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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3-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光电 公告编号:2013-48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8月1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旭亮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7月2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与会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与会董事认为:此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注: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2、《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国信证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国信证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光电 公告编号:2013-49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3年8月1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7月2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永洪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与会监事以现场投票结合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用于补充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所需资金,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此举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该决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故同意公司本次使用10,0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8月1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光电 公告编号:2013-50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勤上光电”)于2013年8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首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45号”文核准,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83.50万股,发行价格为24.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2,404.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05,681.54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原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21日审验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11]0373号验资报告。

      二、截至目前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5,681.54万元,超额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9,338.21万元。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011年12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2,95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及使用超募资金8,05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2年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实际使用了超募资金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2年8月6日,公司已将7,000万元全额归还募集资金账户。

      2012年8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实际使用了超募资金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3年1月29日,公司已将7,000万元全额归还募集资金账户。

      2013年2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实际使用了超募资金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3年7月25日,公司已将7,000万元全额归还募集资金账户。

      截止目前,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21,000万元,剩余可使用超募资金为38,338.21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和必要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为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补充业务发展及经营所需的资金,同时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足额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十二个月可为公司节省财务费用约560万元。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地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高风险证券的投资交易。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情况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认为此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用于补充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所需资金,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此举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该决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故同意公司本次使用10,0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3、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后开始实施。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用作补充业务发展及经营所需的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不超过十二个月,此举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约560万元,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到期以自有资金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发表以下保荐意见:

      1、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

      2、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3、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行为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勤上光电《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勤上光电对超募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4、同时,国信证券将持续关注勤上光电其余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勤上光电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作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等,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勤上光电全体股东利益,并对超募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国信证券对勤上光电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表示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光电 公告编号:2013-51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勤上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勤上光电”)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控股子公司广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勤上”)注册资本由21,000万元减少至5,125万元,共计减少15,875万元。减资完成后,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广东勤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勤上科技”)的出资额分别为5010万元和115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分别为97.76%和2.24%,本次减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情况如下:

      一、广州勤上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广州市萝岗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九佛建设新街18号自编109室

      3、法定代表人:李旭亮

      4、成立时注册资本:5,600万元

      5、增资后注册资本:21,000万元

      6、实收注册资本:5,125万元

      7、营业执照注册号:440101000162250

      8、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9、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发光二极管照明产品、发光二极管背光源、发光二极管显示屏、工艺品、五金制品、电线电缆、铜材、电子元器件、塑胶材料;发光二极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照明工程、景观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除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2012年8月1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广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10%股份并向其增资的议案》。由勤上科技以115万元受让自然人李婉芳女士所持广州勤上10%的股份,同时由勤上光电以自有资金15,400万元向广州勤上增资,将其注册资本从5,600万元增至21,000万元,受让和增资完成后,勤上光电和勤上科技占广州勤上的注册资本比例分别为99.45%和0.55%。(详见2012年8月31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2-62)

      二、广州勤上减资原因

      广州是广东省推广LED照明产品的重点区域。为提高公司在广州区域的整体竞争力,公司于2012年8月将广州勤上的注册资本从5,600万元增至21,000万元,增强广州勤上的资质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的同时,计划在广州投资建厂扩产,以满足快速增长的本地区域市场。由于公司总部部分生产扩建,募投项目已建成封顶,并将在近期上线投产,随着公司募投扩产项目的逐渐推进,预计公司总产能可以全面满足公司未来几年的订单生产需求,为了便于生产集中配套和物流运输,公司决定推迟广州勤上的投资建厂计划。基于经营战略和稳健的考虑,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广州勤上的注册资本由21,000万元减少至5,125万元。本次减资不会对广州勤上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

      三、本次减资对公司的影响

      1.减资完成后,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本次减资不影响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本次减资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减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减资尚需广州勤上公司注册地的工商管理部门的批准,公司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将向审批机关申请办理减少注册资本金的相关手续。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