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3-01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13年8月7日(星期三)上午9:00于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汇欣大厦A座12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龙涛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独立董事甘培忠先生委托独立董事黄翼忠先生代为出席并进行表决。本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本公司董事长贺江川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批准聘任崔薇女士为本公司财务总监,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组织办理上述聘任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代表本公司签署聘任协议及按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进行公告等。(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1)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决议案无异议(独立董事专项意见详见附件2)。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批准截至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止本公司境内半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境外中期业绩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批准不派发截至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股息,同时也不需要因发布中期业绩报告而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批准授权公司秘书将截至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止本公司境内半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境外中期业绩报告分别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并按规定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8月7日
附件:1、财务总监简历
2、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附件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简历:
崔薇女士,39岁,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崔女士曾任北京市市政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崔女士于二零一三年加入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任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崔女士在公司财务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附件2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本公司第六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审查,并作出如下独立意见:
同意聘任崔薇女士为本公司财务总监。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龙涛、甘培忠、黄翼忠
201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