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并决定2013年8月8日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折算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日在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二、折算方式
本次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份额折算日沪深300指数收盘值的千分之一基本一致。
基金份额折算比例=(X/Y)÷(I/1000),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8位。上述公式中,X为基金份额折算日收市后,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经托管人复核的该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Y为基金份额折算日在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额;I为基金份额折算日沪深300指数收盘值。折算后的基金份额采用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基金份额折算由本基金管理人向注册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并由注册登记机构进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本基金此次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由本基金管理人在折算日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
三、重要提示
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如果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本基金管理人可延迟办理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