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一蕙 ○编辑 吴正懿
由于一次“过量”增持,园城黄金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徐诚惠被证监会调查。而事情则起源于其去年5月的一次小规模增持。
根据公告,8月2日,园城黄金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董事长徐诚惠交易股票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徐诚惠进行调查。
该事情的发端,是去年5月24、25日两日徐诚惠的增持行为。当时,徐诚惠通过上交所系统以其本人账户分别增持了公司66.0415万股和20.73万股,增持数量合计86.77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1%。
从绝对数量看,这次增持并不突出。但是,在此之前,徐诚惠已经持有公司5100万股,占公司发行股份总数的29.79%。这意味着,这次增持完成后,徐诚惠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合计为5186.7715万股,持股比例达到30.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事实上,为了鼓励大股东对自家公司增持,之前证监会对收购办法进行了修改,规定了所谓“自由增持”。其主要条款之一是,明确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的情况,可以免除提出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直接申请办理股份转让或者过户登记手续。但是,对比上述条款,徐诚惠的情况并不符合上述“自由增持”的条件。
上述事件发生后,园城黄金在去年5月30日发布了公告,将“过量”增持的原因归结为“对修改后自2012年3月15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理解不全面、不准确”。
至于触发要约收购红线的后果,徐诚惠只是在公告中表示,承诺半年内不再买卖公司股票,并且“半年后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卖出此次增持的部分股份,使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0%;徐诚惠放弃本次增持股份的表决权。”随后,徐诚惠在去年12月20日卖出了28.42万股,并将收益38万元交给了公司财务部门。
但是,上述“亡羊补牢”之举并不改其违规的性质,由此徐诚惠仍遭到证监会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