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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3-023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7月26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31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拾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 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3-024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7月31日,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马电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现将本次设立分公司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因公司业务需要,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位于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飞跃路28号的厂房设立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五分厂,办理非法人营业执照。

      二、拟设立分支机构基本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设立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分支机构名称: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五分厂

      分支机构性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营业场所:中山市南头镇飞跃路28号

      营业范围:生产和销售各类家用电器、小家电产品、厨卫用具以及各类家用电器零配件;公司自产产品及同类商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设店铺,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分支机构负责人:蔡拾贰

      上述设立情况以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拟设立分支机构目的、存在风险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目的

      为满足业务需求,公司在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设立分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凡在公司住所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应当向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因此,公司在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飞跃路28号设立分公司,办理非法人营业执照。

      2、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设立分支机构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四、授权

      拟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分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工作。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3-025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马电器”或“公司”)于2013年7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及设备购置款,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具体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配套拟定了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相关设备及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由综合管理部或设备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门的意见,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交易、支付合同;

      2、综合管理部、设备部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采购计划按月编制募集资金支付计划,明确资金支付的具体项目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并按资金计划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3、具体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时,由综合管理部、设备部填制用款申请单并注明付款方式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用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

      4、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将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以补充流动资金,并通知保荐机构;

      5、非背书转让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到期应付资金,不再动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任何资金。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付工程款及设备购置款,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审议的《关于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主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因此决定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我们认为,公司此举更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也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五、保荐机构意见

      通过访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查阅公司董事会决议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国信证券针对奥马电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将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逐月审核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奥马电器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事项,以真实交易为背景,不违反银行票据使用的相关规定;

      2、针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事项,已经奥马电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奥马电器制定了相应的具体操作流程,能够保证交易真实、有效,确保银行票据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3-026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26日以专人送达、邮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7月31日上午10: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3 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会议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表决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付工程款及设备购置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 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