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3—030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13年8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常州市新北区城市规划调整的需要,常州市新北区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置业”)拥有的位于新北区长江路东侧、新六路南侧的A地块和B地块2宗土地使用权进行收储。拟收储的2宗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142,201.40平方米,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常国用(2008)第变0256877号和常国用(2008)第变0256882号,地块及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账面价值为19,367.38万元。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假设开发法和市场法对该2宗地块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拥有的2宗土地使用权拟被收储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北方亚事评报字[2013]第132号),以2013年7月11日为评估基准日,该2宗地块的评估价值为55,083.95万元。
常州市新北国土储备中心(简称“新北储备中心”)拟以不低于评估值的价格对该2宗地块进行收储,公司拟与新北储备中心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协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且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协议》等相关事宜。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承接百馨西苑四期开发建设项目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拟承接由常州市新北区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常州新北区拆管办”)下达的百馨西苑四期开发建设项目。
百馨西苑四期总建筑面积暂定为428,576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345,653平方米,营业性车库50,739平方米,营业性商铺为8,662平方米,非营业性配套面积为23,522平方米。该项目主要用于新龙生态林、S122省道、S238省道、玉龙路、北海路拆迁项目安置,建成交付时间暂定为2015年12月。
该项目拟采取回购的方式进行结算,回购范围为住宅及非营业性公建配套设施,具体由常州市新北区财政局对百馨西苑四期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并经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审批确认后按实结算。回购价格采取成本(经审定的工程总造价)加利润的方式确定,根据新北区财政局常新财经[2008]005号文规定,毛利率设定为15%。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签署协议等相关事宜。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3年8月21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13—031。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3—031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定于2013年8月21日(星期三)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8月21日上午9时
(四)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五)会议召开地点: 常州市青洋北路47号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协议》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3年8月14日(星期三)下午三点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本人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出席;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13年8月14日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按上述要求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9-68866958
传真:0519-68866908
联系人:周明 肖秀丽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青洋北路47号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3017
五、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年 月 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协议》的议案 |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