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履行对外担保连带责任的公告
证券简称:岷江水电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13-030号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履行对外担保连带责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威硅业”)为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参股14%。2008年11月天威硅业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签订了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的设备进口贷款合同,本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该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订了《保证合同》。该贷款项下尚余本金2.65亿元人民币,其中1.45亿元人民币于2013年5月31日到期(详见2013年6月6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鉴于天威硅业1.45亿元到期贷款未能按时归还,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根据《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的约定,宣布该合同项下的贷款余额2.65亿元到期(其中提前到期的金额为1.2亿元),并要求担保方履行担保义务。根据《保证合同》的约定,本公司近日对天威硅业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的2.65亿元到期贷款,按所持股比例履行了担保责任,代为偿还《借款合同》(编号:2008进出银蓉(进信合)字第034号)项下天威硅业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共计38,248,692.25元。
本公司履行担保义务,代天威硅业偿还的38,248,692.25元到期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将形成本公司对天威硅业的债权,本公司将适时启动对天威硅业的债权追偿和审计工作。
特此公告。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