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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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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3-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A14版)

    坚持政策性和商业性兼顾,体现政府意图和市场化操作相结合的原则,运作与盘活国有资产。确定稳健投资的经营理念,战略性的配置中心资源,支持三大业务板块的发展,增强海淀国资中心的核心竞争能力。构建新型国有资产管理模式,以市场化运作促进海淀区域经济的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未来适当的时候,利用资本运作来扩大产业规模,做大做强核心企业,借助资本市场来加速产业的发展速度。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海淀国资中心定位于海淀区国有资产进行管理经营、实施开发建设的主体,在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坚持以盈利为目标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在产业规模、产业结构、专业队伍、运作机制等四方面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成为海淀区发展建设的主力军。

    以零售百货、房地产开发(保障性住房)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三大业务为核心,培育核心企业,构筑产业平台,完善投资结构,分散投资风险,利用各种资本运作手段,实现重点产业的快速稳步发展,构建市场化运作的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2、具体措施

    一是培育三大行业业务,构筑产业平台,发展产业规模。

    实现海淀区国有资产的战略布局及产业体系的深入调整。促进海淀国资中心在零售百货、房地产开发(保障性住房)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三大行业并行发展。利用各种资本运作手段,实现产业规模快速稳步发展。

    利用上述对海淀区经济具有较强拉动作用的产业,继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有关联的、稳健的、适度多元化的发展涉足其他行业,进行项目储备。最终形成以海淀国资中心为资本运作核心,以三大行业为阶段性核心产业,具有规模化、多元化特色的产业运作体系。

    二是优化产业结构,不断提高资产收益率,实现资本的有序进退。

    通过整合存量资产,战略性的布局与配置下属公司资源,进一步提升与优化海淀国资中心资产规模和质量,增强盈利能力,不断提高资产收益率。通过国有资产的有序进退,实现产业的规模化、优质化,保证海淀国资中心的资产安全性、流动性与赢利性的有机结合。

    三是完善企业运作机制。

    建立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企业运作机制,包括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建立投资进入退出决策机制、完善投资风险控制机制、探索资本运营盈利模式、人才有效激励与合理流动机制等。

    四是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资源整合。

    以市场化运作和出资人推动相结合的方式,加快二级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步伐,将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培育成主业突出、实力雄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企业。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本部分所引用的历史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10年度至201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对发行人截至2010年12月31日、2011年12月31日和2012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10年度、2011年度和2012年度的合并利润表以及合并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一、发行人2010年至2012年主要财务数据

    (一)发行人2010年至2012年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摘要

    单位:万元

    项 目2012年末2011年末2010年末
    流动资产合计3,446,001.162,868,388.674,071,621.53
    非流动资产合计2,275,320.971,581,582.701,346,647.11
    资产总计5,721,322.134,449,971.375,418,268.65
    流动负债合计1,755,770.211,499,919.352,185,930.41
    非流动负债合计1,606,177.031,303,414.101,847,016.62
    负债合计3,361,947.252,803,333.444,032,947.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061,231.831,302,898.721,152,865.78
    所有者权益合计2,359,374.881,646,637.921,385,321.62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5,721,322.134,449,971.375,418,268.65

    (二)发行人2010年至2012年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摘要

    单位:万元

    项 目2012年度2011年度2010年度
    营业总收入1,005,831.571,131,179.461,485,400.56
    营业总成本976,863.921,088,632.011,392,915.69
    营业利润59,385.37127,165.34104,070.51
    利润总额73,455.65134,144.09108,016.95
    净利润56,215.54103,941.5167,603.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421.3579,498.8440,604.86

    (三)发行人2010年至2012年经审计的合并现金流量表摘要

    单位:万元

    项 目2012年度2011年度201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7,074.0018,592.6980,331.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4,795.85-282,752.77-42,225.9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502.43-316,912.86400,126.3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95,780.34-581,075.42438,231.9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74,697.57478,917.231,059,992.65

    二、发行人财务分析参见《2013年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发行人于2010年12月1日发行了总额40亿元的2010年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以下简称“10海淀国资债”)。10海淀国资债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0】2689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其中品种一为5年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规模为10亿元,票面年利率为4.70%;品种二为7年期,第5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规模为30亿元,票面年利率为5.10%。

    发行人于2013年4月19日发行了总额16亿元的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票面年利率为3.99%,期限365天。

    发行人下属公司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7日发行了总额2亿元的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票面年利率为6.30%,期限365天。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除上述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外,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下属企业无其他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或短期融资券。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一、募集资金用途概况

    本期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亿元,全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西二旗限价商品住房项目、温泉镇中心区F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和上庄镇中心区B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

    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一览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使用募集资金额度占项目总投资比例
    西二旗限价商品住房项目104,77060,00057.27%
    温泉镇中心区F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101,25860,00059.25%
    上庄镇中心区B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75,82940,00052.75%
    合计281,857160,00056.77%

    (一)西二旗限价商品住房项目

    1、项目核准情况及建设必要性

    本项目于2012年3月29日获得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海淀区西二旗限价商品住房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2012】493号)文件核准同意建设。

    本项目拟建设的西二旗限价商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北京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农民家庭等,是北京市解决居民住房困难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举措,将有效改善相关家庭的居住环境。

    2、项目建设主体

    本项目的项目建设主体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北京威凯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建筑控制规模141,752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托幼、小学,其中住宅126,792平方米,配套4,000平方米、配套托幼3,360平方米、配套小学7,600平方米。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04,77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企业自筹。

    5、项目进度说明

    本项目于2012年6月开工,建设期为30个月,截至2013年4月底,累计完成投资额约68,877万元。

    6、项目投资收益说明

    本项目销售限价为9,800元/建筑平方米,预计形成销售收入124,256万元。项目建成后,计划2013年实现销售收入6.2亿元,2014年实现销售收入5.2亿元,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1亿元。项目销售收入将优先用于偿还本期债券的本息。

    (二)温泉镇中心区F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

    1、项目核准情况及建设必要性

    本项目于2010年3月17日获得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淀区温泉镇中心区F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2010】345号)文件核准同意建设。

    本项目拟建设的温泉镇中心区F地块定向安置房仅限于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相关农(居)民定向安置使用,将有效改善相关区域的城市面貌及农(居)民居住环境,解决拆迁农(居)民的住房安置问题,充分调动拆迁农(居)民积极性和保证社会的稳定性。

    2、项目建设主体

    本项目的项目建设主体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北京威凯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建筑控制规模148,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01,258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企业自筹。

    5、项目进度说明

    本项目于2010年11月开工,建设期为36个月,截至2013年4月底,累计完成投资额约53,863万元。

    6、项目投资收益说明

    本项目销售价格按6,833元/平方米计算,预计形成销售收入101,128.4万元。项目建成后,计划2013年实现销售收入3.4亿元,2014年实现销售收入6.1亿元,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0.6亿元。项目销售收入将优先用于偿还本期债券的本息。

    (三)上庄镇中心区B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

    1、项目核准情况及建设必要性

    本项目于2009年7月8日获得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淀区上庄镇中心区B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2009】1423号)文件核准同意建设,并经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淀区上庄镇中心区B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建设规模调整等有关问题的批复》(京发改投资函【2012】第81号)文件批复同意调整建设规模等。

    本项目拟建设的上庄镇中心区B地块定向安置房仅限于北京市海淀区翠湖湿地、沙阳璐、上庄路征地范围内农村农(居)民定向安置使用,将有效改善相关区域的城市面貌及农(居)民居住环境,解决拆迁农(居)民的住房安置问题,充分调动拆迁农(居)民积极性和保证社会的稳定性。

    2、项目建设主体

    本项目的项目建设主体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北京威凯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规模194,591.43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教育设施,其中住宅136,914.7平方米,配套57,676.73平方米。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75,829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企业自筹。

    5、项目进度说明

    本项目于2010年6月开工,建设期为48个月,截至2013年4月底,累计完成投资额约50,120万元。

    6、项目投资收益说明

    本项目销售限价为6,500元/平方米,预计形成销售收入88,995万元。项目建成后,计划2013年实现销售收入1.89亿元,2014年实现销售收入7亿元。项目销售收入将优先用于偿还本期债券的本息。

    二、发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制度及运用监督制度

    (一)发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以合法、合规、追求效益为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及管理的公开、透明和规范。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对资金进行支配,并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按需要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科学合理,并保证发债所筹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超过限定水平。

    (二)发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发行人已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规定和发行人内部资金管理制度,制定了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同时,禁止任何法人、个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非法占用募集资金。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由发行人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监督,对募集资金支取及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核实情况报告公司高管人员,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

    一、偿债保障计划

    为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以形成确保债券本息偿付安全的内部机制。

    (一)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发行人将指定专人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全面负责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和本金兑付,并通过中心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二)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将由发行人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收入,并以发行人的日常营运资金为保障。针对发行人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投向的特点,发行人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偿债保障措施

    (一)发行人良好的经营状况是债券按时偿付的坚实基础

    发行人目前形成了以零售百货、保障房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为主业的多元化业务格局,经营状况良好,营业收入稳定,利润增长较快。2010-2012年,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485,400.56万元、1,131,179.46万元和1,005,831.57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0,604.86万元、79,498.84万元和36,421.35万元,三年平均净利润达到52,175.02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收益是债券按时偿付的稳定来源

    本期债券拟将募集资金投向西二旗限价商品住房项目、温泉镇中心区F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和上庄镇中心区B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项目,预期形成销售收入分别为124,256万元,101,128.4万元和82,148.82万元,经济效益符合预期,可以良好覆盖本期债券本金。

    (三)发行人拥有的大量可变现资产是债券按时偿付的有力保障

    1、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截至2013年5月17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4,281.41万股,以当天收盘价计算,市值约38,746.76万元。

    2、拥有可变现房地产情况

    根据发行人2010-2012年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末,发行人持有房屋建筑物账面净值约133.43亿元、土地使用权账面净值约11.12亿元。

    上述优质可变现资产中,大部分资产入账时间较早且以当时较低的账面价值入账。发行人拥有的多数可变现房地产均地处北京市核心区域,包括:当代商城、海淀科技大厦以及位于苏州街的多宗土地等,可变现价值相比账面价值有较大溢价,同时还拥有较大升值潜力。因此,发行人持有的优质可变现资产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了较强的保障。

    (四)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签订债权代理协议保证债券持有人权利

    根据发行人与北京银行友谊支行签署的《2013年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债权代理协议》及《2013年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北京银行友谊支行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充分行使债权代理人的权利和职责,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召集和主持债券持有人会议,代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及诉讼事务,从而保障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利益。

    (五)签订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保证债券持有人权利

    发行人与北京银行友谊支行签订了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发行人将在北京银行友谊支行设立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专户,建立偿债资金提前准备机制,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付息日和兑付日前按时足额将偿债资金存入偿债资金专户,专项用于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

    (六)其他配套偿债措施

    发行人将进一步加强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和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自我调剂能力,为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时偿还创造条件。公司若出现未能按约定或者未能按期偿付资金本息,将采取暂缓重大投资、变现优良资产等措施,保证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及投资者的利益。

    综上所述,发行人经济实力雄厚,经营收入稳定可靠,偿债措施保障有力,可以充分保证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时足额偿还。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风险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近期经济波动较大,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将使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的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2、兑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由于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市场环境、相关产业政策等发生变化,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存在不能带来预期回报的可能性,使得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会对本期债券到期时的按期兑付造成一定影响。

    3、流动性风险

    由于具体交易流通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从而无法保证本期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和变现时出现困难。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1、宏观政策风险

    随着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以及国内外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国内宏观调控政策将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不排除在一定的时期内对发行人的经营环境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

    2、行业政策的风险

    发行人从事的基础设施建设及房地产业务容易受到国家政策变动的影响,面临一定的行业政策风险。行业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不排除在一定的时期内对发行人的经营环境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导致发行人收入出现波动。

    3、经济周期风险

    发行人承担业务与经济周期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在未来经济增长放慢或者出现衰退的情况下,上述业务面临的需求可能会减少,从而对发行人经营规模及利润来源都将产生影响。

    (三)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财务风险

    随着未来建设项目及规模的增加,发行人需要通过对直接融资渠道和间接融资渠道的综合利用来筹措资金,并不断加强对资金的运用,提高资金收益。因此,发行人将面临如何加强财务管理和控制财务成本方面的压力。

    此外,近年来发行人经营性净现金流量不够稳定,对债务的保障能力出现波动,有可能造成财务风险。

    2、经营风险

    政府对发行人的未来发展方向、经营决策、组织结构等方面存在干预的可能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发行人的营运和发展;同时,受上级财政基金预算收入有所波动的影响,上级财政对海淀区的支持能力存在不稳定性,从而可能导致发行人获得的支持出现不稳定情况、令发行人出现经营风险。

    3、管理风险

    发行人投资的企业较多,整个集团内层级较多,管理链条较长,对发行人的分权管理、项目管理、决策水平、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发行人未能有效管理下属企业、发挥规模优势,可能对发行人未来经营带来潜在管理风险。

    4、项目建设风险

    发行人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进行了严格的可行性论证,从而保障了项目能够保质、保量、按时交付使用,但是由于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长,因此,在建设过程中,也将面临许多不确定性因素,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建设中的监理过程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都可能影响到项目的建设及日后正常运营。

    二、对策

    (一)与债券相关的风险对策

    1、利率风险的对策

    在设计本期债券的发行方案时,考虑到债券存续期内可能存在的利率风险,发行人确定了适当的票面利率水平。本期债券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可通过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提高本期债券的流动性。

    2、兑付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将改善资产质量,特别是提高流动资产的变现能力,保持良好的财务流动性,为本期债券偿债资金的筹集创造良好的条件;同时发行人拟制定严格、周密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偿债基金的专门管理,确保本期债券的本息足额、按期偿还。

    3、流动性风险的对策

    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债券流通和交易的条件也会随之改善,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有所降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积极推进本期债券在国家规定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的申请工作,尽力提高本期债券交易的活跃度。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对策

    1、宏观政策风险的对策

    针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风险,发行人将加强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分析预测,加强与国家各有关部门,尤其是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建立信息收集和分析系统,做到及时了解政策、掌握政策,制定应对策略。

    2、行业政策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基本依托于海淀区展开。近年来,海淀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财政实力始终在北京市各区县中保持领先,城市发展速度也保持在较高水平。根据海淀区未来发展规划,海淀区将进一步加大区内城市建设投入力度。因此,在可以预见的一段时间内,预计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业务依然将保持稳定增长,面临的行业政策风险可控。

    同时,根据国家对保障性住房的关注与重视,预计未来几年,全国保障房建设投入水平将保持稳定。而发行人开展的房地产业务主要为保障房建设项目,因此面临的行业政策风险也较小。

    此外,发行人将密切关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动向,尽可能减小产业政策变动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保障企业持续平稳发展。

    3、经济周期风险的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发行人的业务需求同步提升,盈利水平也将进一步提升。此外,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扩大、管理水平和资产运营效率的提升,特别是业务格局多元化的抗风险效应日益体现,发行人抵御经济周期风险的能力也将逐步增强。

    (三)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对策

    1、财务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及下属公司与各大银行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在融资方面将得到其大力支持;发行人将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筹集资金,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并进一步调整长短期债务结构,使之与项目的资金使用相匹配,并力争控制融资成本,进而降低财务风险。

    2、经营风险的对策

    在今后的发展中,发行人将进一步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协商,争取在政府的大力扶持和政策支持下,不断加强管理、提高发行人整体运营实力。同时,发行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发行人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加快发行人的市场化改革,突出发行人的投融资功能和资产管理功能,全面提高发行人运营效率。

    此外,海淀区财政实力雄厚,2012年区级财政收入实现282.65亿元,增长16.9%,自身实力足以有力支持发行人的业务经营。随着海淀区国民经济不断发展,海淀区财政实力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对发行人经营的支持也将继续加强。

    3、管理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将进一步深化推进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制度、投融资管理制度等。同时,推进各业务板块的整合,优化资源配置,积极发挥股东作用监督下属公司的经营,全面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4、项目建设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科学评估和论证,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影响预期收益的因素。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施工方案时,发行人通过实地勘察,综合考虑了地质、环保等各方面因素,选择最佳方案。

    发行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积极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加强各投资环节的管理,采取切实措施严格控制投资成本,按工程计划推进建设进度,避免出现费用超支、工程延期等风险,确保项目建设能够按质、按时、及时投入运营,努力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一、信用级别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级别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一)基本观点

    大公国际认为,北京市经济财政实力很强,海淀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北京市各区县前列,发行人在海淀区城市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得到地方政府支持;同时,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和房地产业务的不稳定导致未来收入具有一定不确定性、营业收入有所下降、有息负债占比较高、未来融资规模将有所扩张。综合分析,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付的风险极小。

    预计未来1-2年,发行人作为海淀区政府重要的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主体及国有资产运营主体的地位不会改变,海淀区政府给予发行人的支持力度不会减弱。大公国际对发行人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优势

    1、发行人是海淀区重要的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及国有资本运营主体,在海淀区社会发展中居重要地位。

    2、北京市经济财政实力很强,作为北京市重要功能区之一的海淀区近年来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社会发展水平居北京市各区县前列。

    3、发行人得到海淀区政府在资产划拨及财政补贴等方面的有力支持。

    (三)关注

    1、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及房地产业务规模易受政策变动影响,未来收入具有不确定性。

    2、受合并报表范围及房地产收入大幅下降影响,发行人营业收入有所下降。

    3、近年来,发行人负债中有息负债占比较高,未来随着承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增加,融资规模将有所扩张。

    三、跟踪评级安排

    自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大公国际将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大公国际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

    跟踪评级安排包括以下内容:

    (一)跟踪评级时间安排

    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国际将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不定期跟踪评级:不定期跟踪自本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进行。大公国际将在发生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后及时进行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分析结束后下1个工作日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发布评级结果。

    (二)跟踪评级程序安排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访谈、评级分析、评审委员会审核、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大公国际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行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三)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大公国际将根据有关的公开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或宣布前次评级报告所公布的信用等级失效直至发行人提供所需评级资料。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发行人聘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律师。发行人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一)发行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本期债券发行的主体资格。

    (二)本期债券发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条件。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拟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已取得所需的合法文件。

    (三)发行人已经取得本期债券发行截止目前所需取得的各项批准和授权,该等已经取得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四)《募集说明书》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审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均具备相应的资质。

    综上所述,发行人申请发行本期债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税务说明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期债券公开发行的批文

    2、《2013年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

    3、《2013年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4、发行人2010-201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6、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7、《债权代理协议》

    8、《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9、《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查询地址:

    (一)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网址查阅上述备查文件:

    1、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联系人:刘卫亚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6号海淀招商大厦10层

    联系电话:010-88499962

    传真:010-88499362

    邮政编码:100195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凌、杜美娜、王崇赫、刘宏宇、刘国平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联系电话:010-85156322、010-85156336

    传真:010-65185233

    邮政编码:100010

    (二)投资者也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全文: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http://cjs.ndrc.gov.cn

    2、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http://www.chinabond.com.cn

    以上互联网网址所登载的其他内容并不作为《2013年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及《2013年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的一部分。

    如对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表一:

    2013年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发行网点一览表

    序号承销团成员发行网点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5层邹迎光010-65180688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事业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大厦3层纪远亮010-88005083
    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总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宏源证券5层固定收益部郝晓姝

    詹茂军

    010-88013850

    010-88085128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资本市场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9层聂聪010-59312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