额的份额数
泰达稳健份额持有人新增的泰达中证500份额的份额数=
■
修订为:“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进行泰达中证500份额当年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时,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泰达中证500份额■
泰达中证500份额持有人新增的泰达中证500份额 =
■
(2)泰达稳健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泰达稳健份额的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泰达稳健份额的份额数
泰达稳健份额持有人新增的泰达中证500份额的份额数=
■
(六)“二十二、基金份额的折算 ”之“(二)不定期折算”
A.原条款为“除以上定期份额折算外,本基金还将在以下两种情况进行份额折算,即:当泰达中证500 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2.000 元;当泰达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 元。”
修订为:“除以上定期份额折算外,本基金还将在以下两种情况进行份额折算,即:当泰达中证500 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2.0000 元;当泰达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0元。”
B.原条款为“(1) 当泰达中证500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2.000 元,本基金将按照以下规则进行份额折算。
1)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泰达中证500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2.000 元,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折算基准日。
……
4)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当泰达中证5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2.000元后,本基金将分别对泰达稳健份额、泰达进取份额和泰达中证500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泰达稳健份额和泰达进取份额的比例为4:6,份额折算后泰达稳健份额和泰达进取份额的参考净值以及泰达中证5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前泰达中证500份额净值、泰达稳健份额和泰达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的部分均将折算为泰达中证500份额分别分配给泰达中证500份额、泰达稳健份额和泰达进取份额的持有人。
当泰达中证500 份额的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2.000 元后,泰达稳健份额、泰达进取份额、泰达中证500 份额三类份额将按照如下公式进行份额折算:
……
① 泰达中证500份额
份额折算原则:
场外泰达中证500持有人份额折算后获得新增场外泰达中证500,场内泰达中证500持有人份额折算后获得新增场内泰达中证500。
■
修订为:“(1) 当泰达中证500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2.0000 元,本基金将按照以下规则进行份额折算。
1)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泰达中证500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2.0000 元,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折算基准日。
……
4)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当泰达中证5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2.0000元后,本基金将分别对泰达稳健份额、泰达进取份额和泰达中证500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泰达稳健份额和泰达进取份额的比例为4:6,份额折算后泰达稳健份额和泰达进取份额的参考净值以及泰达中证5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均调整为1.0000元。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前泰达中证500份额净值、泰达稳健份额和泰达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0元的部分均将折算为泰达中证500份额分别分配给泰达中证500份额、泰达稳健份额和泰达进取份额的持有人。
当泰达中证500 份额的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2.0000 元后,泰达稳健份额、泰达进取份额、泰达中证500 份额三类份额将按照如下公式进行份额折算:
……
① 泰达中证500份额
份额折算原则:
场外泰达中证500持有人份额折算后获得新增场外泰达中证500,场内泰达中证500持有人份额折算后获得新增场内泰达中证500。
■
C.原条款为“(2) 当泰达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 元,本基金将按照以下规则进行份额折算。
1)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泰达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 元,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折算基准日。
……
4)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当泰达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 元后,本基金将
分别对泰达稳健份额、泰达进取份额和泰达中证500 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泰达稳健份额和泰达进取份额的比例为4:6,份额折
算后泰达中证500 份额净值、泰达稳健份额和泰达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 元。
当泰达进取份额参考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 元后,泰达稳健份额、泰达
进取份额、泰达中证500 份额三类份额将按照如下公式进行份额折算。
① 泰达进取份额
份额折算原则:
份额折算前泰达进取份额的资产与份额折算后泰达进取份额的资产相等。
■
② 达稳健份额
……
■
③ 达中证500份额:
份额折算原则:
份额折算前泰达中证500份额的资产与份额折算后泰达中证500份额的资产相等。
■
修订为“(2) 当泰达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0 元,本基金将按照以下规则进行份额折算。
1)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泰达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0 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折算基准日。
……
4)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当泰达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0 元后,本基金将
分别对泰达稳健份额、泰达进取份额和泰达中证500 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泰达稳健份额和泰达进取份额的比例为4:6,份额折
算后泰达中证500 份额净值、泰达稳健份额和泰达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 元。
当泰达进取份额参考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0 元后,泰达稳健份额、泰达
进取份额、泰达中证500 份额三类份额将按照如下公式进行份额折算。
① 泰达进取份额
份额折算原则:
份额折算前泰达进取份额的资产与份额折算后泰达进取份额的资产相等。
■
② 达稳健份额
……
■
③ 达中证500份额:
份额折算原则:
份额折算前泰达中证500份额的资产与份额折算后泰达中证500份额的资产相等。
■
(七)“三十二、基金合同摘要”之“第六章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方式”中的“一、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原条款为:"泰达中证500 份额、泰达稳健份额、泰达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面3 位,小数点后面第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修订为:"泰达中证500 份额、泰达稳健份额、泰达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面4位,小数点后面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二、《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修订
(一)“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之“(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原条款为:"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 位内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修订为:"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 位内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上述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以上修改自2013年8月5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一日
关于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位数变更及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决定将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位数从小数点后三位变更为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将对《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第十七章 基金资产的估值
(七)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
原条款为:"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1 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订为:"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估值错误的处理
原条款为:"当基金财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 位(含第3 位)内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修订为:"当基金财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 位(含第4 位)内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上述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以上修改自2013年8月5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