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8 证券简称:益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3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生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数量为21,06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08月12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52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2,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10年08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8,100万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为10,800万股。
2011年5月,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公司总股本增至14,040万股。
2012年5月,经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总股本增至28,080万股。
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为28,080万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为21,060万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作出的各项承诺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作出的各项承诺
(1)本公司首次公司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股东曹积生先生、迟汉东先生、耿培梁先生、李秀国先生、卢强先生、任升浩先生、杨建义先生、刘英伟先生、曲立新先生、崔胜利先生、王国华先生、纪永梅女士、孙秀妮女士、李玲女士、李松梅女士、曹学红女士、战丽萍女士、徐淑艳女士、邢夕忠先生、牟冬梅女士、姜良文先生、刘德发先生、姚怀宝先生、江兆发先生、王巍女士、巩新民先生共26人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曹积生先生、迟汉东先生、耿培梁先生、卢强先生、曲立新先生、巩新民先生、刘德发先生、李秀国先生、纪永梅女士承诺:“在任职期间,如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依法可以转让,则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在申报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收益上交公司董事会。”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3年08月12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1,06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6人。
4、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 备注 |
1 | 曹积生 | 144,492,660 | 144,492,660 | 51.46 | 注1 |
2 | 迟汉东 | 15,142,140 | 15,142,140 | 5.39 | 注1 |
3 | 耿培梁 | 8,655,660 | 8,655,660 | 3.08 | 注1 |
4 | 李秀国 | 6,044,220 | 6,044,220 | 2.15 | 注1 |
5 | 卢 强 | 5,307,120 | 5,307,120 | 1.89 | 注1 |
6 | 任升浩 | 4,548,960 | 4,548,960 | 1.62 | |
7 | 杨建义 | 2,906,280 | 2,906,280 | 1.03 | |
8 | 刘英伟 | 2,337,660 | 2,337,660 | 0.83 | |
9 | 曲立新 | 2,316,600 | 2,316,600 | 0.82 | 注1 |
10 | 崔胜利 | 2,169,180 | 2,169,180 | 0.77 | |
11 | 王国华 | 1,874,340 | 1,874,340 | 0.67 | |
12 | 纪永梅 | 1,516,320 | 1,516,320 | 0.54 | 注1 |
13 | 孙秀妮 | 1,516,320 | 1,516,320 | 0.54 | |
14 | 李 玲 | 1,516,320 | 1,516,320 | 0.54 | |
15 | 李松梅 | 1,516,320 | 1,516,320 | 0.54 | |
16 | 曹学红 | 1,516,320 | 1,516,320 | 0.54 | |
17 | 战丽萍 | 1,221,480 | 1,221,480 | 0.44 | |
18 | 徐淑艳 | 1,116,180 | 1,116,180 | 0.40 | |
19 | 邢夕忠 | 1,116,180 | 1,116,180 | 0.40 | |
20 | 牟冬梅 | 1,010,880 | 1,010,880 | 0.36 | |
21 | 姜良文 | 1,010,880 | 1,010,880 | 0.36 | |
22 | 刘德发 | 716,040 | 716,040 | 0.26 | 注1 |
23 | 姚怀宝 | 505,440 | 505,440 | 0.18 | |
24 | 江兆发 | 252,720 | 252,720 | 0.09 | |
25 | 王 巍 | 189,540 | 189,540 | 0.07 | |
26 | 巩新民 | 84,240 | 84,240 | 0.03 | 注1 |
合 计 | 210,600,000 | 210,600,000 | 75.00 |
注:
1、曹积生先生、迟汉东先生、耿培梁先生、卢强先生、曲立新先生、巩新民先生、刘德发先生、李秀国先生、纪永梅女士现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申报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上述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收益上交公司董事会。
2、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3、截至目前,上述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形。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有益生股份限售股份的股东均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保荐机构同意益生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