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3 证券简称:生益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3-031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未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未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益科技”或“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8月8日上午10:30在东莞市莞穗大道411号公司营业楼一楼会议室召开。
(二)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2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90,399,753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1.49 |
(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召开方式,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董事长李锦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 出席7人,王勃华董事、唐英敏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内容 | 同意 票数 | 同意 比例 | 反对 票数 | 反对 比例 | 弃权 票数 | 弃权 比例 | 是否 通过 |
关于对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 590,399,753 | 100% | 0 | 0 | 0 | 0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的王学琛律师和韩思明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生益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