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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3-030

      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金达威股票代码002626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无变更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洪彦丁雪萍
    电话0592-6511111;0592-37818880592-6511111;0592-3781760
    传真0592-65151510592-6515151
    电子信箱hongyan@kingdomway.comdxp@kingdomway.com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313,439,235.24332,877,119.21-5.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6,394,237.3263,874,398.56-43.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35,249,623.1062,342,276.28-43.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87,331,448.3938,383,290.91127.5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0.35-42.8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0.35-42.8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85%5.13%减少2.28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333,079,395.591,349,925,875.27-1.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251,543,813.111,269,149,575.79-1.39%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9,87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厦门金达威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5.00%63,003,30463,003,304质押27,000,000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6.47%47,644,1200  
    厦门经济特区工程建设公司国有法人6.24%11,227,3080质押11,220,000
    俞蒙境内自然人3.38%6,081,4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其他1.72%3,099,836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富成长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94%1,699,9310  
    陈瑞琛境内自然人0.87%1,567,6761,567,676质押700,000
    熊昌友境内自然人0.63%1,132,0000  
    张风境内自然人0.63%1,129,7000  
    博时基金公司-农行-中国农业银行离退休人员福利负债其他0.34%609,407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厦门金达威投资有限公司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在全球经济复苏缓慢,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的宏观经济大环境下,面对与公司业务高度相关的畜牧养殖业效益欠佳的影响,公司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对生产技术、设备、工艺进行改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生产水平;同时,挖掘潜力,扩大辅酶Q10生产规模,满足产品销售增长需求,提高产品盈利能力,以尽量减少其他产品价格下跌对公司盈利造成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13亿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39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5.84%及43.02%。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3-028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8月8日上午在厦门市海沧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8月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获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江斌先生主持,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九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人。公司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见巨潮资讯网。同时,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还刊载于2013年8月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资金(其中: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10,000万元)进行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江斌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的组成成员进行如下调整:

    1、战略委员会:江斌先生、陈守德先生、杨朝勇先生,其中江斌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

    2、提名委员会:杨朝勇先生、陈守德先生、江斌先生,其中杨朝勇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杨朝勇先生、陈旭俊先生、陈佳良先生,其中杨朝勇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保持不变。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理财产品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理财产品业务管理制度》见巨潮资讯网。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见巨潮资讯网。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制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3-029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8月8日下午在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8月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获全体监事确认。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陆为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应到三人,实到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等人员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后,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资金(其中: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10,000万元)进行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上述额度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3-031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1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531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0万股,发行价格为35.00元/股,共募集资金80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0,839,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54,161,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2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已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13562号验资报告。

    (二)201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754,161,000.00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353,315,841.95
    其中:以前年度金额294,528,888.98
    本年度金额58,786,952.97
    等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400,845.158.05
    加: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22,934,034.79
    其中:以前年度金额17,158,632.86
    本年度金额5,775,401.93
    等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423,779,192.8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于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公司上市后生效。并经2011年11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1月18日分别与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海沧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2012年5月24日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微生物发酵法年产350吨二十二碳六烯酸(DHA)项目”和“微生物发酵法年产250吨花生四烯酸(ARA)项目”的部分实施地变更至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托电工业园区,实施主体也相应变更为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威药业”)。为方便和加强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金达威药业增设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分别将上述两个项目发酵部分项目建设资金和流动资金存放于上述账户,公司、金达威药业、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6月4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实施四方监管。

    根据2013年3月1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投资内蒙古60吨/年辅酶Q10扩产项目暨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900.00万元投资“内蒙古60吨/年辅酶Q10扩产项目项目”,该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威药业”)实施完成,即通过对金达威药业增资9,900.00万元,计入金达威药业的注册资本,用于该项目的投入。为方便和加强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金达威药业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该项目建设资金和流动资金,公司、金达威药业、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实施四方监管。

    公司和金达威药业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均严格遵照协议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1,8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10,700万元,累计取得利息收入2,293.4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应为42,377.92万元,实际余额为42,377.9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375.53万元,转存募集资金定期账户实际余额为32,002.39万元。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类别开户行账号余额
    专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129680100100230131397,901.6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592902138710808307,444.25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37510188000362603437,454.7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海沧支行352000680018170166586153,419.1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129680100100132457566,481.06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3751018800025653611,682,611.7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35200068001817013633090,209,996.99
    专户合计 103,755,309.54
    定期账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12968010020035246320,757,669.8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1296801002003690336,086,106.7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12968010020036915510,154,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59290213878000535/521/54930,214,500.00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3751018100118597710,071,500.00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375101810011487656,086,106.74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3751018100114850410,154,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海沧支行352000680608510004842226,500,000.00
    定期账户合计 320,023,883.30
    募集资金总计 423,779,192.84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微生物发酵法年产350吨二十二碳六烯酸(DHA)项目”中项目建设投资6,500.50万元、流动资金1000.00万元,共计7,500.50万元变更实施地至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托电工业园区用于DHA发酵部分投入,变更实施主体为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威药业”);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微生物发酵法年产350吨二十二碳六烯酸(DHA)项目”中项目建设投资1,000.50万元、流动资金500.00万元,共计1,500.50万元变更实施地至厦门市海沧区阳光西路299号用于DHA粉剂成品部分投入。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微生物发酵法年产250吨花生四烯酸(ARA)项目”中项目建设投资7,500.22万元、流动资金1,000.00万元,共计8,500.22万元变更实施地至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托电工业园区用于ARA发酵部分投入,变更实施主体为金达威药业;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微生物发酵法年产250吨花生四烯酸(ARA)项目”中项目建设投资999.78万元、流动资金500.00万元,共计1,499.78万元变更实施地至厦门市海沧区阳光西路299号用于ARA粉剂成品部分投入。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发行超募资金53,415.10万元,截止2013年6月30日,超募资金已使用23,386.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1年11月1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止2012年12月31日,已使用7,500.00万元用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2年7月20日召开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止2012年12月31日,已使用4,300.00万元用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0,70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于2013年3月1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投资内蒙古60吨/年辅酶Q10扩产项目暨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900.00万元投资建设“内蒙古60吨/年辅酶Q10扩产项目”,该项目已投入金额886.38万元。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管账户和以定期存单的方式存放与管理。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不适用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不适用。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8月8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八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5,416.1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878.7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5,331.5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6,002.7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1.22%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微生物发酵法年产350吨二十二碳六烯酸(DHA)项目9,001.00 9,001.00 2,504.005,405.1060.05%2013年10月28日 

    微生物发酵法年产250吨花生四烯酸(ARA)项目10,000.00 10,000.00 2,402.526,454.3164.54%2013年10月28日 

    研发中心项目3,000.003,000.0085.7985.792.86%2013年10月28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2,001.0022,001.004,992.3111,945.20     
    超募资金投向 
    内蒙古60吨/年辅酶Q10扩产项目9,900.009,900.00886.38886.388.95%2014年3月18日 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10,700.0010,700.00 10,700.00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1,800.0011,800.00 11,8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32,400.0032,400.00886.3823,386.38     
    合计 54,401.0054,401.005,878.7035,331.5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公司超募资金总额53,415.10万元,截止2013年6月30日,已使用的超募资金23,386.38万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5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7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4,3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900.00万元投资建设“内蒙古60吨/年辅酶Q10扩产项目”,该项目已投入金额886.38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微生物发酵法年产350吨二十二碳六烯酸(DHA)项目”中项目建设投资6,500.50万元、流动资金1000.00万元,共计7,500.50万元变更实施地至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托电工业园区用于DHA发酵部分投入,变更实施主体为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威药业”);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微生物发酵法年产350吨二十二碳六烯酸(DHA)项目”中项目建设投资1,000.50万元、流动资金500.00万元,共计1,500.50万元变更实施地至厦门市海沧区阳光西路299号用于DHA粉剂成品部分投入。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微生物发酵法年产250吨花生四烯酸(ARA)项目”中项目建设投资7,500.22万元、流动资金1,000.00万元,共计8,500.22万元变更实施地至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托电工业园区用于ARA发酵部分投入,变更实施主体为金达威药业;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微生物发酵法年产250吨花生四烯酸(ARA)项目”中项目建设投资999.78万元、流动资金500.00万元,共计1,499.78万元变更实施地至厦门市海沧区阳光西路299号用于ARA粉剂成品部分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管账户和以定期存单的方式存放与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微生物发酵法年产350吨二十二碳六烯酸(DHA)项目微生物发酵法年产350吨二十二碳六烯酸(DHA)项目9,001.002,504.005,405.1060.05%2013年10月28日  
    微生物发酵法年产250吨花生四烯酸(ARA)项目微生物发酵法年产250吨花生四烯酸(ARA)项目10,000.002,402.526,454.3164.54%2013年10月28日  
    合计--19,001.004,906.5311,859.41----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公司根据变更情况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以上信息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3-032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9月22日颁发的证监许可[2011]1531号文《关于核准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300万股新股。

    公司本次发行2,300万股,发行价为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0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为50,839,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54,161,000.00元,超募资金额为534,151,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2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13562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微生物发酵法年产350吨二十二碳六烯酸(DHA)项目、微生物发酵法年产250吨花生四烯酸(ARA)项目、研发中心项目,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为22,001.00万元,本次超募资金为53,415.10万元。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5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70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使用4,3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900.00万元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投资“内蒙古60吨/年辅酶Q10扩产项目”。

    截至2013年7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本息余额合计为29,905.13万元,该部分资金现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以定期存单的方式存放。

    三、本次超募资金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资金(其中: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10,000万元)进行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一年以内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上述理财品种的投资范围为货币市场工具,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债券、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等,以及经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不含证券回购、股票等二级市场的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规定,风险较低,收益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四)决策程序

    该议案审批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江斌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七)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理财产品业务管理制度》执行,拟采取措施如下:

    1、财务部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及理财产品并跟踪资金的进展及安全情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公司于2013年8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本次投资在董事会职权范围内,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资金(其中: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1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上述额度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三)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后,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资金(其中: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10,000万元)进行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上述额度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金达威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金达威本次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的决策程序,确保相关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时发表明确的保荐意见。

    综上所述,华泰联合对金达威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无异议。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