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以银行委托贷款方式投资
永州祁阳县城至冷水滩公路工程建设的公告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3-026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银行委托贷款方式投资
永州祁阳县城至冷水滩公路工程建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3年8月8日,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银行委托贷款方式投资永州祁阳县城至冷水滩公路工程建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以银行委托贷款方式投资永州祁阳县城至冷水滩公路工程建设情况概述
1、委托贷款的对象:永州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州交建投)
2、投资方式及投资总额:公司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向永州交建投支付投资款,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
3、资金用途:用于祁阳县城至冷水滩公路工程项目的征地、拆迁、建设等。
4、投资期限:投资还款期限截止日为2017年3月25日。
5、投资计划:采取分二期进行。第一期投资在永州交建投办理完毕相关资产抵押登记与担保手续后,公司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向永州交建投指定的收款账户支付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00)。
第二期投资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300,000,000.00)。第二期投资时,公司综合考虑第一期投资甲方的履约情况、项目风险情况,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投资。如公司未进行第二期投资,均不影响第一期投资的全部收益。
5、投资回报:采取固定回报投资方式,按年回报率15%(折合月投资金回报率为12.5%。,日回报率为0.4167%。)进行计算。每半年计算并支付一次投资回报。
6、还款保证:永州交建投用经公司认可的合法有效资产作为对投资及投资回报支付义务的抵押担保,并按照经双方共同委托的专业评估公司确认的资产评估价值的50%计算抵押率。
本次公司以银行委托贷款方式投资永州祁阳县城至冷水滩公路工程建设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168,972.05万元,本次委托贷款金额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5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7 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公司以银行委托贷款方式投资永州祁阳县城至冷水滩公路工程建设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永州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9日
注册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市公路局办公楼九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亿贰仟捌佰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陈于军
经营范围: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经营;土地开发与经营;房地产投资开发;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各类钢材、水泥、碎石、沥青等建筑材料的销售;经批准的其它与公路建设相关产业的投资、经营及资产管理业务;政府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
永州交建投近一年的财务状况:截至 201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3,313万元,负债总额 3,433 万元;净利润 -116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14.73 %。
公司与项目建设方永州交建投无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及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以银行委托贷款方式投资永州祁阳县城至冷水滩公路工程建设,拥有项目建设方合法有效资产抵押担保,可以较好地保证本金安全;按照资产评估价值的50%计算抵押率更加降低违约的风险,贷款项目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投资永州祁阳县城至冷水滩公路工程建设,可以拓展公司经营业务,延伸产业链,提升业务协同效应和资金的利用效率,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永州交建投信誉良好,履约能力强,不会影响委托贷款本息的按时偿还;永州交建投资产负债率较低,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偿债能力。本次委托贷款担保措施有力,还款来源有保证,并且可以给公司带来较好的收益,同意公司以银行委托贷款方式投资永州祁阳县城至冷水滩公路工程建设。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公司以银行委托贷款方式投资永州祁阳县城至冷水滩公路工程建设,有利于公司拓展经营业务,延伸产业链,提升业务协同效应和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以银行委托贷款方式投资永州祁阳县城至冷水滩公路工程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永州交建投资产负债率较低,盈利能力较好,具有较强的担保履约能力。本次公司以银行委托贷款方式投资永州祁阳县城至冷水滩公路工程建设,拥有合法有效资产抵押担保,委托贷款的安全性较高。永州交建投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转移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公司为永州交建投提供委托贷款。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尚未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六、其他
公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意见
3、祁阳县城至冷水滩公路工程项目投资协议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九日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3-027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29日以传真、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8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建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银行委托贷款方式投资祁阳县城至冷水滩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议案》。拟同意公司向永州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委托贷款用于祁阳县城至冷水滩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2013年8月9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股东大会具体召
开时间另行确定。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