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3-041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8月4日下午2点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12年7月30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秀成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全文》的议案;
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3年8月21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703 证券简称:三安光电 公告编号:临2013-042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8月21日(星期三)
●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16日(星期五)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定于2013年8月21日上午9点30分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审议公司《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3年8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附后)。
四、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股票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3年8月21日前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有关人员联系办理登记手续,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雪炭
联系电话:(0592)5937117
五、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3年8月21日召开的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3-043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由15.82元/股调整为15.62元/股。
●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20,860万股(含20,860万股)调整为不超过21,130万股(含21,130万股)。
根据本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2年年末总股本1,444,013,7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288,802,755.20元。
按照2013年7月9日公司公告的《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2013年7月12日为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2013年7月15日为除息日,2013年7月19日为现金红利发放日。目前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成。
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议案,根据该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2013年5月28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5.82元/股(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发行数量和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0,860万股(含20,860万股)。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发行数量和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因此,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将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本次调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由15.82元/股调整为15.62元/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20,860万股(含20,860万股)调整为不超过21,130万股(含21,130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无变化。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再次发生除权、除息事项,董事会将按有关规定再次调整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 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3-044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8月4日下午4点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13年7月30日以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柯永瑞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全文》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和《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3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2013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并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未发现参与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