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证券代码:002012 公告编号:2013-044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2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独立董事黄曼行和独立董事韩洪灵因公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张立民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计皓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半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2013年8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该事项详见登载于2013年8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9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5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3年8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忠瑞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研究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8月9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6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的应付工程款、设备购置款及材料采购款,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具体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项目资金的操作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确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拟定了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相关设备、材料采购及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由项目建设部门或采购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门的意见,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交易、支付合同;
2、项目建设部门、采购部门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采购计划按月编制募集资金支付计划,明确资金支付的具体项目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并按资金计划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3、具体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时,由项目建设部门、采购部门填制用款申请单并注明付款方式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用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
4、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将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通知保荐机构。
5、非背书转让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到期应付的资金,不再动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任何资金。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应付工程款、设备购置款及材料采购款,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审议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主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因此决定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我们认为,公司此举更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也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五、保荐机构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凯恩股份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事项,以真实交易为背景,不违反银行票据使用的相关规定。针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事项,已经凯恩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第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凯恩股份制定了相应的具体操作流程,能够保证交易真实、有效,确保银行票据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