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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 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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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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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3-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A55版)

    网址:www.citic.com

    (65) 中信证券(浙江)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王霈霈

    联系电话:0571-87112507

    客户服务电话:96598

    传真:0571-85783771

    网址:www.bigsun.com.cn

    (66) 中信万通证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zxwt.com.cn

    (67) 中原证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陈利民

    联系电话:0371—65585287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371-967218、4008139666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371--65585665

    网址:www.ccnew.com

    (68) 好买基金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联系电话:021-58870011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68596916

    网址:www.ehowbuy.com

    (二)基金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9378982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程爽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19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首席合伙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电话:(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庄贤

    联系人:沈兆杰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基金,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封闭运作两年,集中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力争为基金持有人提供持续稳定的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可分离转债存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同时本基金不参与可转换债券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为: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开放期开始前三个月至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内不受此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封闭期与开放期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

    1、封闭期投资策略

    (1)固定收益品种的配置策略

    1)平均久期配置

    在遵循债券组合久期与封闭期适当匹配的基础上,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变量(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增长、货币信贷、固定资产投资、消费、外贸差额、财政收支、价格指数和汇率等)和宏观经济政策(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外贸和汇率政策等)进行分析,预测未来的利率趋势,判断债券市场对上述变量和政策的反应,并据此对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进行调整,提高债券组合的总投资收益。

    2)期限结构配置

    本基金对债券市场收益率期限结构进行分析,运用统计和数量分析技术,预测收益率期限结构的变化方式,选择确定期限结构配置策略,配置各期限固定收益品种的比例,以达到预期投资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3)类属配置

    本基金对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的信用风险、税赋水平、市场流动性、市场风险等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同期限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投资品种的利差和变化趋势,制定债券类属配置策略,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2)利率品种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国债、央行票据等利率品种的投资,是在对国内、国外经济趋势进行分析和预测基础上,运用数量方法对利率期限结构变化趋势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变化进行分析和预测,深入分析利率品种的收益和风险,并据此调整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在确定组合平均久期后,本基金对债券的期限结构进行分析,运用统计和数量分析技术,选择合适的期限结构的配置策略,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组合的流动性,决定投资品种。

    (3)信用品种的投资策略与信用风险管理

    本基金对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和短期融资券等信用品种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自上而下投资策略指本基金在平均久期配置策略与期限结构配置策略基础上,运用数量化分析方法对信用产品的信用风险溢价、流动性风险溢价、税收溢价等因素进行分析,对利差走势及其收益和风险进行判断。自下而上投资策略指本基金运用行业研究方法和公司财务分析方法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度量,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品种进行配置。具体而言:

    (1)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及各行业的发展状况,确定各行业的优先配置顺序;

    (2)研究债券发行人的产业发展趋势、行业政策、公司背景、盈利状况、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特殊事件风险等基本面信息,分析企业的长期运作风险;

    (3)运用财务评价体系对债券发行人的资产流动性、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现金流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度量发行人财务风险;

    (4)利用历史数据、市场价格以及资产质量等信息,估算债券发行人的违约率及违约损失率;

    (5)综合发行人各方面分析结果,确定信用利差的合理水平,利用市场的相对失衡,选择溢价偏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本基金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信用风险管理:1)进行独立的发行主体信用分析,不断在实践中完善分析方法和积累分析经验数据;2)严格遵守信用类债券的备选库制度,根据不同的信用风险等级,按照不同的投资管理流程和权限管理制度,对入库债券进行定期信用跟踪分析;3)采取分散化投资策略和集中度限制,严格控制组合整体的违约风险水平。

    2、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两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前)+0.5%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已于2013年7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的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有关数据的期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
     其中:股票--
    2固定收益投资2,674,360,377.8492.76
     其中:债券2,660,360,377.8492.27
     资产支持证券14,000,000.000.49
    3金融衍生品投资--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96,002,917.383.33
    6其他各项资产112,759,522.143.91
    7合计2,883,122,817.36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企业债券2,388,179,377.84136.70
    5企业短期融资券130,770,000.007.49
    6中期票据141,411,000.008.09
    7可转债--
    8其他--
    9合计2,660,360,377.84152.28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1201509泛海债1,709,004175,935,125.7810.07
    212203609沪张江1,392,000142,262,400.008.14
    312203309富力债1,180,000122,484,000.007.01
    412202009复地债1,076,990111,726,942.606.40
    512281511广汇债1,040,000105,705,600.006.05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序号证券代码证券名称数量(份)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19023侨城01140,00014,000,000.000.8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以上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股票。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263,371.95
    2应收证券清算款51,592,015.63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60,866,634.56
    5应收申购款-
    6其他应收款37,500.00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112,759,522.14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6月19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3年6月30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阶段净值增长率(1)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1)-(3)(2)-(4)
    基金合同生效至2012年12月31日3.72%0.11%2.46%0.01%1.26%0.10%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4.17%0.11%2.28%0.02%1.89%0.09%
    基金合同生效至2013年6月30日8.04%0.11%4.74%0.01%3.30%0.10%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相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其他各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相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1)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元)(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M<100万0.24%
    100万≤M<200万0.16%
    200万≤M<500万0.08%
    M≥500万1000元/笔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元)(含申购费)场内、场外申购费率
    M<100万0.6%
    100万≤M<200万0.4%
    200万≤M<500万0.2%
    M≥500万1000元/笔

    (2)申购费的收取方式和用途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3)申购份额的计算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500万(含)以上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场外申购涉及金额、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场内申购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场内申购涉及份额的计算结果采用截位法保留到整数位,整数位后小数部分的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

    2.赎回费用

    (1)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适用固定的赎回费率,定为0%。

    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天)赎回费率
    0-290.75%
    30及以上0%

    其中,在场外认购以及本基金开放期场外申购的投资者其份额持有时间以份额实际持有时间为准;在场内认购、本基金开放期场内申购以及场内买入,并转托管至场外赎回的投资者其份额持有时间自份额转托管至场外之日起计算。

    (2)赎回费的收取和用途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后的余额,赎回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3年2月2日刊登的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 “(二)主要人员情况”部分的内容。

    2.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3.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根据相关公告和最新资料更新了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信息、基金登记结算机构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4. 在“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 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5. 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2013年第1季度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 在“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数据。

    7. 在“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补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