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慕湛
国家工信部网站周三发布的公告称,工信部、公安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八个部委联合发文,将于今年8月15日至11月15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稀土开采、生产、流通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消息甫经传出,昨天沪深股市的稀土概念股集体大涨。
在今天的全球市场上,有90%以上的稀土资源来自中国。但很遗憾,过去20年间我国稀土业在国际贸易中非但没有定价权,还将资源卖出了“白菜价”。自1992年大规模开采以来,稀土开采给各地留下的是满目疮痍的生态环境大破坏和资源大浪费的严重后果。
这实在是讲不通的。放眼世界各地,哪里只要发现大量有开采价值的资源,那里就总是能得到大量资金和财富,该地的居民的收入也总会大踏步提高。又因为该地获得了资金和技术,其环境也能得到相应的修复和整治。因此,凡是有资源的地方总是比没有资源的地方经济更富足,生活更美好。
何以中国稀土开采却得到与此相反的结果?现在大家都看得很清楚了,这是由于多年来稀土过度开采、非法开采而造成的。过度开采使价格低廉,从而导致下游稀土分离冶炼产能迅速扩张,以致过剩。而产能过剩又进一步打击了国内稀土价格,由此造成整个行业的恶性循环。而这一切都是由对资金成本技术条件要求不高的几百个中小企业运作,甚至违规非法运作的结果。
中国政府整治稀土产业的混乱局面已经有段时期了,然而离使宝贵的稀土资源得到合理、良性的利用的产业目标尚有很大距离。因此这一次集中整治乃是十分必要的。据悉,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任务包括检查各地方政府属地执行指令性生产计划、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环保核查、安全生产、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等。八部委为此制订了六项工作重点和要求。
细看这六项重点和要求,其中有两点笔者认为值得商榷,而且这两点对稀土产业、对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并非无关紧要。
为了规范稀土产业,八部委捏准要害,“重点核查冶炼分离企业矿产品来源,重点检查贸易企业购销的稀土矿产品”。但是它同时却又提出要“引导稀土矿山企业将矿产品直接销售给有计划指标的冶炼分离企业”,实际上是要求甚至规定稀土矿山企业必须将矿产品销售给有计划指标的冶炼分离企业,说白了,也就是销售给那些有很强政府背景的国有企业。
虽然我国的稀土企业目前还有指令性计划,但我国稀土产业基本上还是实行市场机制的,而“引导”或者规定要求上游企业将产品销售给指定的下游企业,依据我国现行的《反垄断法》,这显然是属于纵向垄断性质的。因此笔者以为有必要将这一条改为,要求“稀土矿山企业必须将矿产品销售给合法合规的下游企业”,似更妥当。
毫无疑问,全面整治我国的稀土产业,就得尽力提高我国稀土产业的行业集中度。但是,只有在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中产生的集中度,才能提高我国稀土产业的劳动生产率,才能使我国稀土产业得以合理健康持续地发展。假如是在行政干预下制定的集中,那多半还是计划经济的产物,难免形成少数大国企垄断的局面。联系到前两年管理层准备指定南方北方两三个大国企垄断稀土行业的传言,对此是需要格外警惕的。千万不要终结了稀土产业的混乱,扭转了稀土的“白菜价”局面后,却又换来稀土产业的垄断局面和稀土产品高昂的“垄断价”。
(作者系资深财经评论人)