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3-052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之规定,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5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以及由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详见2013年5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3-042)。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胶州支行签订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总协议书》,并于近日认购了中国银行的理财产品。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4,500万元向中国银行购买了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理财产品。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理财产品名称: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
2、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45,000,000元(肆仟伍佰万元整)。
3、理财产品期限:192天。
4、理财产品起息日:2013年8月2日。
5、理财产品到期日:2014年2月10日。
6、理财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7、产品收益率:4.05%(年率)。
8、本金和收益兑付时间:本理财产品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当日银行一次性支付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遇非银行工作日时顺延。
9、本金和收益支付方式:在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兑付日,中国银行将产品本金和产品收益划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10、理财产品投资方向:本理财产品资金由资产管理人主要投资于在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流通的国债、央行票据、国开债、进出口行债券和农发债等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产品,以及同业拆放、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
1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12、赎回及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公司无产品提前赎回权,本理财产品不对投资者提供提前终止权,中国银行有权在提前终止日行使提前终止权,终止此产品。
13、公司与中国银行胶州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流动性风险:公司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公司在产品到期日(中国银行依照协议的约定提前终止协议的,提前终止日被视为产品到期日)前无法取用产品本金及产品收益。
4、再投资风险:中国银行可能根据协议的约定在交易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理财产品实际期限短于协议约定的期限。如果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公司将无法实现期初约定的全部产品收益。
5、信息传递风险:公司应根据协议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公司自行承担。
三、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将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3年5月2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其中,0.5亿元理财产品将于2013年12月2日到期、1亿元理财产品将于2014年5月27日到期(公告编号:2013-044)。
2、2013年5月30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其中,1亿元理财产品将于2013年8月30日到期、1亿元理财产品将于2013年11月29日到期(公告编号:2013-045)。
3、2013年7月26日,公司与恒丰银行青岛福州路支行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将于2013年9月26日到期(公告编号:2013-051)。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5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七、备查文件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与公司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总协议书》;
2、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证实书。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