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cxfund.com.cn)发布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利众A份额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公告》(简称“《开放公告》”)、《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利众A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简称“《折算公告》”)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利众A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赎回期间利众B份额(150102)的风险提示公告》(简称“《风险提示公告》”)。2013年8月2日为利众A的第1个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及开放申购与赎回日,现将折算和申购与赎回相关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众A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13年8月2日,利众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268493元,据此计算的利众A的折算比例为1.02268493,折算后,利众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份利众A相应增加至1.02268493份。折算前,利众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87,013,434.87份,折算后,利众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98,061,300.55份。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利众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者自2013年8月2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原持有的利众A份额的折算结果。
二、本次利众A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确认结果
经本公司统计,2013年8月2日,利众A本次开放有效申购申请金额为279,814,978.43元,有效赎回申请总份额为239,135,971.43份。
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利众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利众A的申购按照历史累计申购份额数不超过历史累计赎回份额数的原则进行成交确认。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原则进行了比例确认,本次利众A申购申请的确认比例为85.462176%。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于2013年8月5日根据上述原则对本次利众A的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了确认,并为投资者办理了有关份额权益的注册登记变更手续。投资者可于2013年8月6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请与赎回的确认情况。
本次利众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本基金的总份额为706,756,515.68份,其中,利众A总份额为498,061,300.45份,利众B的基金份额未发生变化,仍为208,695,215.23份,利众A与利众B的份额配比为2.38654873:1。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利众A自2013年8月3日起(含该日)的年收益率(单利)根据利众A的本次开放日,即2013年8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3.00%的1.2倍加1.0%进行计算,故:
利众A的首次年收益率(单利)=1.2×3.00%+1.0%=4.60%。
利众A的年收益率以百分数形式表示,其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