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报送重大资产购买申请材料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关于延期报送重大资产购买申请材料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2013-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3-40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报送重大资产购买申请材料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3年6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30668号,下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提出了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在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和聘请的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涉及的具体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和回复准备。鉴于《反馈意见》所涉相关事项还需进一步落实,中介机构的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无法在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报送《反馈意见》书面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尽快将《反馈意见》书面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