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13-013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7月23日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3年8月3日上午9时在博威大厦11楼会议室由董事长谢识才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其中董事谢识才、王凤鸣、张明、张蕴慈、王永生、独立董事马云星、崔平采用现场表决方式,董事张吉波、独立董事尚福山采用通讯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3-014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为了使组织结构进一步合理、优化,拟将公司原章程中的“总经理”称谓统一变更为“总裁”,“总经理”这一职务将不再保留。
详见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3-015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张明先生升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为了使组织结构进一步合理、优化,经董事长提名,独立董事认可,聘任张明先生为公司总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详见公司《关于张明先生升任公司总裁的公告》(临2013-016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组织结构图>的议案》。
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为了使组织结构进一步合理、优化,现对公司组织结构图变更如下: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3年8月修订)》。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2013年8月修订)》。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13年8月修订)》。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总裁工作细则(2013年8月修订)》。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13年8月修订)》。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3年8月24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临2013-017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3、6、7、11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13-014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3号文《关于核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1年1月采取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5,500万股,每股发行价27.00元,募集资金总额148,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040.88万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1,459.1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1月24日存入本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此次公开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情况以及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出具了天健验[2011]23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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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13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471.5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25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专户1)和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1年3月9日,公司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专户1)资金33,044.81万元经验资完成后转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专户2),作为增资投资给全资子公司宁波博威合金板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板带”)用于“年产2万吨高性能高精度铜合金板带生产线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同时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专户1)予以注销。公司会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博威板带、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专户2)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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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方案,公司拟向“年产1万吨无铅易切削黄铜棒线生产线项目”等3个项目进行总额为74,138万元的投资,公司已于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了15,602.9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A 股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1〕203号)。经2011年1月3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决议通过,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所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5,602.90万元。其中,用于“年产1万吨无铅易切削黄铜棒线生产线项目” 4,369.92万元,用于“年产2万吨高性能高精度铜合金板带生产线项目” 7,748.19万元,用于“年产1.5万吨变形锌合金材料生产线项目”3,484.79万元。上述资金置换已于2011年2月1日完成。
(三)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情况
为了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增加公司效益,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经公司2011年2月25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将募集资金超额部分67,321.12万元中的48,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四)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经公司2011年2月25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将募集资金超额部分67,321.12万元中的19,321.12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及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专项意见》。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止2013年6月30日,公司尚有募集资金余额为1,471.59万元,用于募投项目的后续建设,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止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8月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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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的金额以及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和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金额。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13-015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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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13-016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明先生升任公司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随着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壮大,为了使组织结构进一步合理、优化,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独立董事认可,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明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相同(截止2015年7月8日)。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8月6日
附件: 受聘总裁简历
姓名:张明 国籍:中国(无境外居留权)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75年2月
工作经历:大专学历,工程师,曾获“浙江省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历任宁波有色合金线材厂技术员、技术部经理,宁波有色合金有限公司研发部副总工,博威集团合金分公司总经理、生产总监,宁波博威合金棒材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宁波见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博威合金(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市鄞州博威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博威麦特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博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13-017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年8月24日
●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19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8月24日上午9:30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滨海工业园区宏港路288号滨海分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3年8月修订)》;
3、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2013年8月修订)》;
4、审议《监事会议事规则(2013年8月修订)》;
5、审议《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1)以上第2、3、4、5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第2、3、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3-013号公告);第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3-018 号公告)。
(2)第1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详见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3-015号公告)。
以上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8月1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参会方法
1、登记时间:2013年8月22日(星期四)9:30-11:30,13:0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道东段1777号博威大厦11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道东段1777号博威大厦11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章培嘉、孙丽娟
联系电话:0574-82829383、82829375
联系传真:0574-82829378
邮政编码:315137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8月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8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13-018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7月23日发出了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3年8月3日上午11时在博威大厦11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黎珍绒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该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全文详见公司《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3-014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2013年8月修订)》。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13年8月修订)》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8月6日
序号 | 项 目 | 金额(万元) |
一 | 募集资金净额 | 141,459.12 |
二 | 报告期末按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 74,084.20 |
1 | 年产1万吨无铅易切削黄铜棒线生产线项目 | 19,136.68 |
2 | 年产2万吨高性能高精度铜合金板带生产线项目 | 40,105.19 |
3 | 年产1.8万吨变形锌合金材料生产线项目 | 14,842.33 |
三 | 偿还银行贷款 | 48,000.00 |
四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9,321.12 |
五 | 手续费支出 | 42.91 |
六 | 利息收入 | 1,460.70 |
七 | 募集资金余额 | 1,471.59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湖支行 | 383158348680 | 0 | 募投资金专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 | 39152001040008512 | 77,047.25 | 募集资金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 | 3915200104000851200007 | 1,000,000.00 | 七天通知存款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 | 39152001040008512 | 13,000,000.00 | 定存 |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 | 7409505010000112 | 638,819.15 | 募投资金专户 |
合 计 | 14,715,866.40 |
募集资金总额 | 141,459.12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83.0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1,405.3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1万吨无铅易切削黄铜棒线生产线项目 | 否 | 18,817.00 | 18,817.00 | 18,020.50 | 72.88 | 19,136.68 | 1,116.18 | 106.19% | 2013年9月 | 否 | ||
年产1.8万吨变形锌合金材料生产线项目 | 否 | 14,528.00 | 14,528.00 | 13,484.00 | 812.26 | 14,842.33 | 1,358.33 | 110.07% | 2014年3月 | 否 | ||
年产2万吨高性能高精度铜合金板带生产线项目 | 否 | 40,793.00 | 40,793.00 | 34,022.50 | 1,497.89 | 40,105.19 | 6,082.69 | 117.88% | 2013年11月 | 否 | ||
合 计 | - | 74,138.00 | 74,138.00 | 65,527.00 | 2,383.03 | 74,084.20 | 8,557.20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1、年产1.8万吨变形锌合金材料生产线项目:由于锌合金材料属国内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国内无标准的生产设备可供选择,公司在设备选型上耗费时间超过预期,且关键进口设备生产交货周期比原计划时间长,造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相对延后;此外,为了进一步提升锌合金产品的档次,响应国家大力发展新材料的战略部署,经2012年7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年产1.5万吨变形锌合金材料生产线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公司加大了对该项目的投入。(详见公司公告 临2012-19 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
2、年产2万吨高性能高精度铜合金板带生产线项目:由于高性能高精度铜合金板带生产线设备自动化程度较高,关键设备均从国外进口,所生产产品主要面对国内外高端市场,质量要求高,导致主要设备的运行和整条生产线的调试时间超出了原先预计的时限。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通过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部分投资,截至2011年1月25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5,602.90万元。该金额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11]203号)经公司一届十三次董事会(临时)及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5,602.90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公司超募资金共计67,321.12元。经公司一届十三次董事会(临时)及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48,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19,321.1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事项于2011年2月26日实施完成。 |
序号 | 原章程条款 | 修订前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1 | 第十条 |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 | 第六十六条 |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
3 | 第七十二条 | (七)本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章程中规定股东大会会议记录需要记载的其他内容。 | (七)本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章程中规定股东大会会议记录需要记载的其他内容。 |
4 | 第八十一条 |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情况外,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将不与董事、总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情况外,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将不与董事、总裁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
5 | 第九十六条 |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
6 | 第一百一十五条 |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
7 | 第一百二十条 | (八)决定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额10%的事项。 (九)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八)决定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额10%的事项。 (九)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8 | 第一百二十三条 | (五)总经理提议时; (六)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 (五)总裁提议时; (六)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
9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10 | 第一百四十三条 |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公司设总裁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11 | 第一百四十六条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总裁连聘可以连任。 |
12 | 第一百四十七条 |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
13 | 第一百四十八条 | 总经理应制订总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 总裁应制订总裁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
14 | 第一百四十九条 | (三)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 (三)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
15 | 第一百五十条 |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 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裁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
16 | 第一百五十一条 | 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在章程中应当规定副总经理的任免程序、副总经理与总经理的关系,并可以规定副总经理的职权。 | 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在章程中应当规定副总裁的任免程序、副总裁与总裁的关系,并可以规定副总裁的职权。 |
17 | 第一百五十四条 | 本章程第九十五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 本章程第九十五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3年8月修订)》 | |||
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13年8月修订)》 | |||
4 | 《监事会议事规则(2013年8月修订)》 | |||
5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