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2013 — 023
中航机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分配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扣税后现金红利: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475元;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45元。
●每股转增0.3股,每10股转增3股。
●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12日
●除权(除息)日:2013年8月13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3年8月1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8月19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中航机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2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13 年6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3年6月28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12年度
2、发放范围:截至2013年8月1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分配方案:以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53,202,260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为0.5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67,660,113元。
资本公积转增方案:以2012年12月31日末总股本1,353,202,260股为基数,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扣税后现金红利: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475元;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45元。
扣税说明:根据有关规定,取得股息红利时统一暂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税负为5%,由本公司代扣代缴,扣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475元。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 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5%。
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0.045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对于机构投资者,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05元。(对于非居民企业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也可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
三、相关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12日
2、除权除息日:2013年8月13日
3、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3年 8月14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8月19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以下4名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航航空电子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汉中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除以上4名股东外,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转增股本实施办法:按照中登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转增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自动计入股东账户。
六、股本变动表
| 变动前股本 | 本次转增股本 | 变动后股本 |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656,000,000 | 196,800,000 | 852,800,000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697,202,260 | 209,160,678 | 906,362,938 |
| 股份总数 | 1,353,202,260 | 405,960,678 | 1,759,162,938 |
七、实施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摊薄计算的上年度每股收益为0.267元/股。
八、咨询联系办法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戚侠 | 蔡昌滨 | ||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凤凰置地广场F座第九层901单元 | 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凤凰置地广场F座第九层901单元 | ||
| 电话 | 010-84409808 | 010-84409808 | ||
| 传真 | 010-84409852 | 010-84409852 | ||
| 电子信箱 | qix@vip.163.com | chccb@tom.com | ||
九、备查文件
中航机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航机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8月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