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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3-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山西省灵石县翠峰镇新建街南110号)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永泰能源、发行人、公司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永泰控股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现控股股东
    华瀛山西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荡荡岭公司山西灵石华瀛荡荡岭煤业有限公司
    冯家坛公司山西灵石华瀛冯家坛煤业有限公司
    华瀛金泰源山西灵石华瀛金泰源煤业有限公司
    孙义煤业山西灵石华瀛孙义煤业有限公司
    华瀛柏沟山西灵石华瀛天星柏沟煤业有限公司
    华瀛集广山西灵石华瀛天星集广煤业有限公司
    力源煤化灵石县力源煤化有限公司
    银源煤焦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
    银源安苑山西灵石银源安苑煤业有限公司
    银源新生山西灵石银源新生煤业有限公司
    银源兴庆山西灵石银源兴庆煤业有限公司
    银源华强山西灵石银源华强煤业有限公司
    银源新安发山西灵石银源新安发煤业有限公司
    亿华矿业陕西亿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永泰兴业新疆永泰兴业能源有限公司
    双安矿业吉木萨尔县双安矿业有限公司
    深圳永泰能源深圳永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凯达中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润泰创投北京润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永泰发电江苏永泰发电有限公司
    榆林永泰煤电榆林永泰煤电有限公司
    永泰运销集团永泰能源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南京永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永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山西永泰销售山西永泰统配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晋泰源选煤灵石县晋泰源选煤有限公司
    昌隆煤化灵石县昌隆煤化有限公司
    骏马煤化骏马煤化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永泰销售安徽永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强盛煤化灵石县强盛煤化有限公司
    康伟集团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
    孟子峪煤业山西康伟集团孟子峪煤业有限公司
    南山煤业山西康伟集团南山煤业有限公司
    森达源煤业山西沁源康伟森达源煤业有限公司
    菩提寺旅游山西菩提寺旅游有限公司
    康伟建材山西康伟集团建材有限公司
    太岳大酒店山西太岳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康泰煤焦沁源县康泰煤焦气化有限公司
    南老山泉山西南老山泉饮品有限公司
    鲁润地产泰安鲁润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平度金矿青岛平度鲁润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宏泰石化山东鲁润宏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天星能源山西天星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泰山石油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泰安鲁浩泰安鲁浩贸易公司
    泰安市国资委泰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泰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股东大会永泰能源股东大会
    董事会永泰能源董事会
    监事会永泰能源监事会
    公司章程永泰能源公司章程
    最近三年、报告期2010年、2011年、2012年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或/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评级机构、联合评级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律师机构
    正源和信、会计师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行人年报审计机构
    公司债券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券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本募集说明书《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债券持有人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公司债券之投资者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规则《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本协议《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试点办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
    23号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成品油包括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
    主焦煤中等及低挥发分的中等粘结性及强粘结性的一种烟煤,对煤化度较高,结焦性好的烟煤的称谓,挥发分为18~28,G值一般在65~75之间,Y值为15
    肥煤中等及中高挥发分的强粘结性的烟煤。是炼焦用煤的一种,挥发分为26~35,Y值为25
    保有储量探明储量减去动用储量所剩余的储量,即探明的矿产储量,到统计上报之日为止,扣除出矿量和损失矿量,矿床还拥有的实际储量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INTIME ENERGY CO.,LTD.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证券代码:600157
    法定代表人:王金余
    注册资本:1,767,559,530元
    注册地址:山西省灵石县翠峰镇新建街南110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7号永泰A座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电话:010-63211831
    传真:010-63211823
    网址:www.wtecl.com或www.永泰能源.中国
    经营范围:煤矿及其他矿山投资,电厂投资,洗选精煤,新能源开发与投资,股权投资;技术开发与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房屋出租;煤制品、煤矸石的销售。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3年3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013年3月29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013年4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的议案》。

    公司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2013年3月9日、2013年3月30日、2013年4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3年7月10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3]907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

    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与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总额:人民币38亿元。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前3年的票面利率固定不变。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年末,如公司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若公司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公司债券毎一张票面金额为100 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债券拟向全体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安排将在发行时另行拟订的发行公告中确定。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公司债券拟向全体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3年8月6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8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18年8月6日。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8年8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3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5日。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利率上调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1~2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0.01%。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回售条款: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3年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公司。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间第3年付息日前5至10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连续发布回售公告至少3次。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日,即为本期公司债券第3年的付息日之前的第5个交易日,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不再享有回售权。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间第3年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第3年付息日后的三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公告本期债券回售结果。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评级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

    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聘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债券发行最终认购不足38亿元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余额包销,各承销方应足额划付各自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对应的募集款项。

    上市交易所:公司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期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新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皆为AA+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正处于审批之中,以监管机构最终批复为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发行费用概算:本期发行费用概算不超过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1.0%,主要包括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推介费用和信息披露费用等。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调整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3年8月2日。

    发行首日:2013年8月6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3年8月6日至2013年8月8日,共3个工作日。

    网上申购日:2013年8月6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3年8月6日至2013年8月8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公司名称: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金余

    住 所: 山西省灵石县翠峰镇新建街南110号

    联系电话: 010-63211831

    传 真: 010-63211823

    联 系 人: 王军、李军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公司名称: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住 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联系电话: 021-68763595

    传 真: 021-68762320

    联 系 人: 张宜霖、刘桂恒、杨肖璇、高宏宇

    (三)分销商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系电话:010-85130207,85130466

    传 真: 010-85130542

    联 系 人:张慎祥、郭严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住 所: 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29层

    联系电话: 010-59312834、59312915

    传 真: 010-59312892

    联 系 人: 苏毅、刘颉

    3、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东

    住 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联系电话:020-88836639

    传 真:020-88836634

    联 系 人:张宁 胡琳

    (四)发行人律师

    公司名称: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吴明德

    住 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

    联系电话: 021-61059000

    传 真: 021-61059100

    联 系 人: 丁启伟、谢静

    (五)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名称: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王晖

    住 所: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3777号中润世纪广场18号楼14层

    联系电话: 0531-81666219

    传 真: 0531-81666207

    联 系 人: 王晓楠、单英明

    (六)资信评级机构

    公司名称: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金善

    住 所: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38号爱俪园公寓508

    联系电话: 022-58356912

    传 真: 022-58356989

    联 系 人: 刘洪涛、钟月光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名称: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住 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联系电话: 021-68763595

    传 真: 021-68762320

    联 系 人: 张宜霖、肖伟波、刘桂恒、杨肖璇、高宏宇

    (八)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账 户 名: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 号: 7441 0101 8700 0001 190

    联 系 人: 张瑾

    联系电话: 0755-82825464

    传 真: 0755-82825560

    (九)申请上市的交易所

    名 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黄红元

    住 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联系电话: 021-68808888

    传 真: 021-68807813

    (十)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公司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总 经 理: 高斌

    住 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联系电话: 021-38874800

    传 真: 021-58754185

    公司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应公司的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及事项

    (一)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联合评级对永泰能源的评级结果反映了其作为煤炭生产企业在山西省具有煤炭资源整合主体资格的优势,以及公司在生产规模、资源储量、煤炭品种、盈利能力等方面具有的较强优势。同时,联合评级也关注到公司收购煤矿所带来资本支出压力加大、煤矿企业特有的安全风险等因素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

    公司制定的“煤、电、气”一体化发展战略正在稳步实施与推进,联合评级对公司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以及本期公司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评级认为,本期公司债券到期不能偿还本息的风险很低。

    1、优势

    (1)煤炭行业属资源型产业,虽然受宏观经济影响,景气度有所波动,但未来发展前景看好。

    (2)公司在山西省具有华瀛山西、银源煤焦和康伟集团等三个煤炭资源兼并重组整合主体资格,未来有望获得更多煤炭资源。

    (3)公司煤炭资源储备较为丰富,尤其在收购康伟集团之后更显突出,公司主产煤炭品种(焦煤)具有一定的稀缺性。

    (4)公司煤炭主业发展迅速,随着技改矿的投产,原煤产能逐年增长,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保持快速增长。

    2、关注

    (1)未来资源税从价征收以及经济环境影响导致的煤炭价格波动将对煤炭行业的经营稳定性带来不利影响。

    (2)公司对地方煤矿的整合易受安全事故的影响,存在安全压力。

    (3)公司未来投资规划的实施可能进一步加大资本支出的压力。

    (二)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永泰能源公告年报后2个月内对永泰能源2013年公司债券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永泰能源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永泰能源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永泰能源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发现永泰能源或本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永泰能源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永泰能源提供相关资料。

    跟踪评级结果将在联合信用评级网站(www.lianhecreditrating.com.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管部门、交易机构等。

    三、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经营稳健,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在各大银行均具有良好的信誉,因此获得了各大银行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农村信用社等多家银行的授信总额度合计169.51亿元,授信额度余额7.5亿。

    (二)与主要客户的业务往来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出现严重违约的情形。

    (三)发行债券及偿还情况

    债券名称发行规模

    (亿元)

    起息日期年利率债券期限偿还情况累计规模

    (亿元)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52011年12月14日7.1%5未到期5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162012年

    12月20日

    5.68%5未到期21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二期)92013年

    1月31日

    5.45%5未到期30

    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累计发行公司债券将达68亿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发行债券不存在延迟支付利息的情况。

    (四)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

    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68亿元,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为171.12亿元,前者占后者的比例为39.74%,未超过公司2012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40%。

    (五)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2012-12-312011-12-312010-12-31
    流动比率1.081.270.99
    速动比率1.061.250.98
    资产负债率59.80%74.75%80.59%
    财务指标2012年2011年2010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6.816.2347.49
    存货周转率(次)23.2616.5519.17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股)1.120.711.2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4.741.612.15
    利息保障倍数2.352.153.68
    利息偿付率100%100%100%
    贷款偿还率100%100%100%

    注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下转A14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

      募集说明书签署日:201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